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出口商品价格核算第一节贸易术语一、贸易术语的含义—贸易术语(tradeterms)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以便简化交易磋商过程。•EUR500.00perM/TFOBShanghai计价货币单价计量单位贸易术语惯例名称制定者时间贸易术语《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美国商业团体1919年ExPointofOriginFOB,FAS,C&F,CIF,ExDock《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国际法协会1928年CIF《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商会1936年E、F、C、D四组13个贸易术语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Incoterms●Incoterms1936●Revisedin1953,1967,1976,1980,1990,1999●Incoterms2000—1999年9月13日颁布—2000年1月1日生效–GroupE:启运departure卖方仅在自己的工厂、仓库等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即完成任务。•EXW工厂交货–GroupF:主运费未付maincarriageunpaid卖方须在出口国指定装运地或装运港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从装运地到目的地的运费及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均由买方承担。•FCA货交承运人•FAS装运港船边交货•FOB装运港船上交货–GroupC:主运费已付maincarriagepaid卖方须在出口国指定装运地或装运港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卖方订立自装运地到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货物自装运地启运后发生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额外费用由买方承担。•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GroupD:到达arrival卖方必须负责将货物运送到进口国指定目的地,并负担货物交到该处为至的风险和费用。•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船上交货•DEQ目的港码头交货•DDU指定目的地未完税交货•DDP指定目的地完税后交货买卖双方的义务•A.卖方义务—A1.提供符合合同的货物—A2.许可证、核准及手续—A3.运输和保险合同—A4.交付货物—A5.风险转移—A6.费用划分—A7.通知买方—A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信息—A9.检验、包装、标记—A10.其他义务•B.买方义务—B1.支付价款—B2.许可证、核准及手续—B3.运输合同—B4.收取货物—B5.风险转移—B6.费用划分—B7.通知卖方—B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信息—B9.货物检验—B10.其他义务三、六种主要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FOB、CFR、CIF、FCA、CPT和CIP是使用较多的贸易术语(一)FOB装运港船上交货FreeOnBoard(namedportofshipment)FOB(…namedportofshipment)1、卖方的义务1)卖方的责任A、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B、办理出口手续C、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装到买方派来的船上D、迅速发出装船通知E、移交有关的货运单据或电子数据2)卖方的费用货物装船前的一切费用3)卖方的风险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2、买方的义务1)买方的责任A、租船订舱,并及时通知卖方B、办理保险C、接受货运单据,支付货款D、办理进口手续,收取货物2)买方的费用货物装船以后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费和保险费。3)买方的风险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3、采用FOB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1)“装上船”的要求和风险转移实际业务中,卖方必须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安全地装入船舱,并负担货物装入船舱为止的一切灭失或损坏的风险。•问题:有人称FOB为“离岸价”,确切吗?若用驳船将货物运至大船边以船舷为界,在此之前的费用还是由卖方负担。2)船货的衔接问题备货通知派船通知装船通知若买方怠于通知关于装运船舶、装运地、交货时间,或所指定船舶未按时抵达,或船舶按时抵达装运港,但不能装载货物,或提前截至装货,则货物特定化之后,风险和费用可提前转移。如果是由于卖方没有及时发装船通知而使买方没能及时投保,因此产生的损失由卖方承担。3)装船费用的问题(大宗货物程租船运输)A、在合同中订明LoadingChargestobeCoveredbytheSeller(Buyer)•FOBLinerTerms(FOB班轮条件)•FOBUnderTackle(FOB吊钩下交货)•FOBStowed(FOB理舱费在内)•FOB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注:FOB的上述变形,只为表明装船费用由谁负担,并不改变FOB的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的界限B、FOB的变形•问题:FOB班轮条件就是要求使用班轮运输货物?4)个别国家对FOB的不同解释惯例适用范围风险划分出口手续和费用《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FOBVessel(第五种)装运港船上原则上是买方负责,或卖方办理,买方支付费用《INCOTERMS2000》FOB装运港船舷卖方•《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将FOB术语分成六种,只有第五种FOBVessel与《2000通则》的解释基本相近。《修订本》中的FOBVessel与《2000通则》中的FOB存在两个区别:1、风险划分界限不同,《修订本》中卖方承担的风险是货物实际装于船上。2、出口清关的费用,《修订本》由买方负担一切出口捐税及各种费用。•案例:我某公司从一美商处购进棉花一批,合同规定为每公吨1850美元FOB旧金山。我方受载货轮驶抵旧金山港后,通知对方装货,但对方要求我方负担棉花从该城内仓库运至装运港并装上船的一切费用。请问:我方可否拒绝这一要求。•分析:我方不能拒绝这一要求。FOB条件,按《2000通则》的解释是,卖方负责将货物在装运港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但美国《对外贸易定义》对此有特殊规定。