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传播制度与媒介规范理论•对传播制度的研究(控制研究)包括两个方面:–1、考察外部制度对传媒机构及其活动的控制和影响。(外因)–2、考察内部制度对信息的生产、加工和传播活动的制约。(内因)本章主要涉及第一个方面第一节传播制度与媒介控制传播制度:就是社会制度中对大众传播活动直接或间接地起着制约控制的部分。传播制度是社会制度的反映。所有社会制度都要对它们的媒介进行控制,这种控制体现在国家和政府的控制、利益集团和经济势力的控制、广大受众的社会舆论控制。一、国家和政府的控制1.规定传媒组织的所有制形式如英国和日本广电业采用以公营为主、私营为辅的制度;德国和部分欧洲国家采用公营和私营的“双轨制”;意大利是公私合营制度;美国主要采用私有企业制度;社会主义国家是公有制。2.对传播媒介的活动进行法制和行政管理立法:通过立法而对传播实施控制,是各国政府广泛采用的手段。行政:通过行政措施对传播者施加压力。具体手段有:资助传播机构;给予优惠或特权;进行有选择的配给;压抑不同政见的传媒;遴选传播从业人员;确定新闻教育的基本内容与方向。操纵新闻: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控制消息来源、吹风、试探性气球等等。3.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内容的传播4.对传播事业的发展制定总体规划或实行国家援助如:美国信息高速公路计划;中国为应对WTO实施传媒业整合。二、利益集团和经济势力的控制1.以强大的资本作后盾成立超大型媒介联合企业,对大众传播事业的主要部分实行垄断。2.通过他们控制度议会党团或院外活动集团对公营媒介的活动进行干预。3.通过广告或赞助来间接地控制或影响媒介活动。三、受众的社会监督控制1.个人的信息反馈。意见、批评或抗议2.结成受众团体,以群体运作方式对媒介活动施加影响。如工会、NGO等等3.诉诸法律手段。4.通过影响媒介的销售市场来制约媒介活动。如网络传播可影响发行量或销售量第二节关于传播制度的几种规范理论•A.《报刊的四种理论》(FourTheoriesofthePress),1956,美国伊利诺伊大学教授弗雷德•西伯特(FredS.Siebert)、西奥多•彼得森(TheodorePeterson)和韦尔伯•施拉姆(WilburSchramm)•Ⅰ、威权主义理论•Ⅱ、自由主义理论•Ⅲ、社会责任理论•Ⅳ、苏联的共产主义理论B.英国传播学者麦奎尔主张归纳为六种类型:–1-4同上–5.民主参与的媒介理论;–6.发展中国家的媒介理论一、威权主义(authoritarianism)制度下的媒介规范理论•威权主义理论属于一种绝对控制的传播体制和观念。威权主义媒介规范理论主张媒介必须一切以权力的意志为转移,一切为统治者服务。•威权主义(authoritarianism),由authority(权力,权威)一词而来。•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一词由totality(全部、整体)一词而来。与“威权主义”易混淆。但极权主义比威权主义更强调政治透过宣传机器、资源动员、与意识型态对思想和生活各层面的全面控制。•1、威权主义提出的背景•15世纪中叶印刷术发明后的欧洲封建专制背景下提出的威权主义传播制度植根于专制社会。–“最古老的一种,它是印刷术发明之后不久的文艺复兴后期的极权主义气候下的产物”。•理论来源于柏拉图、马基雅维利等,他们主张国家对社会的意见应严加控制。–“威权主义理论,基于从柏拉图到马基雅维利几百年来的独裁主义政治思想”。•2、威权主义媒介规范理论主要内容–(1)报刊必须为当权者负责,维护国王和专制国家的利益;–(2)报刊必须绝对服从于权力或权威,不得批判占统治地位的道德和政治价值;–(3)政府有权对出版物进行事先检查,这种检查是合法的;–(4)对当权者或当局制度的批判属于犯罪行为,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3、威权主义制度的发展历程•(1)欧洲:15世纪中叶印刷术发明后的欧洲封建专制背景–1529第一个禁书法案–1530第一个出版特许制度–1559伊丽莎白颁布法令规定由大主教管制出版–1586《星法院法令》•(2)中国:1840年后–对民族包业或报刊实行高压政策,对宣传进步和革命思想的报刊给予严厉的制裁和查封措施。–1902《大清报律》报纸不得刊载“诋毁宫廷之语,淆乱政体之语”,并规定发行前的审查制度。