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公共领域和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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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40年前,“公共领域”(德语Offentlichkeit,英语publicsphere)一词在德国当代大学者于尔根·哈贝马斯(JurgenHabermas)的一本名著(Habermas,1962/1989;哈贝马斯,1999a)[1]中被概念化了。从此它成为欧洲主流政治话语的一部分,欧美各国学者的专题性著作和论文层出不穷,公共领域与传播媒介的关系受到高度审视。尽管如此,关于“公共领域”这一概念本身仍有待澄清。鉴于哈贝马斯在中国大陆的文化和社会学界已广为人知而在新闻传播学界鲜有研究[2],笔者认为首先有必要交代一下哈氏的学术生涯与学术成就。一.哈氏的学术成就与国人的渐次认识自1960年代以来,哈贝马斯就被誉为前联邦德国具有最强大威力的哲学家、“当代的黑格尔和后工业革命的最伟大的哲学家”(引自欧力同,1997:“前言”),其学术观点深植于康德、黑格尔、马克思、韦伯等德国贤哲深厚的哲学及社会学传统中,“经其高度的综合分析,并以政治及道德的终极关怀贯串其中,其影响力遍及社会人文学科的各个领域,如社会学、哲学、心理学、语言学、政治学、思想史等等(张锦华,1994:199~200),“在有关方法论、哲学和政治学等重要问题的大量论战……中,他是中心人物”,他“在如此众多的学术领域作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以致于他不可能对他的工作作出确切的概括”(戈尔曼,1989:386~187),是当代罕有的百科全书式的大学者。哈贝马斯1929年6月18日生于德国的杜塞尔多夫,在纳粹统治下长大,1949年就读于哥廷根大学,后经苏黎世大学,于1954年进入波恩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1955年,他前往法兰克福大学,与法兰克福学派核心人物特奥多尔·阿多尔诺(TheodorAdorno,1903~1969)一起从事研究工作,阅读马克思和弗洛伊德的著作,“由此而变得激进起来”(戈尔曼,1990:385)。哈贝马斯虽然成了法兰克福学派的一员,但他肯定启蒙运动关于民主公共生活的理念,将自由资本主义模式看成是改革现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理性模式,因而在阿尔多诺看来具有一种危险的保守倾向。1961年,他写出了教授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然而通过这篇论文的不是导师阿尔多诺和法兰克福学派的另一领袖马克斯·霍克海默(MaxHorkheimer,1895~1973),而是马堡大学的一名教授(Calhoun,1992:43;欧力同,1997:4~7)。1962~1964年,他任海德堡大学哲学副教授,1964~1971年为法兰克福大学哲学与社会学教授,1971~1981任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所长,1983年起重新执教于法兰克福大学。1999年4月曾应中国社科院邀请来华访问。作为哲学政治学和社会学者,哈氏早已蜚声世界,国人自1980年代起对他的研究基本上也是止于上述领域[3],在新闻与大众传播学界,对他的名字还相当生疏。无独有偶,哈氏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英文本在1989年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推出以前,美国学界的情形也是如此。然而自1989年起,即在原书德文版出版近30年后,英语世界出现了对“公共领域”概念的广泛讨论和对与之相关的公共舆论与传媒的角色问题的日见增长的兴趣。[4]在中文世界,先是港台传播学界(张锦华,1994;翁秀琪,1993;杜耀明,1997),后是大陆政治与社会学界,相继译介“公共领域”理论(曹卫东,1998[5];汪晖、陈燕谷,1998;哈贝马斯,1999a)。二.“公共领域”的概念与早期报刊哈氏所谓公共领域,指的是介乎于国家与社会(即国家所不能触及的私人或民间活动范围)之间、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地方(杜耀明,1997:14~15),它凸显了公民在政治过程中的互动,其由来可上溯至古希腊时期,当时出现了“公”(公共事务)与“私”(私人事务)的分化(Dahlgren,1995:7)。“公共领域”一词并非哈氏所创。在他之前,德语世界的众多学者如熊彼特(Schumpeter,1918)和布鲁纳(Brunner,1943)都研究过同一主题。