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复印第1页共3页生效日期:2009年06月01日深圳市保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媒体采访沟通作业指导书文件现行版号/改次:A/0首版生效日期:2009年06月01日本版生效日期:2009年06月01日发放编号:(盖受控章处)文件编号:WI/PSZ-751-KF01-03总页数:3(含本页)编制:史艳霞编制日期:2009年06月01日审核:陆长松审核日期:2009年06月01日批准:张朝晖批准日期:2009年06月01日修改状态日期修改章节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体系文件名称深圳市保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编号WI/PSZ-751-KF01-03文件标题媒体采访沟通作业指导书版号/改次A/0公司内部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复印第2页共3页生效日期:2009年06月01日1.0目的明确对新闻媒体采访的接待原则、接待流程,保持良好媒体关系,有效避免媒体负面报道,维护和提升企业形象与品牌价值。2.0范围适用于各部门媒体采访的接待、沟通。3.0职责部门/岗位工作内容业务管理部新闻媒体采访的对接、沟通部门。新闻媒体发言人代表公司接受媒体采访、发表言论。各相关部门负责新闻媒体采访单位、采访人以及所采访事件等情况的记录。4.0定义4.1新闻媒体:指平面媒体(报纸和杂志)、网络媒体和电视、电台媒体。4.2媒体记者:指进行采访的媒体工作人员,包括撰文记者、编辑、摄像师和其他媒体工作人员。4.3新闻媒体发言人:是公司对外发言的统一出口。一般情况下,指定为分公司总经理。5.0方法与过程控制5.1媒体采访接待原则5.1.1公司实行新闻媒体发言人制度,除新闻媒体发言人外任何员工未经战略发展部许可,不得以其职务身份接受媒体采访,尤其是带有负面倾向的或突发性的媒体采访。5.1.2任何媒体采访如涉及开发商信息,须由大客户服务部在采访前知会开发商办公室及其它相关部门,根据回复意见进行处理。5.1.3各部门接到任何媒体采访的要求时,统一回复对方的口径为:“公司对媒体采访有规范的接待流程,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主要包括:媒体名称、记者姓名、联系电话、所属部门或栏目等,并记录所采访的主题。),我公司会由相关部门回复您。”并按《新闻媒体采访登记表》要求记录相关信息,即时知会分公司业务管理部和分公司总经理。5.1.4对媒体记者应保持热情、友好的态度。如遇突发性采访,任何情况下(尤其是面对镜头时)不得有阻扰或躲避采访的行为,应坦然面对镜头、保持笑容、热情接待。无论对方提出任何问题,一律答复:“公司对媒体采访有规范的接待流程,请您出示有效证件,我会为您联系”。同时立即联系业务管理部负责人。5.1.5除以提升品牌形象为目的的采访外,公司一般不接受有偿采访。5.1.6公司不接受可能存在的以负面报道为要挟的媒体广告业务要求。5.1.7公司形象宣传、重要新闻发布由新闻媒体发言人或指定授权人发言。5.1.8业务管理部在媒体播报有关新闻时,应安排专人对电视或电台报道进行录像或录音;对报刊、体系文件名称深圳市保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编号WI/PSZ-751-KF01-03文件标题媒体采访沟通作业指导书版号/改次A/0公司内部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复印第3页共3页生效日期:2009年06月01日杂志等报道进行剪辑,并负责所有报道资料的存档。5.1.9如媒体播报有关公司的重大新闻,业务管理部应及时知会相关人员收看。5.2以公司员工名义或涉及公司管理的投稿,须先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文稿刊载后由业务管理部备案。6.0质量记录6.1WI/PSZ-751-KF01-03-01《新闻媒体采访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