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川律协〔2010〕54号关于省律协与四川电视台《黄金三十分》联合开展电视法制宣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州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近年来,胡锦涛等中央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律师工作,相继对律师和律师事业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律师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四川律师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司法厅的领导下,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讲政治,识大体,关注民生,融入改革开放,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参与灾后重建法律服务以及农民工公益维权等,广大律师做出了显著成绩,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同。为了广泛宣传律师队伍服务社会经济建设的成就,展现律师风采,经省律协与四川电视台《黄金三十分》(包括《焦点》、《视线》、《亲历》、2《非常话题》等栏目)友好协商于2010年8月26日签订合作协议,联合开展电视法制宣传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宣传方案联合宣传的宗旨、合作单位、宣传栏目、宣传方式、节目选题要求、范围等相关事项,详见合作方案(附件一)。二、具体要求(一)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展示律师执业风采,这是律师的神圣使命和执业要求。各市州律师协会和全省律师事务所应高度重视,积极为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努力。(二)按《合作方案》的要求,及时向省律协报送典型案例或重大活动(事件)线索。根据《合作方案》确定的节目选题要求、范围,各市州律协组织律师事务所每月报送典型案例或线索:成都不少于4件,德阳、绵阳不少于2件,其它地区不少于1件(甘孜、阿坝两州除外)。省直律师事务所(省直分会成立前)可直接向省律协宣传委提供信息(线索)。报送案例统一填报“省律协与四川电视台《黄金三十分》典型案例或线索报送表”(见附件二)。(三)专人负责,纳入考核3《黄金三十分》专门设立“四川电视台《黄金三十分》省律协联络站”,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省律协对口联络;省律协宣传委员会指派专人联络市州律协及省直律师事务所。省律协设立指定邮箱受理市州律协及律师事务所报送的资料,邮箱为:slxxcw@foxmail.com,联系qq:861927615,电话:(号码申请中,另行通知)。各市、州律协应确定专人负责与省律协宣传委对口联络,确保工作得以落实。各市州律协确定的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邮箱请于2010年10月20日前报送至省律协宣传委邮箱(slxxcw@foxmail.com)。省律协将对参与此项工作突出的市州律协或单位予以表彰。(四)推荐四川电视台《黄金三十分》特约点评律师候选人候选人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2、执业三年以上,品行良好;3、形象端正,语言表达能力强(会讲普通话更佳)。省直所及成都市各推荐15名候选人,其他市州各推荐两名候选人(为方便工作,建议推荐市州所在地律师为宜)。考核合格的将被正式聘为特约点评律师,四川电视台、省律协将颁发聘书。4请各市州律协将推荐的点评律师候选人于2010年10月20日前报送至省律协宣传委邮箱(slxxcw@foxmail.com)。推荐表见附件三。专此通知二O一O年十月八日报:作明厅长、昌斌副厅长、省律协党委委员厅政治部、公证律师处送: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副监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省律师协会秘书处2010年10月11日签发:蒋玉春审稿:何敏共印30份(存档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