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基坑安全事故案例建筑科学研究院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将安全生产上升为基本国策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措施之一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十项重要任务和十二项治本之策《刑法修正案(六)》进一步加大了对安全生产典型违法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出台以法规形式全面规范了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程序和内容。今年8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强调指出必须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安全防范,抓好安全生产。近年来,我国建设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建筑安全监管队伍逐步发展,各方责任主体安全意识逐步加强,特别是建筑施工事故总量得到了较好的控制。2006年,全国撤销了1877户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施工资质,停止了14211个无证单位的施工。从2004年开始,我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事故连续三年以较大幅度下降。全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统计(一)年度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广东省死亡人数起数同比下降%人数同比下降%起数同比下降%死亡同比下降%2004114411.46132413.124212.5017518.60105(2)2005101511.2811939.8943↑2.381702.8684(1)200688812.51104812.15399.3014614.1268(2)20071~8月5595.256712.61全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统计(二)事故类型分析(占死亡人数,%)年度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总计200545.5218.6111.825.876.5488.36200641.0320.6112.798.786.2089.41全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统计(三)事故部位分析(占死亡人数,%)年度洞口和临边作业各类脚手架上作业安装、拆卸塔吊安装、拆除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总计200519.2012.6610.068.3850.30200617.9411.1610.599.2648.95全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统计(四)三级以上事故分析年度坍塌高处坠落中毒和窒息起数死亡起数死亡起数死亡20042076136652047.62%43.42%30.95%37.71%11.9%11.43%2005218682951748.8%50.6%18.6%17.1%11.6%10.0%2006249141931161.54%62.33%10.26%8.90%7.69%7.53%2004年1至8月份,广州市共发生重大建筑安全事故33宗,死亡33人。在这些事故中,民用建筑工程事故总数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宗数分别占总数的51.5%和48.5%;而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中,地铁工程事故最多,共有7宗,占事故总宗数的21.2%,死亡6人,占总死亡人数的18.2%。建筑基坑工程事故的原因主要有:⒈工程勘察:勘察不详、不准、疏漏、失误。⒉工程设计:对支护参数进行设计时,需进行稳定性计算分析及与之紧密相关的边壁破坏模式的选定。⒊工程施工:施工质量、施工工艺、材料质量、施工机械化程度、施工速度和时机、管理水平均可能成为工程事故的直接原因或间接原因。⒋工程监理:监测现场担负着监督处理施工是否按图施工的重任,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⒌工程建设方或大发包方:工程建设方或大发包方盲目压价、层层分包、不恰当地参与选择或强行拍板某种支护方案或降水措施等所引起的。⒍规范:有些规范的某些规定显得不尽科学、合理、适用。