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论反垄断法中对价格歧视行为违法性的认定姓名:蒋潇君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国际法学指导教师:黄勇20070401论反垄断法中对价格歧视行为违法性的认定作者:蒋潇君学位授予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王春林反垄断法视野下的价格歧视行为研究2006法律上价格歧视行为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也是相关立法和执法的基础,本文即以此为研究重点。文章通篇采用揭示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方法来解决表面复杂多变的价格歧视现象:对概念的界定抓住了价格歧视的实质在于企业实行的差别定价和产品的成本变化无关,从而避免被各种价格歧视手段所迷惑;在对实施主体是否为“同一占市场支配地位主体”的认定上,建议要从关联企业实质控制程度方面认定,而非看表面是否独立;总结美国掠夺性定价的认定标准变迁,揭示出该问题背后的指导原则,并对回扣和折扣问题的本质进行分析,最后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在文章结构安排上则采取了总分结合的方式:首先,分析了经济学中的价格歧视概念、原理、存在的合理性及危害,进而得出法律规制价格歧视的基础:一方面价格歧视的滥用导致限制竞争和不公平竞争的结果,因而法律有规制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价格歧视的存在又有其合理的经济基础,因而法律应当被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其次,从宏观层面分析法律上价格歧视的构成要件,以期在总体上把握价格歧视的特点。再次,具体分析几种典型的价格歧视表现形式,进一步从微观层面揭示价格歧视的发展演变规律,其中,掠夺性定价是价格歧视的核心问题,也是最复杂、变化最多的一个制度,本文将重点论述。对折扣和回扣问题,由于各国规定存在较大分歧,而我国对此又有特别规定,因而本文也将详细分析。最后,在分析我国特殊国情和反垄断立法价值取向的基础上,先是从总体上提出完善我国《反垄断法》草案相关立法的建议,然后提出规制具体价格歧视行为的对策。2.期刊论文郭宗杰价格歧视立法问题研究-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5(5)价格歧视是指有市场优势地位的企业对同样的商品或服务,在不同地区或对不同对象采用不同价格并有害于竞争秩序的行为.在一定市场上占据优势地位的企业,可以通过有选择性地实施价格歧视战略,从而实现控制市场、获取超额利润的目的.因此,价格歧视被各国反垄断法所禁止.我国价格法首次对价格歧视问题进行了规范,但由于理论和技术上的原因,现行立法中存在诸多问题,本文通过对价格歧视有关理论和国外立法实践的考察,对如何完善我国价格歧视立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3.学位论文于音价格歧视的经济和法律分析2006价格歧视作为一种常见的市场策略,由于可能成为具有优势地位的企业损害市场竞争的手段,而受到法律规制。本文通过将价格歧视与单一定价对竞争和社会福利的影响相比较发现,价格歧视在某些情况下有可能促进企业竞争,增加社会总福利,甚至是消费者福利。在完全垄断市场的静态均衡中,垄断厂商可以通过价格歧视获取消费者剩余,增加利润,影响社会分配的公平性,但是与单一定价相比有可能增加社会福利。价格歧视增加社会总福利的必要条件是它能够提高产量。尤其是,一级价格歧视虽然使垄断厂商攫取了所有消费者剩余,但是由于可以达到帕雷托最优的产出水平,社会资源的配置是有效率的,也因此减少了单一定价下产出限制带来的社会福利净损失。在垄断竞争市场上,静态和动态分析都表明价格歧视可以促进竞争,削弱垄断企业的市场力量,使市场价格降低,有利于消费者福利的改善。由于价格歧视在不同情况下对竞争和社会福利的影响是不确定的,单纯的禁止价格歧视的法律规范未必能够达到增进社会效率的目的,反而可能成为帮助企业实施统一价格的调节机制,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反垄断法应遵循合理原则,以价格歧视对竞争和社会福利的具体影响为依据对价格歧视行为予以规范。4.学位论文周巍反垄断法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经济分析2008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将于2008年8月1日施行。这部《反垄断法》对于中国正在建设中的市场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同时也存在很多困惑和难题需要我们分析和解决。比如,《反垄断法》对我国经济社会将会起到什么作用,它发挥应有作用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实施过程中的会出现哪些困难等等。正确发挥经济学在反垄断法构筑和实施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将对上述问题的解决产生关键性的作用。《反垄断法》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在垄断势力较强、集中度较高市场的市场中存在的典型现象。相关市场界定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例分析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相关市场界定的准确性往往直接影响案件的审判结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违法与合法的界线并不分明,相应的法律和司法实施随着经济状况和经济学理论也在发展变化,因此相对于其他法律而言,反垄断法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分析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利用其市场势力所采取的限制竞争的行为的特点、给社会造成的损失以及相关案例的判决,对于分析其他类型的垄断市场的企业行为和福利损失有一定的参考意义。本文运用产业组织理论、结合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研究方法,对反垄断法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各种行为进行经济分析,包括其行为特征、适用条件以及福利影响,并结合对世界各国的反垄断案例的分析,指出反垄断政策的难题与目前的相关规定所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自己的见解与建议。本文着重分析了限制性定价和掠夺性定价、纵向限制、价格歧视等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其中,限制性定价和掠夺性定价并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足必然降低社会福利的,所以反垄断法中对企业低于成本销售产品的行为不应断然判定违法;世界各国反垄断政策机构对纵向限制的判决大多遵循合理推定原则,即对每种类型的纵向限制进行具体经济分析。动机-条件-效应是一个比较有价值的考察思路:综合分析企业所处市场的结构、其在相关市场上的地位以及限制竞争的动机和效应等等;价格歧视足市场中常见的价格竞争手段,而且价格歧视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只有那些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才可能通过价格歧视限制竞争,损害社会福利,而且平等适用于所有顾客的折扣不会限制竞争,根据忠诚度等条件差别进行的价格歧视才是反垄断法要反对的价格歧视行为;《反垄断法》中所反对的搭售一定要具有强制性,违背了交易相对人的意愿。某些情况下,搭售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保证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安全、维护商品信誉,或者是出于统一规格的需要、促销新产品等,即使搭售违背交易相对人的意愿,可能也是合理合法的,这就要求反垄断机构进行区别分析。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所需要做的工作非常复杂与繁琐,并且对这些行为的社会福利影响通常没有明确的结论,相关的结论往往与所分析所采用的模型和数据密切相关。