–1910年12月,资政院把原有的《大清报律》修订为《钦定报律》,由皇帝颁布实行。•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与大众传播•形成于20世纪初叶垄断资本的统治确立、工人革命运动高涨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流行于德国。•法西斯主义是极权主义传播制度中的重要实践和表现,其宣传的理论基础与指导方针是至高无上的领袖与国家意志。它通过积极的强制改造使传播媒介成为国家和战争的宣传机器。第三帝国的宣传•第三帝国的媒体在民族“精神再定位”过程中占据着意识形态的中心地位。•帝国控制着报纸、广播和电影公司的人员构成、传播内容,直至后来的所有人。帝国宣传部长戈培尔领导着三个分工明确的机构,要为“民族的精神方向”负责,确保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都在政府的控制中,使国家、政府、党和民族完全成为同义词。资料•为了确保报纸、广播和电影能够完成所担负的“教化”任务,所有这些单位都必须服从于Gleichschaltung(一体化)或曰“协调民族的政治愿望与政权的目标”的严格要求。RKK(文化大臣)下属的七个机构管理着媒体、文化和艺术的所有领域。•政府给予收音机生产商很大的补贴,使得工人们都买得起这一当时的新产品,但他们只能收听本国节目。•德国新闻办公室是国有的报业机关,发行每日简报和政府命令。他们清除了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过滤掉不合格的内容。•“只要元首下命令,我们就遵守!我们全都只说‘是’!”1934年,一辆拉着希特勒青年军卡车的横幅上写道。第三帝国的宣传海报•柏林学院图书馆,希特勒青年军成员在聚精会神地阅读。在那里,从神话故事到战争史,所有书籍都已经被严格审查过。里芬斯塔尔:《意志的胜利》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媒介规范理论•三个阶段:自由主义理论(LiberalistTheory)社会责任理论(TheoryofSocialResponsibility)民主参与理论(TheoryofParticipatoryDemocracy)(一)自由主义媒介规范理论•又称为报刊的自由主义理论,其核心反映了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观念,即认为报刊应该是观点的自由市场,是实行自律的自由行业。1、提出与确立–在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中,同极权主义媒介规范理论做斗争的过程中提出的。–1664年约翰·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产生了重要影响。–19世纪英国哲学家约翰·密尔的《论自由》和美国独立战争时期思想家、政治家托马斯·潘恩和杰弗逊在《独立宣言》中强调了自由表达的重要性。•约翰·弥尔顿(JohnMilton,1608~1674)•1644年《论出版自由》Areopagitica:ASpeechfortheLibertyofUnlicensedPrinting–“限制人民的出版言论自由就等于压制真理,因为真理只有在自由而公开的斗争中才能战胜谬误,才能证明真理性,因此实行许可制和查禁制实际上等于伤害真理其本身。”•在此基础上形成两个理论“观点的公开市场”、“自我修正过程”“观点的公开市场”与“自我修正过程”•由美国学者F.S席伯特提出,与弥尔顿的观点一脉相承。•这两个原则的假设:–1、人们是希望了解真理并愿意服从真理。–2、接近真理的唯一的方法是保证不同意见能够在公开的市场上进行自由竞争。–3、人们意见不可能同、应承认他人权利的同时保证自己的权益。–4、最终能够产生一般人所能承认的一般意见。•约翰·密尔(JohnStuartMill,1806-1873),1859年《论自由》(OnLiberty)–“我们永远不能确信我们力图窒闭的意见是一个谬误,即使我们确信,要窒闭它也是一个罪恶。”–“凡是压毁人的个性的都是专制,不论管它叫什么名字,也不论它自称是执行上帝的意志或者自称是执行人们的命令。”–“国家机器的作用越强大,人们的自由就越难保证。”