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论述题引用格言分类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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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宪法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宪法创制者给咱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法治国家1、陛下虽在万人之上,却在上帝和法律之下。——英国法谚2、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3、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德]马克思4、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力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的刻画在人们心中。————著名法律学者5、救济走在权力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利。————英美法谚6、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都应该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马丁7、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埃尔曼8、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法律谚语9、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司法独立1、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美]德沃金2、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卡尔.马克思【释义】司法独立不仅指法院独立,更重要的是法官独立,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和个人的干涉,法官公正审判不会担心因对法律的理解不同而被追究任何责任。完整意义上的司法独立应当包括法院独立和法官独立两层意思。法院独立是法官独立的有力保障,法官独立是法院独立的终极归宿。法律与正义1、为了正义,哪怕它天崩地裂!——古罗马格言2.法律应当与正义保持一致。——[美]罗尔斯法律与道德1、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2、一种圆满的完善的法应当具有人情味,内含一种情理,没有情理的法是一种桎梏、一种奴役,所以,法应当具有人性基础。3、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林肯4、法律与道德应当保持一致。————美富勒5、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美国总统威尔逊W)法律与自由、平等、人权1、法不禁止即自由。——法谚2、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3、法律应当与权利保持一致。——[美]德沃金4、行使自己的权利以不损害他人权利为限。5、法律并不能使所有的人都平等,但是所有的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波洛克6、如果同一批人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利,这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绝大诱惑,使他们动辄要攫取权力,借以使他们自己免予服从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并且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时,使法律适合于他们自己的私人利益。——[英]洛克《政府论》7、救济走在权利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利。——英美法谚8、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禁止他行使自己的权利。---[法]罗伯斯比尔:《革命法制和审判》9、只要爱自由,就足以建立共和国,但是,能够维护共和国和使它繁荣的,只有爱法律。10、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法国作家伏尔泰)12、那不知道自己缺乏自由之意志的人才是真正的贫穷者。——[德]尼采13、人一出生就口含一枚金币,一面写着平等,一面写着自由,这枚金币叫人权。——卢梭14、在自由的统治下,一切未被一般性法律所明确限制的行动,均属于个人的自由领域。——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15、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社会契约论》16、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还必须认识到,我们可能是自由的,但同时也有可能是悲苦的。自由并不意味着一切善物,甚或亦不意味着一切弊端或恶行之不存在。——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14、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的主张,必须具有以下的含义,即,即使政府认为公民要说的话所带来的害处大于好处,政府阻止他们发表言论也是错误的。——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15、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6、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国法学家波洛克F)17、我们因为自由并为了自由而遵守一切法律。18、平等是一项神圣的法律,一项先于其他一切法律的法律,一项派生其他法律的法律;——[法]皮埃尔.勒鲁《论平等》19、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奥]路德维希冯米瑟斯《自由繁荣的国度》20、我们作为人而有权拥有的平等是环境平等,而不是个人平等。它们是条件平等──地位、待遇和机会的平等。——[美]摩狄曼J阿德勒:《六大观念》法律与秩序1、所谓社会的秩序,在本质上便意味着个人的行动是由成功的预见所指导,这亦即是说人们不仅可以有效2、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英国政治家伯克E)3、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后凭借手段,而社会秩序依赖于一个国家的社会和文化特征。相应的是,一个社会和文化命题越是基本,它与法律和法律文化的联系就越是紧密,不论这一联系是公开的还是隐蔽的。——千叶正士:《法律多元:从日本法律文化迈向一般理论》4、并不是先有一个社会,而后这个社会再为它自己制定规则;相反,正是共同规则存在,才使得那些类似一盘散沙的小群体结合起来并组成了社会。——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5、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法律的作用1、法者,定分止争也。——韩非2、法律的目的是对受法律支配的一切人公正地运用法律,借以保护和救济无辜者。——[英]洛克:《政府论》立法1、法不是针对个别人的,而是为所有人普遍创设的。2、法律应当能被所有人理解。3、通晓法律不在于了解它的文字表述,而在于掌握它的精神和实质。4、习惯是法律的最好解释者。5、胸怀造就法学家。6、法之理乃法之魂。7、在用语中不存在模糊性时,不得允许探索用语的意图。8、法律不确定时,法律就不存在了。约定必须遵守。——法谚9、特例不应成为立法之依据。——法谚10、秩序,公平,个人自由,这是法律制度的三个基本价值。——斯坦、香德《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执法1、徒法不足以自行。2、造法易,执法难。3、法律的生命在于其实施。司法公正1、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的违法行为更严重。因为这些违法行为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英】培根《论司法》2、有一件东西是这个国家里的每一个人都有权得到的,这就是公平审理。——【英】(大法官)丹宁3、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4、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马丁5、即使判决并没有准确地判定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争端各方只要确信他们受到了公正的对待,他们也会自愿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迈克尔.D.贝勒斯6、自己不能成为自己案子的法官。——法谚刑法原则及刑罚理论1、无犯意则无犯人(Nonreunisimenssitrea)——英国法谚2、无行为则无犯罪亦无刑罚。3、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4、疑罪从无。5.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6、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贝卡利亚7.刑罚的严厉程度应该只为实现其目标而绝对必需。所有超过于此的刑罚不仅是过分的恶,而且会制造大量的阻碍公正目标实现的坎坷。——边沁8、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9、刑罚应当成为对人的改造。自然法1、自然法是居于人类法之上的,并规定了某些不可变更的权利的标准。——[美]萨拜因:《政治学说史》2、任何事情,只要与自然法颠补不破的永恒原则相冲突,就是无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约束任何——[美]爱德华S考文3、自然法的重要性也许不在于解决一个文明制度中出现的正常问题,而在于它有助于决定什么才是一个文明的法律制度。——[美]波斯纳《法理学问题》4、“法”是植根于自然的最高理性,它规定哪些事应该做,哪些事不应该做。当这种理性在人类的思维中确立下来,它就是法律。——西塞罗《论法律》5、自然法是正确理性的命令,它指出某些行为是否符合理性的自然,是否具有道德的基础或首先的必要性。——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私法方面1、公法不得被私人简约变通。2、契约起源于意愿,随后变为必须遵守的义务。3、和解协议相当于已决案。4、不得要求任何人履行不可能的给付。5、不得推定任何人遗弃自己的财产物。6、不情愿者之间缔结不了婚姻。程序法理论1、诉讼只不过是通过审判获取应得之物的权利。2、没有原告就没有法官。3、法官不得自动审判。4、审判员不得审理与己有关的案件。5、法官只知法,事实须证明。6、举证的义务由主张者而不是否认者承担。7、一目了然之事无须证明。8、单一证据不能证明,与其他证据相结合可以证明。9、判决应当与请求相对应。10、一事不再理。——《罗马法》格11、法官不能因没有法律而不判案——法谚12、任何人均无义务指控自己有罪。13、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正义。——法谚14、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美]道格拉斯15、程序是法治和恣意人治的分水岭。——西方法谚16、程序先于权利。——英国法谚17、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古罗马法谚18、警察是法庭的仆人。——英美法谚19、在法庭上,只有证据,没有事实。——法谚20、存疑时有利于被告。——法谚21、自己不能成为自己案子的法官。22、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能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法谚23.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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