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监测报告2010年第4期福建省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2010年一季度报一、一季度广告监测情况综述1、广告监测概况:广告监测中心今年一季度(截至3月15日)对全省20份主要报纸、16个电视频道、10个广播频道发布的各类广告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各类广告467239条次,其中发现涉嫌违法广告2327条次,比上季度减少5080条次,降幅68.58%;总违法率为0.50%,比上季度下降0.82个百分点。项目发布数违法数违法率一季度上季度比较涨跌一季度上季度比较涨跌一季度上季度比较药品1655918344-1785-9.73%8202254-1434-63.62%4.95%12.29%-7.34%医疗2406727352-3285-12.01%7861147-361-31.47%3.27%4.19%-0.93%保健食品1331615865-2549-16.07%2521000-748-74.80%1.89%6.30%-4.41%化妆品4278851449-8661-16.83%1481276-1128-88.40%0.35%2.48%-2.13%其他商业370495450226-79731-17.71%3191730-1411-81.56%0.09%0.38%-0.30%合计467239563236-5080-0.90%23277407-5080-68.58%0.50%1.32%-0.82%2、重点广告类别违法情况:(1)药品:一季度共监测药品广告16559条次,发现违法药品广告820条次,比上季度减少1434条次,违法率4.95%,比上季度下降7.34个百分点,占违法总量的35%;(2)医疗:共监测医疗广告24067条次,发现违法医疗广告7862条次,比上季度减少361条次,违法率3.27%,比上季度下降0.93个百分点,占违法总量的34%;(3)保健食品:共监测保健食品广告13316条次,发现违法保健食品广告252条次,比上季度减少748条次,违法率1.89%,比上季度下降6.30个百分点,占违法总量的11%;(4)化妆品:共监测化妆品广告42788条次,发现违法化妆品广告148条次,比上季度减少1128条次,违法率0.35%,比上季度下降2.48个百分点,占违法总量的6%;(5)其他商业:共监测其他商业广告370495条次,发现违法广告319条次,比上季度减少1411条次,违法率0.09%,比上季度下降0.30个百分点,占违法总量的14%。各广告类别违法比例图药品82035%医疗78634%保健食品25211%化妆品1486%其他商业31914%3、各类媒体广告监测情况:项目报纸电视广播一季度上季度比较一季度上季度比较一季度上季度比较发布数133014202816-69802204691250632-4594112953410978819746违法数7782668-18906513093-24428981646-748违法率0.58%1.32%-0.73%0.32%1.23%-0.92%0.69%1.50%-0.81%3(1)报纸:一季度共监测各类报纸广告133014条次,发现违法广告778条次,比上季度减少1890条次,违法率0.58%,比上季度下降0.73个百分点。其中违法情况比较突出的前三个媒体分别是:海峡都市报,违法数203条次,违法率0.63%;东南快报194条次,违法率0.73%;东南早报167条次,违法率0.70%。未发现违法广告的媒体有福建日报、闽东日报、宁德晚报、闽北日报、闽南日报、湄洲日报、莆田晚报、泉州晚报、海峡导报、福建广电报、法制今报等。报纸媒体违法数前五位比较图40157167194203每周文摘福州晚报东南早报东南快报海峡都市报一季度发布整版违法广告前五位的媒体分别是:东南快报54版,海峡都市报39版,福州晚报37版,东南早报27版,每周文摘1版。541473938037492729815011050100150200250300350400东南快报海峡都市报福州晚报东南早报每周文摘闽南日报报纸整版违法广告比较图本月上月4(2)电视:一季度共监测各类电视广告204691条次,发现违法广告651条次,比上季度减少2442条次,违法率0.32%,比上季度下降0.92个百分点。其中违法情况比较突出的前三个媒体分别是:福州电视台生活频道,违法数397条次,违法率2.56%;福建电视台都市频道108条次,违法率0.66%;福建电视台公共频道57条次,违法率1.35%。未发现违法广告的媒体有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福建电视台经济频道、海峡卫视、福州电视台少儿频道等。电视媒体违法数前五位比较图182357108397福建电视台少儿频道福建电视台体育频道福建电视台公共频道福建电视台都市频道福州电视台生活频道一季度发布违法广告时长前五位的电视频道分别是:福州电视台生活频道23.7小时,福建电视台公共频道17小时,福建电视台都市频道14.63小时,福州电视台导视频道7.5小时,福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6.75小时。599.23010509026.67011.6703.340.336.66111.091.4519.34361.743.8758.56.75107.177.589.3814.63116.4917134.9423.7020406080100120140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福建电视台经济频道福建电视台少儿频道福建教育电视台福州电视台少儿频道东南卫视福建电视台电视剧频道福建电视台体育频道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福州电视台影视频道福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福州电视台导视频道福建电视台都市频道福建电视台公共频道福州电视台生活频道电视违法广告时长比较本季度上季度(3)广播:一季度共监测各类广播广告129534条次,发现违法广告898条次,比上季度减少748条次,违法率0.69%,比上季度下降0.81个百分点。其中违法情况比较突出的前三个媒体分别是:福州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道,违法数206条次,违法率2.0%。福建人民广播电台经济频道,违法数203条次,违法率1.9%;福建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道,违法数164条次,违法率1.5%。未发现违法广告的媒体有福建人民广播电台都市生活频道、福州人民广播电台商务交通频道、福州人民广播电台音乐频道、海峡之声广播电台生活资讯频道、海峡之声广播电台音乐资讯频道等。