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电视论辩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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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电视论辩大赛《检察日报》记者提问正义网: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收看正义网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电视辩论大赛直播节目!现在参赛的各代表队正在入场!正义网:中央电视台主持人撒贝宁、齐奇担任大赛主持。正义网: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电视论辩大赛现在开始!主持人撒贝宁:尊敬的各位来宾,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们。主持人齐奇:现场各位领导来宾朋友们,大家好!主持人撒贝宁:您现在收看的是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电视辩论大赛的现场。今天,我们举办的这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电视论辩大赛,是国家公诉人检察官首次以电视竞赛的方式在全国人民面前集体亮相!主持人齐奇:这是一次智慧的较量;主持人撒贝宁:这是一次法理的论辩;主持人齐奇:这是一次勇气的比拼;主持人撒贝宁:这是一次形象的展示!主持人齐奇:首先请允许我介绍出席今天大赛的有关领导: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李如林;主持人撒贝宁:出席今天大赛的还有来自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社会科学院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嘉宾。在此欢迎你们!主持人齐奇:欢迎你们的到来。主持人撒贝宁:今天来现场观摩大赛的,还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及有关部门的检察官、北京市检察机关、法院和律师界的代表,全国部分省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在校学生、中央国家机关青年委员以及各大新闻媒体的朋友。欢迎各位!主持人齐奇:欢迎。大家知道,公诉人的执法能力和执法素质,直接体现着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公诉部门,就是一扇检察机关面向社会的窗口。主持人撒贝宁:今天参加这场电视论辩大赛的6支公诉人参赛队,所有队员可以说都是检察机关的优秀业务骨干,他们当中,有的人参与过打黑行动,有的直接承办过许多大案要案。现在,让我们来听听这些参赛选手们的心声!我们一起来听一听。首先听一听站在我身边的一号参赛队,浙江队他们的心声。你们的参赛口号是什么?浙江代表队:钱江潮头公诉人,公诉执法铸检魂。主持人齐奇:站在我身边的是2号队,这是2号江苏参赛队:你们的参赛口号是什么?江苏代表队:公平正义,最美、最靓!江苏检察向大家问好!主持人撒贝宁:这是3号上海参赛队:你们的参赛口号是什么?上海代表队:上下求索,探寻正义公平的真谛;海纳百川,彰显和谐社会的魅力!主持人齐奇:这是4号广东参赛队:你们参赛的口号是什么?广东代表队:活力广东,阳光公诉,一起来更精彩!广东加油!主持人齐奇:都是能文能武的选手!主持人撒贝宁:这是北京5号参赛队:你们参赛的口号是什么?北京代表队:在思考中探求真理,在辩论中弘扬正义。我们要做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因为我们是为民执法的检察官!主持人齐奇:现在我身边的这是6号重庆参赛队:你们参赛的口号是什么?重庆代表队:我们依法言法、我们以言载道、我们以辩会友。重庆,欢迎您!主持人齐奇:谢谢!主持人撒贝宁:6支参赛队选手不但信心十足,而且志在必得!我们大家再次用热烈的掌声为他们加油鼓劲!主持人齐奇:究竟谁能最终夺得论辩大赛的团体桂冠会花落谁家呢?请大家拭目以待!现在请各个参赛队退场,一会儿再看你们的精彩表现!谢谢!主持人撒贝宁:全国检察机关从自200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系统每3年就要举办一届全国性的业务竞赛活动。至今,这项活动已开展了10年,共举办了四届。每一届竞赛活动,都要产生一批大家公认的优秀公诉人。主持人齐奇:没错,参加第四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进入决赛的20名选手,也来到现场观摩。不知道他们是否会感到压力呢?让我们送上欢迎的掌声!主持人撒贝宁:10年来我们走过的历程,有艰辛和奋斗,有思考也有收获。现在,就让我们再重温那段曾经走过的难忘历程。正义网:现场在播放视频短片。