在英语世界,德裔犹太女学者阿伦特(Aerndt,1958)[6]和更早的杜威(Dewey,1923)也分别从公共哲学的角度探讨过相关问题。以哈氏、杜威和阿伦特为例,这一概念的指涉不尽相同;在哈氏和杜威那里,大众传媒的功能和问题群显然居于中心地位,而对于阿伦特则不然(Dahlgren,1995:7)。就哈氏而言,其核心概念是“资产阶级公共领域”(“bourgeoispublicsphere”)。哈氏在1962年出版了《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下简称《公共领域》)后,除了1964为一套百科全书写的一个词条、为他那本名著1990年德文新版写的序言以及1998年给一位中国学者的回函外,哈氏可能很少再涉及这一主题了,因为如他所说,“我这些年来已另有关怀”(哈贝马斯,1999a:i)。在《公共领域》中,哈氏写道(哈贝马斯,1999a:32):资产阶级公共领域首先可以理解为一个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但私人随即就要求这一受上层控制的公共领域反对公共权力机关自身,以便就基本上已经属于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质的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领域中的一般交换规则等问题同公共权力机关展开讨论。这种政治讨论手段,即公开批判,的确是史无前例,前所未有。哈氏认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早期机制起源于从宫廷中分离出来的贵族社会,即他所谓的以王室、宫廷的以一整套关于“高贵”行为的繁文缛节为特征的“代表型公共领域”(“representativepublicsphere”)(哈贝马斯,1999a:7、48)。哈氏解释说,国家和市场经济关系的扩张而出现的社会的分离是一条基本路线,公共领域一直是私人领域的一部分,但它有别于私人领域,而只限于与公共权力机关(即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有关的事务,而政治公共领域以公众舆论为媒介对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加以调节(哈贝马斯,1999a:35、70)。在这种公共领域所开展的政治批评中,一个介于贵族社会和市民阶级知识分子之间的“有教养的中间阶层”开始形成(哈贝马斯,1999a:37)。公共领域承担了市民社会从重商主义乃至专制主义控制之下获得政治解放的语境当中的一切政治功能,它用公共性原则来反对现有权威,使私人物主的旨趣与个体自由的旨趣完全一致起来,因而很容易将马克思所说的政治解放与人的解放统一起来。“成熟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永远都是建立在组织公众和私人所具有的双重角色,即作为物主和私人的虚构统一性基础之上”(哈贝马斯,1999a:59~60)。在这种公共领域中,手抄的和印刷的杂志成了公众的批判工具,而首先在英国兴起、继而到1750年前后在整个欧洲触目可见的“道德周刊”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哈贝马斯,1999a:46~48)。哈氏将报刊称为“公共领域最典型的机制”(哈贝马斯,1999a:210)。哈氏指出,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首先是在18世纪初的英国出现的。17世纪末,新闻检查制度的废除标志着公共领域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使得理性批判精神有可能进入报刊,并使报刊变成一种工具,从而把政治决策提交给新的公众论坛”(哈贝马斯,1999a:68~69)。哈氏最为推崇的报刊是18世纪初3位英国作家办的融新闻、随感、学术、娱乐等内容为一炉的杂志:笛福(DanielDefoe,1660~1731)的《评论》(Review),斯蒂尔(SirRichardSteele,1672~1729)、艾迪生(JosephAddison,1672~1719)的《闲谈者》(Tatler)和《旁观者》(Spectator),尤其是后二者。[7]这种报刊和咖啡馆、沙龙等聚会场所构成了在政治上抗衡宫廷文化的文学公共领域(literarypublicsphere),文学公共领域又衍生出政治公共领域(politicalpublicsphere)(哈贝马斯,1999a:34~35)。哈氏以下列结构图来表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基本轮廓(哈贝马斯,1999a:35):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结构图由于哈氏知识体系宏大,公共领域理论所涉及的范畴众多,因此学界虽然对之兴趣浓厚,却了存在一些难解之处。