•最早的两个宪法性文件是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和1791年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人权宣言》第11条规定:“无拘束地交流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每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自由,只要他对滥用法律规定情况下的这种自由负责。”–“国会不得通过建立尊奉某一宗教,或禁止宗教自由之法律;不得废止言论与出版自由;或限制人民集会、请愿、诉愿之自由。”•至此,言论自由和新闻出版自由被以法律形式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固定并加以保护。这标志着自由主义理论的胜利。•2、主要内容–A.任何人都拥有出版自由而不必经过政府当局的特别许可;–B.除人身攻击以外,报刊有权批评政府和官吏;–C.新闻出版不应接受第三者的事先检查,出版内容不能受到任何强制;–D.在涉及观点、意见和信念的问题上,真理和“谬误”的传播必须同样得到保证。(二)社会责任论1、提出的社会背景–进入20世纪以后,传媒的垄断程度越来越高,传播资源越来越集中与少数人中,所谓“观点的公开市场”的理念,与实际状况发生尖锐矛盾;–自由主义理论强调的是传播者的权利,而没有涉及作为公众的受传者的权利;–这个理论谈论的对象是意见,观点或思想的自由,而没有更多地考虑到作为私有企业赢利活动的信息传播的性质和影响问题。2、理论的提出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又名哈钦斯委员会)1947年报告《自由与负责的报刊》(AFreeandResponsiblePress)。–强调大众媒介应该对社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3、几个原则第一,大众传播具有很强的公共性,因而媒介机构必须对社会和公众承担和履行一定的责任和义务;第二,媒介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应该符合真实性、正确性、客观性、公正性等专业标准;第三,媒介必须在现存法律和制度的范围内进行自我约束,不能煽动社会犯罪,不能传播宗教或种族歧视的内容;第四,受众有权要求媒介从事高品味的传播活动,这种干预是正当的。•4、目的与性质–一是为防止由传播事业的高度垄断而引起的资本主义内部的社会矛盾激化;–二是为防止传媒内容的浅薄化、煽情化、刺激化而引起社会道德和文化堕落。它是对自由主义理论的一种修正,把希望寄托于“媒体自律”。•措施•建立影视节目分级制度等。如英国:“U”级:普通级——适合所有观众。在此级节目中只能偶尔使用“damn”(该死)、“hell”(见鬼、混蛋)这类轻微的咒骂语言,极少使用其他温和的咒骂语言;“Uc”级:适合儿童观看;“PG”级:家长指导级;“12”级:适合12岁以上观看;“15”级:适合15岁以上观看;“18”级:适合18岁以上观看。美国电影分级制度•美国的MPAA,它的全称为TheMotionPictureAssociationofAmerica即“美国电影协会”制定的影视作品的分级制度如下:资料•G级(GENERALAUDIENCESAllagesadmitted.)大众级,所有年龄均可观看大众级,适合所有年龄段的人观看——该级别的电影内容可以被父母接受,影片没有性爱场面,吸毒和暴力场面非常少。对话也是日常生活中可以经常接触到的;•PG级:(PARENTALGUIDANCESUGGESTEDSomematerialmaynotbesuitableforchildren.)普通级,建议在父母的陪伴下观看,有些镜头可能让而用产生不适感.辅导级,一些内容可能不适合儿童观看——该级别的电影基本没有性爱、吸毒和裸体场面,即使有时间也很短,此外,恐怖和暴力场面不会超出适度的范围;•·PG-13级:(PARENTSSTRONGLYCAUTIONEDSomematerialmaybeinappropriateforchildrenunder13.)普通级,但不适于13岁以下儿童.特别辅导级,13岁以下儿童尤其要有父母陪同观看,一些内容对儿童很不适宜——该级别的电影没有粗野的持续暴力镜头,一般没有裸体镜头,有时会有吸毒镜头和脏话。•·R级:(RESTRICTEDUnder17requiresaccompanying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