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正扬帆铸辉煌-----绵阳市物价局纪念《价格法》颁布十周年工作绵阳市物价局周仁贵李绍云《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10周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价格法》得到了深入地贯彻和落实,依法治价、秉公执法和自觉守法已成为物价人和社会各界的共识,为绵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效。一、加强宣传,《价格法》得到深入贯彻落实1、迅速掀起学习、宣传《价格法》的高潮自1998年5月1日《价格法》施行以来,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学习、宣传、贯彻《价格法》座谈会,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就如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价格法》提出了要求和建议。同时在全省率先提出把每年5月作为《价格法》宣传月。据统计,全市共组织街头宣传16次,参与宣传人数达到4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万份,悬挂宣传标语2680幅,接受群众现场咨询、投诉16800次,出动宣传车350台次,市电台、广播电视台播出《价格法》宣传提纲近100次。2.高度重视宣传、贯彻《价格法》的情况《价格法》颁布实施10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专题听取市政府学习、宣传、贯彻《价格法》的情况,市政府分管市长就贯彻落实情况作专题汇报。市人大和市政府还组织市级部门和部分大中型企业主要领导学习宣传贯彻《价格法》的座谈会。原市人大副主任杨昌信、市政府副市长钱鹏宵、市政协副主席许建周参与街头宣传活动;钱鹏宵副市长1998年5月5日在绵阳日报上发表《依法建立完善的市场价格机制》署名文章。前任分管副市长李亚莲林在在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价格法》贯彻执行情况,林新副市长2008年4月2日在绵阳日报上发表了题为《全面贯彻〈价格法〉依法履行价格监管职能》的署名文章。二、依法治价,价格监管步入法制轨道1、健全制度。据统计,10年来,先后建立了《价格调整证会制度》、《成本监审制度》、《价格违法案件查处分离制度》、《案件集体审定制度》、《涉企、涉农、涉民收费公示制度》、《价格投诉举报制度》、全市开通了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为查处价格违法搭建了举报平台。2、依法治价。10年来,市、县两级物价部门先后组织召开了城市供水和农业供水价格、天然气价格、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医疗服务价格、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旅游景点门票价格、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等价格听证会80余次,广泛听取和采纳社会各方面意见,使价格决策更加科学化。3、规范收费。十年来,在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中,我们始终坚持以“清费治乱减负”为主线,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清理整顿政府职能机关利用管理职能“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办班”上,先后分17批取消涉企涉农的不合法收费327项,降低收费标准147项,暂停执行9项收费项目,减轻企业、农民和社会负担29366万元。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宽松的投融资发展软环境。4、秉公执法。据统计,10年来,全市共查出违法案件数3638件,查出违法金额16026.87万元,退还用户8283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693万元,罚款74.3万元,上缴财政2767.27万元。全市共办理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案件3.58万件,鉴定金额16.18亿元;办理经济适用房成本、学校办学成本、水电气、医疗服务成本等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调定价前的成本审核认证200件,金额:30亿元;共办理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值鉴定1050件,金额:1500万元。三、领导重视,价格监管工作得到加强1、研究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物价工作,市委谭力书记、市政府利民市长、代富、林新、亚莲副市长先后36次批示物价工作,市委常委会6次听取、研究物价工作,市政府先后31次研究物价工作。去年以来,利民市长先后3次专题听取、研究物价工作,并就做好物价监管、监测、检查,临时价格干预、建立价格调节基金作了重要指示。利民市长还为今年全市物价工作会发来贺信,极大地鼓舞了全市物价工作者。2、指导工作。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许坤林去年10月来绵检查工作,对我市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省物价局邵小龙局长、陈绍杰、吴应伟、崔志国副局长先后来绵指导工作,对绵阳的物价工作给予了莫大的关心和支持。市政府代富、林新、亚莲副市长先后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对全市物价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给物价工作给予大力的支持。