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操作指南宁波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操作指南1目录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12对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的要求………………………………………………………12.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名单(答辩委员会)………………………12.2制订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和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进程计划……22.3指导教师…………………………………………………………………………………22.4毕业设计(论文)选题…………………………………………………………………32.5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52.6文献综述的撰写方法……………………………………………………………………52.7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的撰写方法………………………………………………82.8毕业设计(论文)的格式与写作要求…………………………………………………112.9毕业设计说明书写作的基本要求……………………………………………………182.10评语与成绩评定…………………………………………………………………………213省教育厅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234毕业设计(论文)各职能部门职责…………………………………………………………254.1学校教务处的职责………………………………………………………………………254.2学院的职责………………………………………………………………………………254.3教研室的职责……………………………………………………………………………264.4指导教师的职责…………………………………………………………………………265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内容………………………………………………………275.1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评估内容…………………………………………………275.2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管理质量评估…………………………………………………276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的有关文件………………………………………………………286.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286.2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296.3宁波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暂行规定………………………………………30宁波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操作指南2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的重要环节,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和素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从2004年起,省教育厅每年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的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以作为衡量高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浙教高教[2004]137号)文件要求:“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要求,从选题、指导教师、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各个环节上制订出明确的规范和标准”。结合我校近几年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成功经验及相关资料,特编制宁波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操作指南,以供参考。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1.确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答辩委员会);2.制订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和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进程计划;3.公布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名单及选题一览表;4.确定每位学生的指导教师和毕业设计(论文)题目;5.学院按专业(专业方向)分类向教务处上报毕业设计(论文)计划实施表;6.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7.教务处、教学督导组对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期初检查;8.学生撰写文献综述、外文翻译,指导教师进行具体指导(填写指导记录);9.教师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10.上交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对开题报告提出具体意见、教研室审核通过;11.教务处、教学督导组对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12.上交设计说明书(论文)初稿,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13.设计说明书(论文)定稿,指导教师填写评语;评阅教师对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开题报告、设计说明书(论文)进行评阅和评分;14.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填写评定意见、成绩评定;按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成绩三者比例折算成最终成绩;15.学院按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装订、存档,接受省教育厅抽查。2对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的要求2.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名单(答辩委员会)2.1.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负责本学院所有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各专业不再单独设立工作指导委员会(答辩委员会),各专业根据学生人数可设立若干个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答辩小组),每个小组人数以3-5人为宜。2.1.2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人数为8人左右。其中设主任1名,原则上由学院院长或副院长担任;副主任1-2名,一般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或教研室主任担任;成员5-6名,一般由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学科骨干教师或外聘专家组成;工作指导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成员的职称要求在副高以上。答辩小组成员的职称要求在中级以上。宁波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操作指南32.2制订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和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进程计划各学院应根据自身特点,制订相关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条例可包括: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实施计划制订的具体要求、教研室、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学生职责、评分成绩构成和评分要素、格式及装帧要求、质量评估指标等内容。毕业设计(论文)进程计划应按专业培养计划执行,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其中毕业设计的时间应不少于半年。考虑到学生在最后一个学期面临生产实习、找工作等实际情况,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等工作可提前进行,一般本科在第七学期期中之后进行为宜,这样有利于教师的指导,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2.3指导教师2.3.1本科指导教师的条件担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通过资格认定,资格认定需经本人申请、学院(部)审查、教务处审核发文。根据《关于进行遴选首批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通知》(宁工教字〔2007〕8号)文件的规定,我校担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是:2.3.1.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具有本科学历且有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经历或具有5年以上指导专科毕业设计(论文)经历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3.1.2现在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与所需指导的专业相关;2.3.1.3曾主持或参与过校级(含)以上科研课题。2.3.2指导学生人数的规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浙教高教[2004]137号)文件,对指导教师的职称、指导学生人数作出了明确规定:“指导教师必须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本科学校原则上不超过8人,高职高专学校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各高校要注重从校外引进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力量,形成以校内教师为主体、校内外教师共同组成的指导教师队伍。”鉴于目前各高校的普遍做法及我校实际,特规定如下:具有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8人(含两位及两位以上教师共同指导的学生数),中级职称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6人(含两位及两位以上教师共同指导的学生数);其中毕业论文的指导,原则上要求:对具有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6人(含两位以上教师共同指导的学生数),中级职称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4人(含两位以上教师共同指导的学生数)。2.3.3特殊情况处理2.3.3.1当某个专业出现学生多、指导教师少的情况时,可以考虑聘请校外专家和科技人员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但必须有学院教师参加联系和指导;2.3.3.2当某个专业出现符合职称条件的专业教师人数不足时,助教可以进宁波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操作指南4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但必须有同专业或跨专业的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教师参与,具体指导工作由助教完成,在下达任务书、评语等所有填写项目上,必须有参与教师和助教共同签名。2.4毕业设计(论文)选题2.4.1选题的基本原则2.4.1.1专业性原则。选题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切实做到与专业实习、专业课学习结合起来,达到能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对工科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应以工程设计为主,选题应尽量从生产、科研和教学的实际问题中选定,其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相应的实验条件。对文理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应选择与社会经济发展及本学科有关的热点问题为研究对象,选题要体现学科、专业特点和教学计划中对知识、能力结构的基本要求,题目贴切,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题目规模适当,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达到毕业论文综合训练的目的。2.4.1.2创新性原则。毕业设计(论文)成功与否、质量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选题是否有新意,即课题中是否有自己的新看法、新见解、新观点。判断选题是否创新,主要从以下6个方面的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来衡量:1.是否以新的角度或新的研究方法重做已有的课题,从而得出全部或部分新观点。2.是否在应用上有所创新,即把已有的原理、方法、理论应用到新的领域、项目中去。3.是否在概念、观点上有所创新。4.是否将现有的理论、方法进行推广。5.是否在学科交叉领域作出一定的成绩。6.是否对已有的结论、材料、研究方法等提出质疑,并给出新的答案。2.4.1.3可行性原则。要确保毕业论文的撰写按期完成并达到最佳效果,选题须做到:宜小不宜大,宜具体不宜抽象,宜限定不宜宽泛,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和发挥学生自身的有利条件,扬长避短、量力而行。为此,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主、客观条件作全面的权衡和了解。主观条件,包括知识结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研究能力(观察能力、实验能力、计算能力、阅读能力、设计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技术水平、工作经历、特长和兴趣等;客观条件,包括经费、时间、资料、设备、相关研究的进展等。2.4.1.4价值性原则。课题本身有无价值,价值大小,衡量的标准就是看它能否服务于社会,促进学科的发展,对社会的贡献大小。选题的价值主要表现为两个层面——实践价值和理论价值。实践价值指所选择的论题是当前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对经济建设、技术开发、文化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理论价值是指所选择的论题对于学科内某一理论问题具有补充、整合或派生意义。作为本科层次学生,尤其是应用型本科生,选题与本地区的经济、科技、生产、人文和社会领域的结合,更具现实意义。2.4.1.5“一人一题”原则。大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已有的专业基础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一个理论问题或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行“一人一题”,是实现此目标的基本途径。考虑到大学生的能力、时间宁波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操作指南5等客观条件的制约,若是一个大的科研课题,则可将其划分为若干子课题,要求学生独立完成课题的某一部分,并对每位学生提出相应的质和量要求。另外,为在源头上遏止重复选题现象,各专业题目年更新率要大于1/3。2.4.1.6“真题真做”原则。选题要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育与科研、生产、社会相结合,具有研究价值、现实意义和开拓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来源于大至可归结为5个方面:指导教师的科研课题;结合本地区的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