主持人撒贝宁:今天的这场优秀公诉人电视论辩大赛,可以说是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的延伸与推进,其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了大赛本身,将成为中国检察机关公诉事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下面,我们隆重介绍担任今天大赛的7名评委和1名总裁判长!主持人齐奇:担任今天大赛的总裁判长,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厅长彭东;主持人撒贝宁:担任今天大赛的评委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兴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张明楷;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贾宇;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高憬宏;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顾永忠;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法学博士李贵方;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院院长、博士、教授鲁景超。主持人齐奇: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他们!主持人撒贝宁:现在我向大家介绍,担任本次论辩大赛的两名计时员: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的王进科和张志强;主持人齐奇:担任本次论辩大赛的两名计分员,是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的曹红虹和郭竹梅。主持人撒贝宁:现在隆重介绍:担任本次论辩大赛的3位秘书长。他们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黄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级检察员侯亚辉、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副总监童宁!主持人撒贝宁:今天,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央电视台国际互联网、正义网、中国律师网将对本次电视论辩大赛进行同步现场直播!主持人撒贝宁:现在,请大赛组委会秘书长黄河宣布比赛规则和奖项!黄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现在我宣布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电视论辩大赛的比赛规则:1、参赛队分为控方和辩方,对案例以团队论辩形式进行比赛。每个队的发表意见、互相提问、自由论辩和总结发言,不得超过规定时间。2、本次论辩大赛评分为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数为最终参赛队的得分。3、大赛论辩赛的控方和辩方,由两个参赛队现场抽签决定。4、本次大赛设团体奖和个人单项奖:团体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个人单项奖:最佳论辩奖3名、最佳风采奖3名、优秀论辩奖12名。主持人,我宣布完毕!主持人撒贝宁:谢谢黄河秘书长。自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电视论辩大赛的消息在社会公布后,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全国法律专业院校的大学生们尤其兴奋和渴望。现在让我们看看他们是怎么说的。正义网:现场播放法律院校学生对本次论辩大赛的寄语短片。主持人齐奇:其实不只是学法律的大学生和从业人士,大家都在翘首等待观看这场精彩的论辩大赛!主持人撒贝宁:接下来要进入今天的比赛了。参加本次论辩大赛的第一组团队比赛的是浙江队和江苏队。现在让我们一起通过大屏幕认识一下两队的参赛队员。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有请两队参赛队员上场。主持人撒贝宁:按照规则,浙江、江苏两队要先进行抽签,决定哪一队为控方、哪一队为辩方。我们抽签要分两个步骤,首先要请两队各派出一名队员,在箱子里20颗球当中,同时两人各摸出一个球,哪个球号大,哪队就有优先权,将决定这支队伍先抽一支签号,然后决定谁是控方,谁是辨方。主持人齐奇:抽签开始之前,掌声有请本次大赛总裁判长彭东。主持人齐奇:有请两队一辩手上前。主持人撒贝宁:请把手放在抽签箱上方。好的,请抽球!主持人齐奇:自己不要看,给大家展示一下,请彭东裁判长上前验球。浙江队抽到的是18号。江苏队抽到的是11号。根据我们比赛规则,浙江队取得了优先抽签的权利。主持人撒贝宁:谢谢两位。