如果要求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装运港并装上船,则必须在FOB与装运港口名称之间加上“Vessel”一词。否则,卖方只负责将货物运至装运港所在的城内,即完成交货义务。本例合同中规定“每公吨1850美元FOB旧金山”,显然卖方要求合理。如我方要求卖方直接将货物旧金山港口的船舶上,则当初应将合同条款规定为“每公吨1850美元FOBVessel旧金山”。FOB案例:某公司从美国进口特种异型钢材200公吨,每公吨按900美元FOBVesselNewYork成交,支付方式为即期L/C并应于2月28日前开达,装船期为3月份。我方于2月20日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一张18万美元的信用证。2月28日美商来电称:“信用证金额不足,应增加1万美元备用。否则有关出口税捐及各种签证费用,由你方另行电汇”。我方接电后认为这是美方无理要求,随即回电指出:“按FOBVessel条件成交,卖方应负责出口手续及费用,这在《INCOTERMS》中已有规定”。美方回电:“成交时未明确规定按《INCOTERMS》办理,应按我方商业习惯和《1941年修正本》”。我方只好将信用证金额增加至19万美元。本案双方争执的最终结果是:因此时国际市场钢材价格上涨,我方又急需此批钢材投产,只好同意美方的要求。•分析:本案问题出在我方业务员不了解美国的FOBVessel与《通则》中的FOB的不同之处,不了解两者在出口清关手续及费用负担上的区别。FOBVessel规定,应由买方支付出口捐税及各种签证费用。在实践中,买方如不想承担上述费用,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FOBNEWYORKSubjectToINCOTERMS”。(二)CFR成本加运费CostandFreight(namedportofdestination)CFR(…namedportofdestination)1、卖方的义务1)卖方的责任A、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B、办理出口手续C、租船订舱D、按合同规定时间、地点将货物装船E、迅速发出装船通知F、移交有关货运单据或数字信息2)卖方的费用装船前的一切费用、装船费用、货物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主运费)3)卖方的风险与FOB一样2、买方的义务1)买方的责任A、办理保险B、接受货运单据,支付货款C、办理进口手续,收取货物2)买方的费用交货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支付保险费。3)买方的风险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3、采用CFR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1)装船通知•装船通知的重要性。由于CFR是由卖方负责运输,买方负责投保。风险的划分是在装运港船舷。因此,卖方装船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如果是由于卖方没有及时发装船通知而使买方没能及时投保,因此产生的损失由卖方承担。2)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A合同中明确规定UnloadingChargestobecoveredbytheBuyer.(大宗货物程租船运输)BCFR的变形CFRLinerTerms(CFR班轮条件)CFRLanded(CFR卸至码头)CFRExTackle(CFR吊钩下交货)CFRExShip’sHold(CFR舱底交接)注:CFR的上述变形,只为解决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并不改变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的界限CFR案例:某市一进出口公司按CFR贸易术语与法国马赛一进口商签订一批抽纱台布出口合同,价值8万美元。货物于1月8日上午装“昌盛轮”完毕,当天因经办该项业务的外销员工作繁忙,待到9日上班时才想起给买方发装船通知。法商收到我装船通知向当地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时,该保险公司已获悉“昌盛轮”已于9日凌晨在海上遇难而拒绝承担。于是法商立即来电表示该批货物损失应由我进出口公司承担并同时索赔8000美元,且拒不赎单。由于该法商是我方老客户,经我方向其申述困难并表示歉意后也就不再坚持索赔,但我方钱货两空的教训实值得吸取。•分析:《通则》规定,按CFR条件成交,卖方必须给与买方货物已装船的充分通知。“充分”既指内容上的充分,也指时间上的充分,即卖方应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有充分的时间为风险已转移至买方的货物投保。如卖方未尽到此义务,则应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负责。此时,货物虽越过船舷,损失仍应由卖方负担。(三)CIF成本加运保费CostInsuranceandFreight(namedportofdestination)1、卖方的义务1)卖方的责任A、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B、办理出口手续C、租船订舱,按合同规定时间、地点将货物装船,迅速发出装船通知D、办理货物运输保险E、移交有关货运单据或数字信息CIF(…namedportofdestination)2)卖方的费用装船前的一切费用、装船费用、货物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支付保险费。3)卖方的风险与FOB一样2、买方的义务1)买方的责任A、接受货运单据,支付货款B、办理进口手续,收取货物2)买方的费用交货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3)买方的风险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问题:把CIF称为“到岸价”,准确吗?1.CIF风险划分的界限是装运港船,运费的分界点在卸货港;2.CIF是单据买卖。1)保险问题保险险别:如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卖方只可投保《协会货物条款》(ICC)或类似条款中最低的保险险别保险金额如合同中未明确规定,保险金额最少应按货价另加10%3、采用CIF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2)卖方租船订舱的问题3)卸货费用的问题4)装运合同,单据买卖的问题概念:装运合同,单据买卖,象征性交货思考:贸易术语中,哪些术语是装运合同?哪些是单据买卖?•CIF案例:我某公司按CIF条件向按欧洲某国进口商出口一批草编制品。合同中规定由我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采用信用证方式支付。我出口公司在规定的期限、指定的装运港装船完毕,船公司签发了提单,出口公司顺利结汇。第二天,出口公司接到客户来电,称:装货海轮在海上失火,草编制品全部烧毁。进口商要求要求我公司退回全部货款。问我方是否答应?•分析:我方不能答应。CIF合同属于象征性交货合同,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的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即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