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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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预案根据《关于实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市政发〔2006〕67号)文件要求,结合今年以来整个社会形势呈现出大事多、热点多、焦点多、突发事件多、敏感问题多、棘手问题多等实际,为有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规范新闻发布制度,特别是防止一些境外记者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利用生态保护、民生工程、历史遗留问题及信访案件,制造事端,带来负面影响,经全市对外宣传领导小组组长会议暨市委宣传部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预案》,具体内容如下: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是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新闻舆论的热点,必须高度重视,做好舆论导向工作。1.总则1.1编制目的及时、准确地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主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为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1.2编制依据本预案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预案》的有关规定编制。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市境内并由市委、政府负责处置的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或超过事发地苏木镇场、办事处、科局处置能力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1.4工作原则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要坚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加强引导、注重效果,严格制度、明确责任的基本原则。1.4.1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公共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1.4.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要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有利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理。1.4.3严格制度、明确责任。要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工作规程。具有全市影响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市委、政府及政府主管科局负责协调;新闻工作由政府新闻办公室管理。对违反工作纪律,蓄意封锁或随意散布消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2.1组织机构××××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指挥部)是××市处置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管理委员会设立××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办公室,由市委外宣办、政府新闻办组成,在××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苏木镇场、办事处、科局也要设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并接受××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办公室的工作指导。2.1.1新闻办公室的组成主任: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外宣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市直各有关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及新闻中心负责人担任。具体工作由市委外宣办负责。工作人员由市委宣传部安排。2.1.2新闻办公室的工作职责(1)接受市政府应急总指挥机构的授权,根据发生、发展,决定启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预案,有关部门迅速派员集中办公,必要时设立临时新闻中心;(2)审定新闻发布方案,决定新闻发布内容,负责新闻发布;(3)管理采访事件的中外记者;(4)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向××市应急总指挥部报告并向有关部门或机构通报情况,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5)落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6)必要时临时设立新闻中心,由市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以及负责事件处置的政府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组织新闻发布会,为现场采访的记者提供采访和发稿等服务。3.新闻发布应急响应等级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三个等级,即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和Ⅲ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和黄色表示。3.1Ⅰ级应急响应。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指挥部或授权市直主管部门(科局)处置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指挥部新闻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工作。3.2Ⅱ级应急响应。由政府主管部门(科局)或苏木镇场、办事处应急指挥机构处置的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政府有关科局、有关苏木镇场、办事处办公室及新闻单位负责宣传报道工作。3.3Ⅲ级应急响应。各苏木镇场、办事处应急指挥机构处置的造成局部影响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由苏木镇场、办事处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工作。4.启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发生重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后,根据需要,经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指挥部批准,启动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预案。由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办公室会同市直各有关科局和新闻中心,组织新闻发布工作。4.1启动预警机制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办公室向各有关方面传达市委、政府的精神和要求,分析形势及市内外、境内外舆情,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各项工作机制,明确落实责任。4.2启动新闻发布方案审批机制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迅速拟定新闻发布方案,并报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办公室审批。在组织发布过程中,如遇到难以把握的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向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办公室请示,并遵照指示迅速组织落实。4.3启动新闻发布机制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后,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办公室负责及时、有序地组织新闻发布。新闻发布由新闻发言人(通常为负责事件处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的地点、时间及安排场次数等,根据事件性质、影响程度及发展情况而定)、吹风会、散发新闻稿、应约接受记者采访、口头或书面回答记者提问等多种形式进行。采访应优先安排和接受中央、自治区、盟直主要新闻媒体的采访(主要新闻媒体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广播电台)。4.4启动中外记者采访管理机制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办公室要及时受理中外记者的采访申请,境外记者采访突发事件,严格按照“国外记者应有外交部新闻司的采访证明,台湾记者应有国务院台办采访证明”的要求进行审批,对未经过登记、不符合条件的来访记者坚持拒绝采访。必要时设立临时新闻中心,并提供电话、传真、上网以及电视信号传输等服务,为记者的采访报道提供方便。同时要加强对记者采访的组织、现场管理以及引导工作。4.5启动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机制积极有效的开展网上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好××××新闻网及××××政府门户网新闻发布专栏的方便、快捷、迅速的网上传播优势。4.6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中提出的“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突出重点、分类处理”十六字方针,建立健全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反应机制。4.6.1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既要争取发布时效,又要确保信息准确;4.6.2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既要使公众了解相关信息处理,又要讲究策略,认真策划,循序渐进,确保事件处置工作的顺利展开;4.6.3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要消除和化解公众的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4.6.4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要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争取先入为主,打好主动仗。4.6.5造成广泛影响的突发公共事,应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但涉及重大政治性、群体性事件,危害国家安全、损害我国国际形象的事件以及其它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一般不作公开报道。4.7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对记者采访的管理。4.7.1要为记者采访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服务和方便,确保记者正当的权益。对境外记者经批准采访突发公共事件,既要尽可能提供方便条件,又要加强组织管理。4.7.2在确保事件处置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可安排记者到事件现场(或靠近事件现场)采访;4.7.3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办公室要派员到事件现场会同有关部门(科局)组织记者采访。5.较大以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较大以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可在事件发生的各苏木镇场、办事处的领导下,参照上述做法执行,并及时向市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请示、报告。属于各苏木镇场、办事处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在向同级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的同时,一般由其管理部门新闻发言人负责新闻发布,新闻宣传部门给予配合、协调和指导。6.新闻发布的善后工作6.1善后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新闻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安排部分工作人员负责善后工作中的有关新闻发布事项,对事件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补偿、救济、案件处理等善后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保证社会稳定。6.2总结评估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后,市委外宣办、政府新闻办应组织有关部门对事件发生、应急处置等过程中境内新闻媒体的报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评估,并上报市应急总指挥部。市委外宣办、政府新闻办应针对事件处过程中新闻发布等工作的成功经验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方案和有关的实施细则,并向市委、政府提出修改和完善本预案及相关法规的意见和建议。对参与突出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导致突发公共事件报道和舆论引导不力并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领导者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新闻媒体擅自发布有关社会性公共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信息处理或报道虚假情况的,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依法对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惩处。7预案的解释与实施7.1预案的解释本预案由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7.2预案的实施本预案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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