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口镇“三重一大”执行情况报告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县委《关于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沿口镇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民主公开、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勤廉高效,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执行“三重一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明确主体,确定工作重点为将“三重一大”事项落实到实处,我镇在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项目安排及资金上作了具体落实。(一)抓好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凡涉及全镇中心工作和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党员代表会议、干部代表会等方式,认真抓好落实。重大决策主要内容:研究和制定镇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党委、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的审议制定;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研究讨论本镇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工作、工会、青年、妇女、离退休干部管理、综治及维护稳定、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研究讨论本镇工作组的设置和调整,并作出决定;听取工资待遇、奖金分配、医疗、住房、职称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办理情况的汇报,并提出意见及建议;镇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二)做好重要人事任免工作。凡是涉及到本镇重要人事任免工作,我们均通过事前公告、事中公开、事后公示的原则,确保人事纪律的严肃性以及人员推荐的合理性。重要人事任免主要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科级干部的推荐工作和中层干部的推荐、任免工作;做好市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三)集中管理重大项目安排。凡是涉及到本镇重大项目的,均按照公开、集中、民主的决策制度,从严管理重大项目安排。重大项目安排主要内容:讨论决定未列入政府采购计划的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采购项目;决定本镇基本建设项目、大型房屋修缮项目及其他不动产购置项目。(四)从严控制大额度资金使用。根据“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等规定,全镇上下通过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制度等方式,从严控制大额资金使用。大额度资金使用规则:经费开支坚持“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各项经费支出坚持先批后支的原则。500元以内的一般性支出由财政所长签批开支,500—2000元的一般性支出由镇长审核、财政所长签批开支,2000元以上的一般性支出,须经镇党委会研究、监督小组审核后,报财政所长签批开支。因公经费开支需借款,提出书面申请由主要领导审批,方能借款。二、落实责任,明确四项工作分管领导1、物资采购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仁平分管2、组织人事由镇党委副书记唐炎分管3、工程项目由党委委员、副镇长李川分管4、财务由协调中心副主任尹志军分管三、宣传谋划,形成有效管理制度一是成立组织机构。组建了由党镇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镇领导班子作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小组。定人定责,并将机构向部门、社县、村委进行有效延伸,扩大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广泛性。二是形成决策制度。根据县委文件精神,建立了《沿口镇“三重一大”票决制度》,要求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予以重新修订并遵照执行。同时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按照“会前酝酿、讨论审议、投票表决”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如旧城改造、办公大楼翻新、场镇亮化、专项经费划拨等均经过镇党委、政府审慎讨论研究后决定。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专题会议研讨、下发文件资料、走出去观摩学习、带回来消化对照等方式,进行制度宣传,使广大干部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四、强化执行,推进“三重一大”集体决策1、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集体研究、广泛讨论、民主决策。沿口镇采取“结构化”决策模式,条块运作,纠正决策时容易“先入为主”的偏差。对事关全镇经济社会发展长远目标规划、重大改革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决策,首先进行认真调研,形成初步意见,再征询各方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遵循“一事一立、一事一议”原则,对项目可行性研究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评估论证,最后再提交镇党委办公会议讨论、票决。2、重要干部任免坚持提名考核、结果公示、纪律部门监督制度。对干部人事任免,实行预案优选,“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调查、谁负责”,无记名投票产生任免结果。票决制度严格按照提出议题、准备材料、酝酿意见、充分讨论、会议票决、作出决策、资料存档7个步骤逐项进行。票决制度使决策过程更加透明,较好地发挥了集体智慧,有效地避免了决策失误。如在今年的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采取公推直选与两推一选结合的办法,民主推优,镇领导全程参与,真实评价,对结果的有效性与公正性予以监督。对大学生村官的录用实行在网上公开招考,建立考察小组,通过预审、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办法进行择优录用。3、大额资金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程序严格、监督到位原则。一是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等,做到“有法可依”。二是严格规范审批审核手续,大额资金的具体使用层层签批,由项目的分管人员、主管领导及“一把手”分别审核签批,并实行财务帐目联签制度,道道负责、层层把关,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大额资金使用监督制度。大额资金的使用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接受由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部门的审计,接受组织的监督。4、严格招投标制度。在政府采购、重大建设项目等招投标活动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操作、公平交易。一是实行“四公开”,即公开办事制度、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二是严格把好交易过程的“五个关”,即把好报名审核关、接标关、开标关、评标关、定标关。三是聘请行风监督员,强化行风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阳光”交易。五、扩大民主,加强监督,健全决策评议机制。一是建立会议列席制度。召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会议时,广泛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会前沟通、会上举谏、会后监督参与其中,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二是健全评价制度。邀请纪委、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组成评估人员,采取座谈或研讨的方式,对决策的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的目的是否符合;决策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决策带来的负面因素;决策实施在群众中的接受程度;决策实施带来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进行评价,评价工作完成后形成实施情况评估报告,载明决策实施情况评价的相关信息及可能提出的调整建议及理由,报镇党委政府审议。对决策实施评价报告审议后,形成对决策继续实施、调整或废止的最终决定。三是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对未按决策程序决策的、超越法定职权实施决策的、明知决策错误,没向上级反映或未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的、违反法律法规实施决策的、对应当决策而进行推诿拖延,不及时作出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轻则要求书面检查,重则给予行政处分或停职处理。沿口镇在过去的工作中,通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提升了工作水平,保证了工作效率,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沿口镇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并完善“三重一大”集体事项决策制度,为沿口镇建成“富裕、和谐模范镇”的发展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民主决策保障,让民主决策、科学发展成为飞龙建设的双引擎,带动飞龙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再攀高峰。中共沿口镇委员会201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