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三支队伍建设,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根据河南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及全体在职员工。第三条公司教育培训工作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管理:(一)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实施。(二)分类培训、按需施教、学用结合、注重实效。(三)以个人自学、在职培训、短期培训和针对性培训为主。(四)以激励为主。第二章管理体系与职责第四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在公司统一领导下,实行公司、各单位、班组三级管理体制。公司所属各单位设专(兼)职教育培训人员,班组设兼职教育培训人员,形成公司、各单位、班组三级培训网络。—1—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实施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超(超)临界和核电机组检修技能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新技术、新工艺的培训和推广工作。第六条人力资源部是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培训职责是:(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教育培训的政策和规定,执行河南公司有关教育培训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健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和措施。(二)根据河南公司人力资源工作要求和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结合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生产经营实际,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根据员工岗位规范和队伍素质建设需要,指导各部门和各单位开展各类员工培训;负责对培训过程和培训效果监督和检查。(四)会同财务部门编制公司教育经费年度预算;控制和监督预算的执行,定期上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五)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员工技能竞赛;组织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各类竞赛,做好参赛人员的选拔、赛前培训、参赛及表彰奖励等工作。(六)负责选派员工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培训;负责组织公司员工职业技能鉴定及培训,做好资格审核及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七)负责建立公司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和三级培训网络;负责—2—公司各类教育培训相关材料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八)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第七条综合部主要培训职责:(一)负责公文管理等相关知识的宣贯和培训。(二)负责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知识的宣贯和培训。(三)负责信息管理及应用等相关知识的宣贯和培训。(四)负责新闻宣传等相关知识的宣贯和培训。(五)负责保密工作等相关知识的宣贯和培训。(六)负责信访工作等相关知识的宣贯和培训。(七)协助组织开展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考试报名和考前培训,办理取证及注册手续,做好人才信息登记管理,统一保存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组织开展企业法律顾问的继续教育。第八条生产技术部主要培训职责:(一)协助开展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二)负责现场培训的组织和管理。(三)负责质监人员的培训与考核,保证持证上岗。(四)负责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五)负责组织工器具使用的培训工作。(六)负责新技术、新工艺的培训及推广工作。(七)负责检修文件包、规范化检修工艺、标准化检修技术文档的编写与培训工作。—3—(八)负责等级检修前技术、工艺和质量的培训工作。(九)协助组织开展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考试报名和考前培训,办理取证及注册手续,做好人才信息登记管理,统一保存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组织开展注册建造师的继续教育。第九条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主要培训职责:(一)负责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察管理人员取证培训。(二)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取证培训,办理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做好人员信息登记管理,统一保存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三)负责等级检修前的安全培训工作。(四)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考试报名、考前培训,办理取证及注册手续,做好人才信息登记管理,统一保存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组织开展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第十条计划经营部主要培训职责:(一)负责经营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有关招投标、合同、工程造价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二)负责造价员、造价师等工程造价执业资格的考试报名、考前培训,办理取证及注册手续,做好人才信息登记管理,统一保存注册工程造价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组织开展造价员和造价师的继续教育。—4—第十一条财务管理部主要培训职责:(一)负责财务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有关会计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培训。(二)负责财务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有关税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培训。第十二条监察部主要培训职责:(一)负责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第十三条审计内控中心主要培训职责:(一)负责开展审计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第十四条党群工作部主要培训职责:(一)负责党员、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二)负责党务管理、工会管理、团青管理等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三)负责公司企业文化的宣贯和培训。第十五条公司所属各单位主要培训职责:(一)负责制定本单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做好公司及上级单位各类培训人员的选派及推荐工作。(三)负责本单位技能培训管理工作,根据本单位培训需求,重点组织开展一般技能培训、“名师带徒”活动和现场实践培训。(四)负责承办公司委托的各类培训项目和竞赛活动。(五)负责对所属检修及维护等项目部、班组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估和考核。—5—(六)负责本单位培训场所、设备、器材等的管理、使用与维护。(七)检修二部负责公司开封检修培训基地的培训场所、设备、器材等的管理、看护、使用与维护。(八)监理分公司负责监理工程师的考试报名、考前培训,办理取证及注册手续,做好人才信息登记管理,统一保存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负责有关监理业务知识的培训,组织开展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第十六条班组主要培训职责:(一)负责落实完成班组年度培训工作任务。(二)制订并实施本班组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培训记录齐全。