为此,哈氏在1964年更加规范地给出了公共领域的定义(Habermas,1997:116):所谓公共领域,我们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东西能够在其中形成。向所有公民开放这一点得到了保障。在每一次私人聚会、形成公共团体的谈话中都有一部分公共领域生成。然后,他们既不像商人和专业人士那样处理私人事务,也不像某个合法的社会阶层的成员那样服从国家官僚机构的法律限制。当公民们以不受限制的方式进行协商时,他们作为一个公共团体行事——也就是说,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事务有聚会、结社的自由和发表意见的自由。在一个大型公共团体中,这种交流需要特殊的手段来传递信息并影响信息接受者。今天,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就是公共领域的媒介。当公共讨论涉及与国务活动相关的对象时,我们称之为政治的公共领域,以相对于文学的公共领域。1998年8月,哈氏在回答一位中国者所提出的问题时这样概括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基本特征(哈贝马斯,1999b:35):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是一种特殊的历史形态,它尽管与其在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城市中的前身具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它最先是在17、18世纪的英格兰和法国出现的,随后与现代民族国家一起传遍19世纪的欧洲和美国。其最突出的特征,是在阅读日报或周刊、月刊评论的私人当中,形成一个松散但开放和弹性的交往网络。通过私人社团和常常是学术协会、阅读小组、共济会、宗教社团这种机构的核心,他们自发聚集在一起。剧院、博物馆、音乐厅,以及咖啡馆、茶室、沙龙等等对娱乐和对话提供了一种公共空间。这些早期的公共逐渐沿着社会的维度延伸,并且在话题方面也越来越无所包:聚焦点由艺术和文学转到了政治。三.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与传媒的功能退化哈氏的所谓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指的是自19世纪的最后20多年以来(以1873年经济大萧条为标志),国家干预主义渐趋强化,资本主义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8]以后,国家干预社会领域与公共权限向私人组织转移即社会的国家化和国家的社会化同步进行,这一辩证关系逐渐破坏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基础——国家和社会的分离。哈氏据此认为,一个重新政治化的社会领域摆脱了“公”与“私”的区别,消解了原本属于私人领域的自由主义公共领域,这种情形与封建社会晚期有类似之处,因此哈氏称之为公共领域的“再封建化”(“refeudalization”)(哈贝马斯,1999a:170~171)。哈氏在《公共领域》一书中对当下资本主义的批判主要集中于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易名为“自由资本主义公共领域”可能更恰切)。哈氏从“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融合趋势”、“社会领域与内心领域的两极分化”、“从文化批判的公众到文化消费的公众”、“从私人的新闻写作到大众传媒的公共服务:作为公共性功能的宣传(广告)”诸方面论证了公共领域社会结构和政治功能的转型,其中用很大篇幅分析了近现代大众传媒的功能退化。哈氏指出,在报刊与公众之间,19世纪中后期以来,大众报刊逐渐取代了具有批判意识的文学家庭杂志,它们往往不惜以牺牲其政治与公共事务内容为代价,它迎合教育水平较低的消费集体的娱乐和消闲需要,他援引美国传播学者施拉姆(WilburSchramm)的术语说,即时报偿新闻(如腐败、事故、灾难、漫画、体育、娱乐、社会新闻和人情味故事)不断排挤延期报偿新闻(如公共事务、社会问题、经济事件、教育和健康),“阅读公众的批判逐渐让位于消费者‘交换彼此品味与爱好’”,因而“文化批判公众”变成了“文化消费公众”,即被操纵的公众,这样,文学公共领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文化消费的伪公共领域或伪私人领域(哈贝马斯,1999a:187~205)。在传播媒介与政治和经济界的关系上,哈氏认为,随着资产阶级法制国家的建立和具有政治活动功能的公共领域在法律上得到认可,具有意识批判功能的报刊业摆脱了意识形态的压力,为向商业化报刊的转变铺平了道路,乃至于商业化成为必由之路。由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