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工作要点山东鲁润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2.01目录•第一章塔式起重机概述•第二章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有关标准、规范和管理条例•第三章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要点第一章塔式起重机概述一、塔式起重机的分类二、塔式起重机的组成☜三、禁止出租和使用的起重机械四、国产塔式起重机型号编制规定☜五、塔式起重机常见事故及原因(1)(2)返回塔式起重机的分类•按安装方式分1.行走式塔机2.固定式塔机•按回转方式分1.上回转塔机2.下回转塔机•按变幅方式分1.动臂变幅式2.小车变幅式•按自升方式分1.附着式2.内爬式返回二、塔式起重机的组成塔式起重机主要由金属结构、工作机构、电气系统和安全装置组成•金属结构由起重臂、平衡臂、塔帽、回转总成、顶升套架、塔身、底架等装置组成☜•工作机构包括起升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液压顶升机构等•电气系统由驱动、控制等电气装置组成•﹡安全装置主要有“两限制、三限位、两保险”组成,即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幅度限位器、吊钩保险装置、卷筒保险、(风速仪、障碍灯)。☜返回返回返回力矩限制器(图)(1)概念:a、起重力矩(塔机主参数):即基本臂最大幅度与相应的额定起重量的乘积(KNM或TM)。b、力矩限制器:是一种防止塔机超载的安全装置。塔机的额定起重量是随幅度而变化的,力矩限制器同时控制起重量和幅度两个参数:即额定最大起重力矩。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力矩限制器应切断起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2)形式:主要采取电子式和机械式。施工现场以机械式使用最多。(3)工作原理:依靠弓型板放大结构变形量。(4)安装位置:主要在塔帽主肢前后。返回起重量限制器■起重量大于相应档位的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方向的运动。■安装位置:起重臂根部或回转塔身顶部中间横腹杆上用于防止塔式起重机■超载的安全保护装置,具有对各档位防止超载的功能。返回为防止吊钩上升撞到臂架而安装的限位器。对于上回转小车变幅式起重机,吊钩顶部至小车架下端的最小距离,起升钢丝绳2倍率时为1000mm,4倍率时为700mm,该装置一般安装在塔机起升卷筒一侧。(图)返回起升高度限位器返回变幅限位器使小车到达起重臂头部或根部之前停车,以防止小车越位造成事故而安装的限位器。一般有两种安装方式,一种安装在变幅卷筒一侧,一种在起重臂前后两端安装行程开关。回转限位器对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塔机应安装回转限位器。该装置能有效防止由于单向回转而造成扭断电缆线。一般安装在回转齿圈的一侧。此装置只有在工作状态下有效,在非工作状态下必须保证塔机可自由旋转。返回防脱棘爪应在索具进入吊钩后能自动关闭,使吊钩形成一个封闭的环圈,防止载荷起吊前碰到障碍物失去平衡时或是旋转时索具脱钩。一般采用防脱棘爪式或罩盖配重式。注意安装防脱棘爪不得在钩身表面补焊和钻孔。(吊钩禁止补焊,下列情况应予以报废:1)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及破口;2)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高原高的10%;3)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4)表面破损;5)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返回吊钩保险(图)卷筒保险•防止钢丝绳受力不均时从卷筒内滑脱。返回•8、风速仪:(塔机高度超过50m安装)。•9、障碍灯:(塔机高度超过30m安装,塔顶、起重臂前端,平衡臂尾端各安装一只红色障碍灯)。返回三、禁止出租和使用的起重机械•国家命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如《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使用技术(第一批)》(建设部公告第659号)的公告中禁止使用的QT60/80塔机(70及80年代的产品),QTG20、QTG25、TG30等型号的塔机。•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达到以下年限的设备必须经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鉴定合格,方能继续使用:•63tm以下塔机10年,63tm-125tm塔机15年,125tm以上塔机20年;SC型施工升降机8年,SS型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机5年。•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无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无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返回四、国产塔式起重机型号编制规定:•如QTZ80C表示如下含义:•Q——起重,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T——塔式,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Z——自升,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80——最大起重力矩(KN·m)•C——更新、变型代号•目前,许多塔式起重机厂家采用国外标记方式进行编号,即用塔机最大臂长(m)与臂端处所能吊起的额定重量(KN)两个主参数来标记塔式起重机的型号。如TC5013A,其意义:•T——塔的英语单词第一个字母(Tower)•C——起重机的英语单词第一个字母(Crane)•50——最大臂长50m•13——臂端起重量KN•A——设计序号返回五、塔式起重机常见事故及原因(1)•1、塔式起重机常见事故•a、倾翻事故•b、断(折)臂事故•c、脱、断钩事故•d、断绳事故返回五、塔式起重机常见事故及原因(2)•a、超载使用:多在力矩限制器失效的情况下发生•b、违规安装、拆卸:安装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违章指挥;现场无专人监护。•C、基础不符合要求:地基承载力不够;基础尺寸、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地脚螺栓断裂。•d、附着达不到要求:超过独立高度没有安装附着;附着点以上最大悬高超过要求;附着杆、附着间距不符合要求;使用不合格的附墙装置;附墙装置的联结、固定不牢。•e、塔式起重机位置不当:多台塔式起重机之间或与周边建筑物相互干涉;与外电线路安全距离不足;与边坡外沿距离不足,造成基础不稳•f、钢结构疲劳:•塔式起重机使用多年,钢结构及焊缝易产生疲劳、裂纹发生事故,易发生疲劳的部位主要有:•基础节与底梁的连接处;斜撑杆与标准节的连接处;塔身变截面处;回转支承的上下支座;回转塔架•g、销轴脱落:销轴窜动剪断开口销引发销轴脱落;用钢丝代替开口销;•臂架接头挡板发生变形或开焊导致臂架销轴脱落•h、钢丝绳断裂:钢丝绳断丝、断股超过规定标准;未设置滑轮防脱绳装置或装置损坏;钢丝绳脱槽被挤断;高度限位失效,吊钩碰小车横梁拉断钢丝绳;重量限制器失效,超载起吊•i、高强螺栓达不到要求:连接螺栓松动;未按照规定使用高强度螺栓;•连接螺栓缺少垫圈;螺栓、螺母损伤、变形•j、安全装置失效返回第二章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有关标准、规范和管理条例•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第393号令)•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2009-549号)•3、《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质监总局(2006)92号令)•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