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规范活禽屠宰实施方案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区整顿规范主城区活禽交易屠宰秩序实施方案为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市民消费环境,确保市民食肉安全,根据市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主城区活畜禽交易屠宰秩序的通知》(市府发〔2010〕22号)和市政府《关于整顿规范主城区活禽交易屠宰秩序的通告》([2010]第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在2010年11月10日前完成整顿规范工作任务。即:对达州主城区(含东办、西办、朝办、莲花湖管委会、西外镇、北外镇,下同)内从事活禽(指鸡、鸭、鹅、肉鸽、鹌鹑等,下同)交易和屠宰的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实施整顿规范,对依法批准的经营户实行“一补三转”等措施(按照2000元/户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鼓励活禽交易和屠宰经营户转移到专业定点市场、转变经营方式或转行经营)。使进入主城区的生鲜禽类产品,必须是经市政府规范定点的活禽屠宰场屠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检疫检验合格,具有检疫检验合格标识的禽类产品。二、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区上成立**区整顿规范活禽交易屠宰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局,负责日2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商务局局长兼任。整顿规范工作结束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三、部门职责整个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涉及乡镇办委按属地管理原则具体组织实施。区商务局:牵头负责整顿规范工作,做好活禽及产品销售网点的规划建设工作,指导定点屠宰企业在农贸市场、超市建立冷鲜禽类产品销售点,做好禽类产品检验工作。区工商局:负责主城区内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屠宰的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严格活禽交易屠宰市场准入,协调市场方与经营户的租赁关系处置以及经营户宣传动员和登记,做好“一补三转”等工作。区畜牧局:负责加强活禽交易屠宰点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活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推行活禽检疫标识制度。区卫生局、食品药监局:负责对活禽交易屠宰点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负责对宾馆、餐馆(食堂)活禽屠宰的监管,禁止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禽类产品进入消费环节。区旅游局:加强对酒店、宾馆管理,配合卫生、食品药监部门搞好活禽屠宰的监督检查,禁止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禽类产品进入消费环节。区劳动保障局:负责做好禽类产品经营户的转移就业培训和引导工作。区环保局:负责对新建交易屠宰点环保设施等环节的监3管与指导工作,对未经批准从事活禽交易屠宰的集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食堂)等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查处。区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对新建交易屠宰点的选址规划、土地预审报批等环节的监管与指导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整顿规范活禽交易屠宰工作中的治安秩序,协助商务、畜牧、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做好不具备开办条件的交易屠宰点的依法关闭工作。市交警一大队、区交通局:负责保障禽类产品运输通道的畅通。配合区工商局做好活禽禁止入城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一补三转”的一次性补贴资金。区委宣传部:负责整顿规范活禽交易屠宰的宣传工作。区政府督查室:负责整顿规范活禽交易屠宰工作落实情况的全面督查。东办、西办、朝办,莲管委,西外镇、北外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本辖区整顿规范工作方案,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做好组织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稳定工作。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一)调查摸底及宣传动员阶段(9月25日-10月19日)各相关部门、乡镇办委按职责要求做好方案,于9月28日前报区规范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宣传部牵头,通过《**播报》、宣传单、宣传栏等形式,配合市上多角度、全方位的广泛宣传整顿和规范活禽交易屠宰秩序的目的意义。东城、西城、朝阳街道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西外镇、北外镇要配合区工商局摸清主城区进行活禽交易和屠宰的4基本情况,于10月10日前报区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商局牵头,商务局、畜牧局配合,召开主城区禽类经销商、代宰户座谈会,引导、教育经营者守法经营。通过广泛宣传,营造政府、经营者、消费者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二)集中关闭阶段(10月20日-11月10日)按照慎重、稳妥的原则,先行试点再全面推开,确保在11月10日前完成集中关闭任务。1、试点阶段(10月21日-11月1日)。主要对主城区朝阳、西圣寺、顺城、滩头街、**农超、双狮拓创、北郊、火车站、好日子等8个农贸市场进行整治。由区商务局指导定点屠宰企业分别在朝阳、西圣寺、顺城、**农超、北郊火车站等6个农贸市场设置一个临时服务窗口,负责活禽代收代宰及配送;由区工商局根据市场实际,在主城区每个农贸市场规划设置3-5个经销摊点,由定点屠宰企业统一规范包装,方便群众购买。2、全面整治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在试点的基础上,主要对主城区其他农贸市场和超市、宾馆、饭店(食堂)进行整治。禁止超市、宾馆、饭店(食堂)进行活禽交易或现场屠宰。指导定点屠宰企业在每个大中型超市设置一个禽类产品冷鲜肉销售专柜。督促、引导宾馆、饭店(食堂)采购经检疫检验、具有检疫检验合格标识的禽类产品。(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区政府将对整顿规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各相关乡镇办委和区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整顿规范工作总结,并于1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区整治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5公室。

1 / 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