全省大部分市州都来绵考察、指导我局工作,交流物价工作经验。3、建设队伍。近十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物价队伍的建设,先后增加和配备了市物价局的机构、编制和人员,成本队单独设立台帐、成立机关党委、检查分局全员转为公务员、增加机关编制,安排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轮流到党校培训、学习,使市局机关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县市区委也高度重视物价队伍建设,在机构、编制、人员得到加强。目前,全市大部分县(市、区)均设立了党组,配备了纪检组长;三台县物价局还在内部产生了一名副局长,充实了领导班子;盐亭、梓潼、游仙都增配了工作人员;涪城、游仙区物价局、安县、盐亭县物价局被省物价局命名为“规范化”县级物价局四、成效显著,全市物价监管共筑辉煌一是着力抓好“价格诚信在绵阳”主题活动,为构建和谐绵阳做贡献。经过三年的努力,绵阳城区的明码标价由过去的80%上升到98%,确立了涪城路、北街、长兴街为价格诚信示范街,市价格诚信领导小组先后为家来福、万江眼科医院等43家授予“价格诚信”优秀单位。农村收费明码标价工作延伸到了乡(镇)、村、社,使涉农收费公示率达100%;涉企收费管理再上新台阶。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7年底,有100多户企业利用《绵阳市企业缴费登记册》挡回各种不合法的收费、赞助、摊派近200起,涉及金额1000多万元。2007年12月,国家发改委以《构建监管平台涉企业收费管理再上新台阶》为题将其做法简报各省(直辖市、区)物价局。二是立足服务民生工程,价格惠民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十年来,我局先后为市燃气集团热电分公司争取上网优惠电价,该企业新增经济效益1390万元;为江油明水河电站、江油雄峰电站、绵阳美亚水电站、平武宝灵寺电站、观音岩电站等争取上网电价,每年带来经济效益6000余万元。2007年7月,我局向省物价局争取盐亭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与四川电网同价政策得到批准,全县城乡居民每年直接受益1300万元以上;在资源性产品价格调整中对五保户、低保户和失地农民制定优惠政策,仅水、电、气价格的调整,每年就为他们带来实惠30余万元;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为绵阳市城区普通居民减少支出7730万元,免收五保户、低保户改造费用260万元。三是积极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依法行政得到有力保障。1、完善制度。十年来,相继建立和完善了听证制度、审价制度、案审制度、成本监审制度、价格认证制度、价格监测制度、价格举报办理制度。同时加强了内部管理机制的建设,相继建立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接待管理制度、车辆管理等制度,规范了内部管理行为。2、夯实基础。市局全面改版更新了物价局政务网页,新增栏目13项。全面开通了网上信访、举报平台,及时、迅速办理信访举报事项。加大了办公自动化硬件设施的投入,全局配备41台电脑,基本做到人手一台,并从2007年7月1日起在全市率先实施了网上无纸化办公,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3、强化督查。全面实施了目标管理,制定了县市区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市物价局部门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建立了定员、定岗、定责的工作机制。加强了督查督办工作,配套制定了市物价局机关政务督查工作规定,确立了一岗双责、制度管人的工作理念,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四是价格监管工作取得辉煌业绩,全市物价工作得到充分肯定。市局连续10年荣获四川省物价局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连续九年获得市政府目标管理一等奖。2008年2月,市委授予我局“四好”领导班子称号;2004年12月,市委授予我局领导班子创“四好”活动先进单位。2006年12月,国家发改委授予绵阳市物价局“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先进单位”,“全国价格监测先进集体”,邓金金荣获“全国价格监测先进个人”光荣称号。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授予绵阳市物价局“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优秀集体”称号。十年风雨,一路兼程。过去的十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立足行业工作,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基层,服务于群众。身处第一线,站在最前沿,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展望未来,任重道远。我们将更加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努力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加强监管、整顿秩序、做好服务,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在推进绵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再立新功,再创辉煌!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