6、《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187-2009)•7、《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ZBJ80012)•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9、《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9462-1999)•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11、《山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安全管理办法》(鲁建安监[1996]第14号)•1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住建部建质[2008]76号)•13、《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鲁建管〔2009〕6号)•1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2008]166号令)•15、《淄博市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淄建管[2008])•16、《淄博市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及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定》(淄建发[2010]86号)•17、《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返回第三章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要点•一、监理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3项审核、2项监督、1项发现、1项协调)•二、塔机基础施工监理要点☜•三、安装、拆卸过程监理工作要点☜•四、塔机使用过程中监理工作要点☜•五、监理单位违规处罚返回监理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一)对设备资料的审核(3项审核)•(二)对设备现场安拆装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2项监督)•(三)对建设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或发现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督管理(1项发现)•(四)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协调组织制定并监督落实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1协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2008]166号令)第二十二条《淄博市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及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定》(淄建发[2010]86号)第十五条返回(一)对设备资料的审核(3项审核)•1.﹡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3.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返回(二)对设备现场安拆装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2项监督)•1、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2.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返回(三)对建设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或发现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督管理(1项发现)•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据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返回塔机基础施工监理要点•1、环境要求•2、基础施工监理要求返回环境要求•塔机尾部与周围建筑物及其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6m。•塔机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两台塔机间最小距离应保证低位塔机的起重臂与另一台塔身至少有2m的距离,高位塔机最低部位与低位塔机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未附着的自升式塔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塔机基础应有排水措施,不应积水。•根据《淄博市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淄建管[2008])第十条返回安全距离/m电压/kV<11~1520~4060~110220沿垂直方向1.53456沿水平方向11.5246安装位置选择•第十条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位置的选择原则是:设备的起重臂不超出施工围墙的范围,设备与输配电设施的距离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学校周边、紧靠居民小区、人员密集区建设工程的起重设备选址方案须经现场监理审批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返回基础施工监理要求•1、基槽钎探记录及结论、地基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钢筋隐蔽验收工程记录(影像资料)、基础验收表•2、基础地耐力:基础地耐力应符合本机说明书要求(如一般说明书要求地耐力0.2Mpa)。如不能满足可同厂家协商解决,解决方法可以加大基础尺寸,沙质土地区也可采取灌注桩承台式基础,但必须由相关计算设计。•3、基础钢筋材料:基础配筋须有钢筋复检报告,基础配筋须用通长筋,不能焊接或搭接;地脚螺栓材质证明、合格证,二次安装地脚螺栓须有材质证明及生产单位资质等。•4、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混凝土试块同条件保留两组(注意试压日期),安装塔机时基础混凝土应达到80%以上设计强度,塔机运行使用时基础混凝土应达到100%设计强度。﹡•5、塔机基础应有排水措施,不应积水。设置集水坑距基础须大于5m返回安装、拆卸过程监理工作要点•1、安装告知、验收及使用登记管理•2、安装单位应报送审核资料•3、人员•4、结构及连接•5、塔机供电•6、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塔机拆装作业,六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塔机施工作业﹡返回安装告知、验收及使用登记管理•《淄博市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淄建管[2008])•第十三条安装单位必须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前2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传真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告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同时按规定提交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合格的上述有关资料。•第十四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