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法理学课程试卷(C卷)院系专业法学成绩年级学号姓名一、选择题(1—5题为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6——10题为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5分)1.将法的要素归纳为律令、技术、理想的法学家是()A.霍布斯B.哈特C.德沃金D.庞德2.认为法律的本质是人类经验的系统化的是()A.自然法学B.历史法学C.现实主义法学D.规范法学3.主张以立法者的目的作为法律解释的出发点及最高准则,法官不应拘泥于条的学说是()A.目的法学B.概念法学C.自由法学D.利益法学4.诉讼程序使诉讼结果和法官的人格分离,有利于缓解当事人同法官的紧张关系,这体现了程序具有()A.控制权力的功能B.认同功能C.选择功能D.宣示功能5.我国的法律(狭义)公布权属于()A.全国人大常委会B.全国人大C.国家主席D.国务院总理6.维护和体现法治的基本制度一般包括()A.国家机关分权制衡B.司法独立C.司法审查D.议会至上E.多党政治7.与西方相比,传统中国法的词义具有如下特点()A.法与事物的常态相关B.法表示一定的规范C.法的含义注重指制定法D.法的词义中首要的惩罚制裁E.法表示与规范相关的一定后果8.下列有关法律解释问题的说法错误的是()A.法律解释方法中目的解释优先于语意解释B.法律解释是立法性活动C.法律解释具有主观性,不具有客观确定性D.法律解释与被解释的法律文本具有同样效力E.对刑法应作有利于打击犯罪的解释9.下列有关立法方面的说法错误的有()A.立宪主体与立法主体一般是同一的B.我国目前的立法体制是一元的C.授权立法与立法的权力来源是不同的D.法律一经公布程序就发生法律效力E.公开性原则是立法原则之一10.下列有关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说法正确的是()A.法律规则的确定性程度高B.法律原则不能直接作为审判依据C.法律规则比法律原则容易改变D.两个冲突的法律规则只能有一个是有效的E.两个冲突的法律原则只能有一个是有效的二、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1、英美法系2、法律概念3、道德相对主义4、授权立法5、法律原则三、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35分)1、试述法律责任的涵义及其本质。2、试述正义与法律的关系。3、试述法律解释应遵循的基本原则。4、现代法治与法家的“法治”有什么本质区别?5、为什么说法律的正当性优于法律的强制性?四、论述题(本题25分)1、试述法律权利与法律权力的关系。(12分)2、试述司法的功能及其原则。(13分)五、案例分析题:(本题10分)1.材料一:某风景区全价门票为每人80元,同时,对学生实行优惠票价为每人40元,本地学生凭学生证票价为每人10元。材料二:国家工商总局规定,对200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一年的相关费用。材料三:北京市人事局发文规定2002年用人单位只能在划定的全国286所高校范围内引进非北京生源的本科毕业生进京。材料四:持有老龄证的老人乘坐公交车免票。材料五:某饭店规定考虑到多数消费者的情感,为防止出现意外,每年7月7日和8月15日谢绝日本人前来就餐。请运用法理学知识分析上述规定或做法合理与否?为什么?苏州大学法理学课程试卷参考答案(C卷)(仅列答题要点,不踩点给分)一、选择题(1—5题为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6——10题为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5分)1.D2.B3.A.4.B5.C6.ABC7.CD8.ABCD9.ABD10.ACD二、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1、英美法系英美法系:也称普通法系、判例法系(1分),是继承日耳曼法传统而发展起来的(1分),以判例为主的近现代市场经济法系(1分)。2、法律概念法律概念:是有法律意义的概念(1分),即对各种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术语(2分)。3、道德相对主义道德相对主义:将道德的相对性绝对化,否定存在最低限度的道德义共识(2分),在理论和实践中道德相对主义存在严重危害(1分)。4、授权立法授权立法是指不享有立法权的机关根据立法机关的法律授权制定法律的活动(2分),其实质是立法权的合法转移(1分)。5、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原理(1分),或是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原理或出发点(2分)。三、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35分)1、试述法律责任的涵义及其本质。答:法律责任是由于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正当行使法定权利、权力,法律迫使行为人或其关系人所处的受制裁、强制和给他人以补救(赔偿、补偿)的必为状态。法律责任的本质有道义责任论、规范责任论、社会责任论等学说。2、试述正义与法律的关系。答:正义推动法律的进化:(1)正义推动了法律精神的进化;(2)正义促进了法律地位的提高;(3)正义推动了法律内部结构的完善;(4)正义提高了法律的实效;法律对正义的实现有保障和确定作用。3、试述法律解释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答:法律解释应遵循的主要规则包括合法性规则和合理性规则。(1分)。合法性规则即法律解释不得超越法律,以发现法律本意为首要任务和限制(1分)。该规则包括:(1)语词规则;(2)整体规则;(3)例外规则、特权规则(1分)。合理性规则即法律解释必须合理,不得作非理性的解释(1分)。其功能在于规范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解释、约束填补法律空白和纠正法律失误行为。这些规则包括尊重一般伦理、遵守社会公理、遵守公序良俗,力求作出最符合理性要求的解释(1分)。4、现代法治与法家的“法治”有什么本质区别?答:现代法治涵义包括:(1)法律至上,即法律具有之上的权威;(2)良法的实体内容;(3)良法的程序内容;(4)维护、体现法治的基本制度。法治与法家“法治”的区别:(1)治理的主体不同;(2)治理的客体不同;(3)治理的目的不同;(4)法律的价值内涵不同。5、为什么说法律的正当性优于法律的强制性?答:法律的正当性包括三方面的最低要求:(1)立法权的正当来源,即掌握立法权的人的地位来自民众选择或被认可;(2)立法权的正当行使;(3)强力的适当使用;法律的正当性高于法律的强制性是因为:(1)在法律本体上,法律的强制性源自正当性;(2)在法的执行层面上,强制力源自正当性,正当性是评价强制效力的标准;(3)在法的遵守层面上,正当性占主导地位。五、论述题(25分)1、试述法律权利与法律权力的关系。(12分)答:权利是为社会或法律所承认和支持的自主行为和控制他人行为的能力,表现为权利人可以为一定行为或要求他人作为、不作为,其目的是保障一定的物质利益或精神利益。权力是合法确认和改变人际关系或处理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能力。两者的主要区别是:(1)性质不同;(2)对立面及其与对立面的关系不同;(3)影响力不同;(4)行使的自由度不同。在两者的相互关系中,我们认为应以权利为本源,因为,从发生学意义上说,权力是权利客观化这一社会需求的产物,在社会实际运作过程中,权力也是产生于权利的。处理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必须坚持权力以权利为基础;权力以保障权利为目的;权力以权利为界限。2、试述司法的功能及其原则。(13分)答:试述司法的特点及其主要功能。司法即指审判,其具有的特点是:纠纷的存在是司法的前提;被动性、中立性。司法的主要功能有:(1)维护秩序和起码的社会公正、保障权利。(2)维护法律权威。(3)控制国家权力。司法原则包括:平等原则、独立原则、合法原则等。六、案例分析题:(本题10分)1、对区别与歧视、平等的合理界分,找到某个标准,具有伦理正当和功利价值的证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