所以,本文建议在对经济社会中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进行规制的时候,应该全面分析企业实施这种行为的动机、条件和实际效果,采用合理推定的原则进行判定和裁决。同时对《反垄断法》中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建议。5.期刊论文李剑.LIJian对平行进口的反垄断法理论分析-广东商学院学报2006,(5)平行进口既是知识产权法的问题,同时也是竞争法的问题.从反垄断法理论框架出发,结合价格歧视理论和纵向限制竞争协议理论对市场效果进行分析,可知平行进口具有促进竞争的效用,但也会产生分割统一市场、增加市场交易成本的负面效应,相比较而言,在反垄断法意义上应该允许平行进口.6.学位论文李玉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问题研究2007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市场竞争产生重大危害,开展对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理论研究在反垄断立法和执法上具有重要意义。除引言和结论之外,本文一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从一般理论、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违法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典型行为与案例研究以及我国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制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本文第一部分探讨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涵义,分析了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经济学理论基础以及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规制的宗旨并且介绍了欧共体、美国和国际组织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立法概况。本文第二部分重点论述了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该部分首先对相关产品市场和相关地理市场的界定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确定产品之间是否具有替代关系可以采用需求替代弹性方法、功能替代性方法和供给替代弹性方法。其次重点研究了确定市场支配地位的标准,对市场份额和市场进入壁垒进行了分析。本文第三部分深入探讨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违法认定标准以及违法认定原则。笔者通过对案例的研究提出判断企业行为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关键在于分析企业的行为是否是反竞争的论点,即企业的行为是否对竞争产生了限制和排斥作用。通过对美国和欧盟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的合理原则运用的实践的考察,笔者提出应当以合理原则作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违法认定原则的观点。本文第四部分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典型行为为基础,结合欧美案例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进行了分类研究。笔者首先对各种典型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涵义以及标准作了分析,随后结合欧美的典型案例进行研究。从这些案例的分析来看,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的最大特点是使用经济学原理对案件进行分析而且不同的案件使用的分析方法不尽相同。笔者在对各类典型行为进行分析时,深刻地感受到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审理的复杂性,但无论案件的表现形式如何,法院在对不同案件审理时都要运用合理原则进行分析,这与笔者在第三部分提出的以合理原则作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违法认定原则的观点相一致。本文第五部分首先总结了我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现状,其次以本文研究结论为基础对我国2006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中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进行评析,指出了草案中存在的问题,最后笔者对我国反垄断法(草案)中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立法提出了相关建议。7.学位论文唐勇刚论知识产权垄断及其反垄断法的规制2009本文试图通过比较知识产权垄断及其相关的概念,界定知识产权垄断的基本含义,阐明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复杂关系,并讨论常见的知识产权垄断行为及其法律制度,从而为正确地规制我国知识产权垄断行为提供理论基础。为实现这一研究目的,本文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展开了研究:br 第一,知识产权垄断概述。通过比较知识产权垄断的相关概念,界定知识产权垄断的内涵和外延,阐明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复杂关系,并讨论常见的知识产权垄断行为。br 第二,知识产权垄断的法律规制。本文简要讨论了美国、欧盟和我国规范知识产权垄断的法律制度,重点讨论了许可协议中的交叉许可和专利联营,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和常见形式,如拒绝许可、搭售行为和价格歧视等,为我国完善知识产权垄断的法律制度提供理论基础。br 第三,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垄断法律制度的立法思考。本文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垄断行为的相关立法,指出现行法律制度的不足以及我国在规制知识产权垄断时应当坚持的原则,最后提出完善知识产权垄断的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8.学位论文李斐论网络经济中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法规制2009本文从网络经济的特点出发,探讨了反垄断法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在网络经济领域的应用。br 第一章为导论,主要介绍了何谓网络经济、网络经济的重要性、网络经济的特点以及网络经济与反垄断的关系。br 第二章首先讨论了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法传统法律规则,并进而阐明了网络经济对传统认定方法提出的挑战,最后提出认定模式应作出相应的调整。br 第三章首先回顾了认定滥用的反垄断法传统法律规则,进而就掠夺性定价、拒绝交易、搭售、价格歧视四种常见滥用类型展开分析,在检讨其一般规则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网络经济条件下的新特点。br 最后是本文的一个简明结语。9.期刊论文吕炳斌.LüBing-bin美国商品流通领域反价格垄断的法律规制研究-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29(5)美国针对商品流通领域的反价格垄断的专门立法主要有罗宾森-帕特曼法和米勒-泰丁法.罗宾森-帕特曼法将价格歧视明确化,米勒-泰丁法将转售价格控制合法化.我国的反垄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