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施工合同甲方:潍坊居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王东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江南印象潍州二期场地内、外垃圾清运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江南印象潍州二期场地内、外垃圾清运工程地点:江南印象潍州二期场地二、工程承包范围江南印象潍州二期场地内垃圾清运,江南印象潍州二期南墙外垃圾清运。垃圾清运完成,局部场地平整、土方回填等。三、合同价格1、合同预算总价:13092元(壹万叁仟零玖拾贰元整),以上价格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总价,包含但不限于为完成约定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措施费、管理费、风险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等,在没有合同变更的情况下合同预算总价为最终结算总价。四、合同工期本工程工期从2019年05月14日至2019年05月15日,若发生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事件,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自逾期日起乙方按合同预算总价10%的额度/日承担违约责任。五、结算方式乙方在分包工程全部完成1日内向甲方申报完成,甲方验收达到合格后,视为完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出具正式、合格全额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六、安全施工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施工规范要求,乙方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清理现场及街道抛洒土,冲洗道路等。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确定的质量要求与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保持现场、街道、运输沿线卫生整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并赔偿所产生的费用。七、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人员进行验收。2、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责任1、乙方施工过程中,其所雇用的人员,车辆等在场内、外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2、乙方需听从甲方现场指挥,根据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安排施工。3、乙方负责配合各有关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各种工作需要,保证按照工期顺利完工,凡与本工程施工有可能发生的有关市政、市容、交通、环保、治安、消防等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八、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若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裁决。甲方:(章)乙方:(章)法人或委托人:法人或委托人:地址:地址:开户行名称:账号:2019年05月13日2019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