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详细解读2015-9-2411.编制目的定义: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指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文献资料、临床经验数据、临床试验等信息对产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者适用范围进行确认的过程。目的:本指导原则旨在为注册申请人进行临床评价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评价资料的审评提供技术指导。•临床评价的数据来源有三种:文献资料;经验数据;临床试验。•之前进口产品注册提供临床资料时,多采用的是文献资料和经验数据,但在数据的“查全”和“查准”方面远远达不到该指导原则的要求。22015年05月19日发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关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2.法规依据379种488种8种2002年:322种540种2002年至今目录增补的产品数以千计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类别4编码数量编码对应的产品类别有源or无源686318口腔科材料无源68461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无源681513注射穿刺器械无源68669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无源68776介入器材无源68223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有源68253医用高频仪器设备有源68403临床检验分析仪器有源68543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有源为主68262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有源68642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无源68231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有源Series1,6863,18,23%Series1,6846,16,20%Series1,6815,13,16%Series1,6866,9,11%Series1,6877,6,8%Series1,6822,3,4%Series1,6825,3,4%Series1,6840,3,4%Series1,6854,3,4%Series1,6826,2,2%Series1,6864,2,3%Series1,68231,1%免临床试验的三类医疗器械分类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类别5编码数量编码对应的产品类别686652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2249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40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6332口腔科材料685430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3127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682124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6420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2316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5716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0714胸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681014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684114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5613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681512注射穿刺器械685811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683010医用X射线设备表格中所列的二类免临床医疗器械类别占二类免临床产品总数的80.7%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不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一)工作机理明确、设计定型,生产工艺成熟,已上市的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应用多年且无严重不良事件记录,不改变常规用途的;(二)通过非临床评价能够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三)通过对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者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能够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第十八条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在有资质的临床试验机构进行,并向临床试验提出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临床试验备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备案情况通报临床试验机构所在地的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第十九条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临床试验对人体具有较高风险的,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临床试验对人体具有较高风险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免于临床的产品目录由CFDA制定,不能自行判定是否可以免除临床;•需临床试验审批的产品参见《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6临床评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指申请人或者备案人通过临床文献资料、临床经验数据、临床试验等信息对产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者适用范围进行确认的过程。第二十二条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不需进行临床试验。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一)工作机理明确、设计定型,生产工艺成熟,已上市的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应用多年且无严重不良事件记录,不改变常规用途的;(二)通过非临床评价能够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三)通过对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者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能够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调整并公布。