现在我手里拿着的是带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封条的信封,代表着控方和辨方,将由浙江队率先抽出一个绝对优先的地位。请彭东厅长为密封的信封拆封。主持人齐奇:请抽签者将各自手中的信封拆开,将信中的颜色卡片展示给大家。主持人撒贝宁:一个绿色,一个黄色。我想问一下,浙江队期待自己成为控方还是辨方?杨丹(浙江代表队):我们觉得控方、辩方都一样。主持人齐奇:请两队代表各选一个颜色。浙江队选取的是黄色。那么,江苏队的就是绿色了。彭东(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厅长):现在我宣布,浙江队是控方,江苏队是辩方。主持人撒贝宁:谢谢裁判长。现在两队即将开始他们的论辩大赛,让我们再次用掌声预祝他们取得成功。主持人撒贝宁:浙江队和江苏队已经就坐,他们论辩大赛马上开始,他们将面临的案例是一个什么样的事情呢?我们一起看大屏幕。(播放案例视频)正义网:辩论案例:公私兼顾的聪明人于海(男)系龙腾仪器厂(国有企业)厂长。2009年的一天,于海的情人李丽(女)向于海告知,李丽所在的四海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目前面临流动资金短缺近200万元的困难,公司董事长提出谁能借来资金帮助度过难关,将对谁给予所借来资金5%的奖励,并将在返还所借资金时对资金借出方多给予所借资金的10%作为利息。李丽请求于海从龙腾仪器厂借出200万元给四海公司使用。于海考虑到这样做既能够使李丽得到好处,也能给厂里谋取高息,遂答应了李丽。随后,于海给厂里主管财务的副厂长王勇交代了此事,但没有说出李丽能够得到5%奖励的情节,只是称厂里可以得到10%的利息。当王勇提出国家有规定,国有企业不能私自对外拆借资金,是否应向主管部门汇报请示时,于海表示现在都是市场经济了,主要是能赚钱,不要瞻前顾后的,到时候把钱收回来就行了。王勇表示行,你是领导,听你的。于是,王勇按照于海的吩咐,通知厂财务人员向四海公司汇入200万元,并由四海公司出具了借条。四海公司董事长按照事先约定给予了李丽10万元的奖励。后来,四海公司因经营不善而倒闭,所借龙腾仪器厂的200万元也未能归还。控方:于海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辩方:于海的行为构成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主持人撒贝宁:我们已经看到了双方将要面对的案例,双方站的角度各不同。要支持的罪名也不相同,究竟哪一方能说服现场的评委和观众呢?接下来比赛正式开始。第一个环节是双方一辩进行案件陈述,时间两分半钟,首先有请控方一辩。杨丹(浙江代表队):犯罪的外因再华丽我们也能够看穿本质,因谋取了个人利益,我方认为于海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第一,于海个人决定出借公款。他不顾四海公司处于经营困境,仍然通知负责财务的厂长,不需要向主管部门汇报,私自操办借款事宜。从表面上看,于海是分文未得,但于海与李丽是情人关系,双方是利益共同体。通过对案件的抽丝剥茧,不难看出,于海以为情人出面获得好处为表象,以为个人谋取利益的卢山真面目,严重侵犯了公款的使用权,符合公款私用的本质特征,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84条,构成挪用公款罪。发表完毕,谢谢!主持人撒贝宁:有请辩方。袁媛(江苏代表队):各位大家下午好。我方十分欣赏控方的感慨陈词,无论是对案情还是对法律问题,必须在全面把握的基础上。控方辩友指出,借出的200万元是于海个人决定,而我方不能同意控方在这个问题上的结论。我方认为,于海经单位集体研究,拆借资金不是于海个人行为,于海是为了让单位能赚钱,拍板决定,这符合单位的一般决策过程。现实生活中,单位主要负责人拿出决策意见后,其他成员符合同意,是单位决策的常态,是典型的单位行为。第二,于海并未谋取刑法上所规定的“个人利益”,他的情人虽然拿到了钱,但是是公司的奖励。其次,挪用公款罪应当指的是具体的实际利益。例如,金钱、就业、升学等等。第三,于海的行为应该以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作为厂长,他明知违反规定却仍滥用职权,应以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主持人我方意见发表完毕,谢谢!主持人撒贝宁:谢谢辩方一辩。辩方意见明确,他们认为这是开过会的,虽然两人商量,这也是一种决策过程。接下来双方要进入的是第二轮,“控辩一二三”。三位辩手依次向对方任意一个辩友提问。首先是控方提问时间,提问顺序是二辩、三辩和一辩。对方回答选手不能重复。首先有请控方二辩。鲍键(浙江代表队):请问这10万元是否是于海的个人利益呢?孙勇(江苏代表队):答案很明确,于海分文未获,获得的只是情人的欢心。难道对方辩友认为美女的欢心也是利益吗?柴峥涛(浙江代表队):谋取个人利益是否等同于谋取本人利益?袁媛(江苏代表队):无论是从挪用公款罪,还是从有关司法解释来看,李丽、于海两人是否有共同的利益关系,是判断是否有本人利益的标准。反之,不断扩大“个人”的范畴,只会使挪用公款罪的打击范围扩大。谢谢!主持人撒贝宁:请控方一号选手。杨丹(浙江代表队):对方认为这是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