6广播媒体违法数前五位比较图131152164203206中国华艺广播电台福建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道福建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道福建人民广播电台经济频道福州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综合频道一季度发布违法广告时长前五位的电视频道分别是:福州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道180.25小时,中国华艺广播电台144小时,福建人民广播电台经济频道132小时,福建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道116小时,福建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道109.5小时。4250485.50212.33109.5239.42116257.67132499.5144544180.250100200300400500600海峡之声广播电台音乐资讯频道海峡之声广播电台生活资讯频道福建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道福建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道福建人民广播电台经济频道中国华艺广播电台福州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综合频道广播违法广告时长比图本季度上季度4.一季度广告发布主要特点:(1)重点类别广告违法量与违法率均呈现大幅度下降趋势。一季度违法广告量比上季度下降幅度高达68.58%,违法率比上季度下降0.82个百分点。我局重点监测的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7疗等行业广告违法情况明显好转,其中医疗广告降幅超过30%,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广告降幅都在60%~80%。(2)各类媒介违法情况均显著好于上季度。报纸、电视、广播的广告违法率均低于1%的广告监管目标,分别为0.58%、0.32%、0.69%。0.58%1.32%0.32%1.23%0.69%1.50%0.00%0.20%0.40%0.60%0.80%1.00%1.20%1.40%1.60%报纸电视广播本季度上季度(3)违法情节严重的广告大幅减少。特别是宣传增强性功能和改善性功能障碍的产品广告明显减少。大篇幅、高频度、长时段的违法广告比上季度成倍减少,如报纸一季度整版违法广告为158版,上季度的整版数则为本季度的5.6倍,电视一季度违法广告时长为79.2小时,仅为上季度的8.8%,广播一季度违法广告时长为681.75小时,为上季度的25.6%。(4)部分上季度违法表现较突出的媒体有较大改观,如福建电视台经济频道、新闻频道、海峡之声广播电台音乐资讯频道、海峡之声广播电台生活资讯频道等,一季度均未监测发现违法广告内容。5.重点提示:(1)今年一季度广告发布情况相对上季度有较大改观,主要受多个因素影响:如我局开展了多项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加大了监测与查处力度;广电总局出台了61号令,对广播电视广告的内容、时间、形式进行了严格限制;一季度为传统广告淡季,加上春节、两会等因素,8使一季度的广告量、违法量、违法率、广告版面、时间等各项指标均比上季度大幅下降。但随着二季度广告旺季的到来,以及广告活动主体对有关政策的应对消化,虚假违法广告极有可能出现反弹趋势,应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巩固一季度监管成果,重点防止个别媒体冒头反弹。(2)一季度个别媒体违法量虽有所下降,但相对其他媒体违法表现依然比较突出,如东南早报、福州晚报、福州电视台生活频道、福建电视台公共频道、中国华艺广播电台、福州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综合频道等,应重点加强监管,采取各种措施,规范其广告发布行为。(3)非药品宣传治疗、保健作用是目前比较突出的违法表现形式,严重威胁群众身体健康,容易造成社会纠纷,社会危害较大,对这类广告应重点加以打击。具体包括普通日用品、营养品宣传保健作用,消毒品、保健品冒充药品宣传,保健品夸大保健功效、隐瞒不适宜人群等。在重点打击此类广告的同时,建议联合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对消费者普及有关医药保健基础知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避免上当受骗。(4)随着国家广电总局61号令的实施,对各电视台的广告经营将产生重大影响。目前最明显的变化是各电视频道电视购物类节目迅猛增长,虚假违法广告呈现上升趋势,特别是各类纪念章品、收藏品、集邮票品、通讯器材、金银首饰广告,存在承诺投资回报、虚夸价值、利用国家领导人、国家机构名义作宣传、夸大功能、偷换概念、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等违法行为,下一阶段应对电视购物类节目重点加强监管和指导。9二、一季度各类媒体广告监测情况统计(一)报纸违法广告统计明细媒体名称合计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其他商业发布数违法数违法率发布数违法数违法率发布数违法数违法率发布数违法数违法率发布数违法数违法率发布数违法数违法率东南早报239531670.70%942627.66%1248467.74%803037.50%9988.08%23556190.08%海峡都市报320542030.63%8222.44%17111265.50%1406042.86%8000.00%11581290.25%东南快报267271940.73%931010.75%12810078.13%1154539.13%70811.43%26321310.12%每周文摘440409.09%792734.18%8337.50%261038.46%500.00%32200.00%福建老年报358102.79%671014.93%000.00%1100.00%000.00%28000.00%福州日报287550.17%1400.00%30516.67%5000.00%1900.00%276200.00%闽西日报314560.19%1900.00%12325.00%3339.09%000.00%308100.00%福州晚报188391570.83%1215343.80%853136.47%1082926.85%4025.00%18485420.23%福建日报66800.00%000.00%000.00%3700.00%000.00%63100.00%闽南日报416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