243项事故工程调查结果(曾宪明)基坑事故原因统计表事故原因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方(大发包方)规范出现频率121241467202比例(%)3.939.946.92.36.40.6事故基坑支护结构类型统计表支护类型桩墙板桩锚板锚桩撑板撑墙撑喷锚网深层搅拌桩放坡出现频率632291842151715比例(%)42.68.11.46.10.75.42.71.410.111.510.1案例一:广州海珠城广场基坑坍塌事故海珠城广场基坑周边概况:•基坑位于广州江南大道与江南西路十字路口的西南角。•基坑周长约330米,开挖深度为20.3米。•基坑东侧距地铁二号线隧道结构边线为5.7~6.6米(隧道埋深约20米),南侧距7层海员宾馆和7层隔山1号楼约16米,西侧距马涌约6米。基坑东侧、西侧边坡和南侧东段、北侧东段边坡上部高6m采用土钉墙喷锚支护,6m以下采用人工挖孔桩与三道钢管角撑支护,人工挖孔桩桩底深度为20.0m。基坑其它地段边坡采用土钉墙喷锚加两道预应力锚索支护形式。海珠城广场位置基坑位于江南大道与江南西路十字路口的西南角基坑周长约330米开挖深度为20.3米2005年7月21日12时左右,在广州海珠区江南大道南珠城海广场深基坑发生滑坡,导致3人死亡,4人受伤,地铁二号线停运近一天,七层的海员宾馆倒塌,多家商铺失火被焚,一栋七层居民楼受损,三栋居民被迫转移。海员宾馆北楼部分坍塌坡体处于不稳定状态东边约20米深的支护桩吊脚临空对地铁隧道安全产生威胁南侧距7层隔山1号楼约16米基础桩外露并部分滑落、部分断裂部分承台脱空加强对基坑及周边建筑物的监测采用长臂泵车,灌注混凝土采用人工喷护在坡体基本稳定前提下,堆沙包围堰,浇筑混凝土至断裂面以上500mm保护钢角撑和龙门架爆破拆除海员宾馆北楼基坑滑塌的原因分析⑴本基坑原设计深度只有16.2米,而实际开挖深度为20.3米,超深4.1米,造成原支护桩成为吊脚桩,尽管后来设计有所变更,但对已施工的支护桩和锚索等构件已无法调整,成为隐患。⑵从地质勘察资料反应和实际开挖揭露,南边地层向坑里倾斜,并存在软弱透水夹层,随着开挖深度增大,导致深部滑动。⑶本基坑施工时间长达2年9个月,基坑暴露时间大大超过临时支护为一年的时间,导致开挖地层的软化渗透水和已施工构件的锈蚀和锚索预应力损失,强度降低,甚至失效。⑷事故发生前在南边坑顶因施工而造成东段严重超载,成为了基坑滑坡的导火线。⑸从施工纪要和现场监测结果分析,在基坑滑坡前已有明显预兆,但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更没有采用针对性的处理措施,也是导致事故原因之一。事故调查结果和处理结果于2005年9月20日在广州日报A5版公布:对7个建设责任主体及其20名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或处分,其中7名主要责任人因涉嫌触犯刑法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的14名行政人员给予降级或降级以下的行政处分和责令作出深刻检讨,并责成相关单位对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案例二:昌都大厦基坑事故昌都大厦位于黄浦区广东路、福建路与湖北路之间,采用地下连续墙围护,开挖面积约5000m2。94年9月1日上午7时许,昌都大厦在开挖到基底深度13米,第三道支撑未及支护时,突然在广东路一侧发生坍落,塌方地段长22米、宽10米、深5米。造成地下连续墙倒塌,马路路面下陷500m2,下陷最深处达6~7m。地下所埋设各种管线(包括煤气管,自来水管,雨水管,各种电缆等)遭受严重损坏,煤气外溢,大面积停气停水停电,交通中断,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基坑破坏城市基坑开挖引起附近道路路面破坏加固排险设计因素1.支撑和地下连续墙设计存在严重的问题是造成结构局部破坏的主要原因。支撑与墙体连接部位没有设置围檩支撑,连杆系节点设计不当,抗剪强度不要求,地下连续墙设计强度不足。2.邻近基坑比本工程先完工,降水可能导致地下土流失,引起马路下方土体局部掏空,使本工程情况更加严重。施工因素1.设计图纸规定,在基坑开挖面以下沿地下连续墙四周的坑底深度5m,宽度5m范围内,要灌注水泥浆加固,但施工单位未实施。2.斜撑缺撑率高达62.3%,受力较大部位未按设计要求注浆,使得连续墙结构内力超过设计工况时的设计容许值。基坑东南角局部超挖,并未及时支撑。3.在基坑出现周围地面过大下沉以及涌土,钢支撑产生异样声响的情况下,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抢险措施。监测因素监测人员没有分析监测数据,并及时将监测结果报告有关各方,失去了排险的最佳时机。案例三:某地铁车站基坑事故2001年8月20日,某地铁车站工地,10名工人正在挖土平台进行深基坑土方挖掘施工作业,大约20点左右,土方突然开始发生滑坡,当即有2人被土方所掩埋,另有2人埋至腰部以上,其它6人迅速逃离至基坑上。20时10分,发生第二次大面积土方滑坡。滑坡土方将另外4人全部掩没,并冲断了基坑内钢支撑16根。被土方掩埋的四人死亡。地铁车站基坑发生坍塌事故地铁车站基坑开挖发生塌方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