未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的产品,通过对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者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能够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申请人可以在申报注册时予以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黑色字体与《条例》中的表述完全一致;红色字体部分是相对于《条例》新增的内容。由最有一段话可见,对于未列入免临床目录的器械的临床评价降低了要求,并非必须进行临床试验73.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时的临床评价工作不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工作。如有针对特定产品的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则相应产品临床评价工作应遵循有关要求。8二、三类医疗器械(IVD除外)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各产品指导原则一类医疗器械(IVD除外)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第26号)IVD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各产品指导原则4.基本原则——数据临床性能&安全性数据、有利的&不利的数据均应纳入分析9临床评价的深度&广度、需要的数据类型&数据量产品设计特征关键技术适用范围风险程度非临床研究的水平和程度取决于外围五大要素;因产品而异4.基本原则——需确认信息适用范围•适用人群•适用部位•与人体接触方式•适应症•疾病的程度和阶段•使用要求•使用环境等使用方法禁忌症防范措施警告10逐条确认4.基本原则——应得到的结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可达到预期性能;与预期受益相比较,产品的风险可接受;产品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均有适当的证据支持115.免临床试验产品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产品的临床评价要求:对于列入免临床目录的产品,按照附1提交对比说明即可,大大降低了临床评价的难度。12等同性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申报产品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目录》中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附1)申报产品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医疗器械对比表注:对比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5.免临床试验产品——附113对比项目目录中医疗器械申报产品差异性支持性资料概述基本原理(工作原理/作用机理)结构组成产品制造材料或与人体接触部分的制造材料性能要求灭菌/消毒方式适用范围使用方法……6.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要求6.1同品种医疗器械:条件1:与申报产品在基本原理、结构组成、制造材料(有源类产品为与人体接触部分的制造材料)、生产工艺、性能要求、安全性评价、符合的国家/行业标准、预期用途等方面基本等同条件2:已获准境内注册Ps.申报产品与同品种医疗器械的差异不对产品的安全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可视为基本等同146.1同品种医疗器械:判定是否为同品种等同: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的收集存在部分差异:还应通过申报产品自身的数据进行验证和/或确认本产品的非临床研究数据本产品的临床文献数据本产品的临床经验数据针对差异性在中国境内开展的临床试验的数据同品种的临床文献数据同品种的临床经验数据6.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要求对于未列入免临床目录,可使用同品种医疗器械的临床数据;如果产品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则可以通过提供申报产品的临床资料或针对差异性部分开展临床试验来完善临床评价1516无源医疗器械对比项目1.基本原理2.结构组成3.生产工艺4.制造材料(如材料牌号、动物源性材料、同种异体材料、成分、药物成分、生物活性物质、符合的标准等信息)5.性能要求6.安全性评价(如生物相容性、生物安全性等)7.产品符合的国家/行业标准8.适用范围:(1)适用人群;(2)适用部位;(3)与人体接触方式(4)适应症;(5)适用的疾病阶段和程度;(6)使用环境9.使用方法10.禁忌症11.防范措施和警告12.交付状态13.灭菌/消毒方式14.包装15.标签16.产品说明书附2申报产品与同品种医疗器械的对比项目(无源医疗器械)17有源医疗器械对比项目1.基本原理(1)工作原理;(2)作用机理2.结构组成(1)产品组成;(2)核心部件3.生产工艺4.与人体接触部分的制造材料(如材料牌号、动物源性材料、同种异体材料、成分、药物成分、生物活性物质、符合的标准等信息)5.性能要求(1)性能参数;(2)功能参数6.安全性评价(如生物相容性、生物安全性、电气安全性、辐射安全性等)7.软件核心功能8.产品符合的国家/行业标准9.适用范围:(1)适用人群;(2)适用部位;(3)与人体接触方式;(4)适应症;(5)适用的疾病阶段和程度;(6)使用环境10.使用方法11.禁忌症12.防范措施和警告13.灭菌/消毒方式14.包装15.标签16.产品说明书附2申报产品与同品种医疗器械的对比项目(有源医疗器械)要求更加细化18对比项目同品种医疗器械申报产品差异性支持性资料概述基本原理结构组成………………附3申报产品与同品种医疗器械对比表的格式注:对比项目至少应包括附件2所列全部项目。该表的结构和附1非常类似,只不过将“目录中医疗器械”换成了“同品种医疗器械”。19附4医疗器械与同品种医疗器械是否存在差异性?是否可通过申报产品的非临床研究资料、和/或临床文献数据、和/或临床经验数据、和/或针对差异性在中国境内开展的临床试验资料证明差异性对产品的安全有效性未产生不利影响对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文献和/或临床经验数据进行收集、分析不能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注册申请人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应临床试验资料。是否否是形成临床评价报告,完成临床评价6.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要求6.2评价路径6.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要求临床文献数据临床经验数据206.3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的收集1.临床文献数据的收集文献检索和筛选要素:见附5文献检索和筛选方案:见附6编制文献检索和筛选报告:见附721查全查准6.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要求6.3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的收集附5文献检索和筛选要求一、检索数据库根据申报产品/同品种医疗器械的具体情况(如设计特征、适用范围等)选择检索数据库;理由。数据库的选择应具有全面性,可考虑的数据库类型举例如下。1.科学数据库:如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美国《医学索引》(Medline)、荷兰《医学文摘》(EM)等。2.临床试验数据库:如科克伦对照试验注册中心(CENTRAL)、临床试验注册资料库(ClinicalTrials.gov)等3.系统评价数据库:如科克伦(Cochrane)图书馆等。4.专业数据库:如诊断测试索引数据库(MEDION)、骨关节登记数据库等。二、检索途径、检索词、检索词的辑关系;确定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