(三)以检修文件包、检修规程为基础,每月开展一次技术讲课、出一期技术板报,技术问答参与人数不少于90%。(四)认真执行师徒合同,确保实现培训目标。(五)每季度开展一次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第三章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第十七条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公司各类人员素质状况,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提出培训需求,各部门依据培训需求按照培训职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时间表,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第十八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需求及培训计划时间表,制定—6—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经公司教育培训委员会审核后印发。第十九条各单位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和本单位培训需求,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第二十条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地点、授课人员等。第四章培训内容与形式第二十一条教育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管理知识、技术业务、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与训练。第二十二条公司教育培训形式包括:现场培训、外派培训、专业技术培训、职业(执业)资格培训、根据岗位需求定向培训、岗前培训、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等。(一)现场培训1.现场培训的主要方式(1)“名师带徒”活动。(2)超(超)临界机组安装检修现场观摩培训。(3)退役机组检修实操培训。(4)班组专业技能培训。(5)预上岗位见习培训。2.“名师带徒”活动(1)师傅、徒弟本着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各单位依照标准—7—进行推荐,公司教育培训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签订师徒合同。师徒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培训目标及奖惩等内容。(2)各单位要建立师徒管理档案,记载有关活动情况及日常考核情况。(3)各单位依照培训目标定期进行培训指标检查及绩效评估,根据考评情况兑现师傅津贴或扣发徒弟绩效工资。3.超(超)临界机组检修现场培训(1)公司结合河南公司系统或外部机组检修实际,组织各单位各专业通过检修现场实践方式学习培训,培训结束时组织员工撰写培训总结,对培训人员进行考评。(2)人力资源部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励和处罚。4.班组专业技能培训(1)检修淡季各班组每周进行一次技术讲课、技术问答。(2)各班组每月出一期技术板报。(3)各单位每月对班组技能培训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技术板报进行评比,公司不定期进行抽查。5.预上岗位见习培训(1)各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可安排具备岗位潜质的人员预上岗位进行见习培训,培训期满,经考试考评合格者正式上岗。(2)等级检修岗位见习期同检修工期,其他岗位见习期为半年,见习期间维持原待遇不变。—8—(3)见习培训仅限一般岗位。(二)外派培训1.对未列入公司年度计划,尤其是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种教育培训项目,公司认真审核,严格控制,需填写《外派培训审批表》,经所在部门或单位、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培训工作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培训结束后报销培训费用需附《外派培训审批表》。2.外派培训人员培训结束,如有成绩单或结业(合格)证书的,需将有关成绩单或结业(合格)证书复印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各单位存档备案后,方可报销培训费。涉及外派取证培训的,一律在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下发后报销培训费。(三)专业技术培训1.专业技术培训主要方式包括:专业技术培训班、技术交流、技术研讨班、技术讲座、外派技术培训等。2.公司每年按专业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撰写技术论文,聘请电力系统专家授课和内部优秀技术人员讲解,或组织到内、外部单位参观学习。3.专业技术培训结束,组织进行摸底考试或撰写专题论文,开展培训效果测评,考试成绩及论文质量作为对各部门、各单位考核的依据。(四)职业(执业)资格培训1.职业(执业)资格培训主要方式包括:技能人员职业技—9—能培训、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培训等。2.技能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是指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通用工种职业资格鉴定前的培训;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是指国家规定的有关岗位职业资格考前培训;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培训包括建造师(一级、二级)、监理工程师等国家执业资格考前培训等。3.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职业(执业)资格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负责考试报名并组织开展考前培训,办理取证及注册手续,做好证书管理及人才信息统计,组织开展继续教育。4.职业(执业)资格培训结束后报销差旅费,教材费、培训费、审证费等有关费用一律在资格证书下发后报销;取得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的,还需办理注册并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后方可报销费用;差旅费在各单位差旅费中列支,教材费、培训费、审证费等在公司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5.执业资格需要办理注册的,由公司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办理注册手续,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以及职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等由各职能部门归口登记管理和保存。(五)根据岗位需求定向培训1.公司根据岗位缺员情况下达定或者各单位根据自身岗位需求明确定向培训任务。2.各单位按照定向培训任务的要求,确定具备培养潜质的培训对象,明确培训目标,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10—3.定向培训可采取现场培训、外送专项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期满,经考试考评合格后择优上岗。4.定向培训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月度绩效及综合业绩考核。(六)岗前培训1.对各类新录用人员、转岗或晋升职位的员工,按照岗位规范的要求进行上岗资格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新录用人员包括:新录用高校毕业生、接收的退伍军人、系统外调入人员等。2.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包括:上级单位组织的集中培训、公司组织的入厂培训和各单位组织的入职培训。3.新录用人员进入公司后,公司负责组织开展以公司发展历程、组织机构及企业文化、有关规章制度、安规学习及安全教育、员工职业生涯设计、优秀员工经验交流为主要内容的入厂培训;各单位负责组织开展以部门及部门各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岗位要求、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及基本操作技能、《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入职培训;入厂及入职培训应进行相应的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合格方能进入见习期或者上岗。4.对新录用的高校毕业生等实行“先培训、后见习”的原则,无特殊情况,新录用毕业生等必须参加岗前集中培训、入厂培训和入职培训,完成岗前培训后,由公司安排在岗见习。5.每阶段培训结束后,新录用人员都要及时撰写学习培训小结

1 / 24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