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学院文件川电大直属学院发(2004)066号关于开展“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各试点分校、教学点:四川电大已对“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做出部署和安排,现将省校《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电大校发〔2004〕3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根据文件精神,结合直属学院下属分校、教学点实际情况,我们制订了《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学院“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指标及标准(教学点用)》(附件5)和《教学点按二级指标准备评估材料目录提纲》(附件6),以利于进一步帮助各分校、教学点理解、把握文件精神,请你们遵照执行。我们还在直属学院网站上开辟了迎评专题提供新信息和下载,供你们参考。各试点分校、教学点应根据本通知的具体要求,任务分工落实到人,做好各项指标的落实和论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按时优质做好各2项迎评工作。附件:1.《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电大校发〔2004〕30号)2.《关于开展“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4]358号)3.《广播电视大学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4.《广播电视大学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5.《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学院“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指标及标准(教学点用)》6.《教学点按二级指标准备评估材料目录提纲》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学院二○○四年十月十日3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文件川电大校发〔2004〕30号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市、州、系统电大(分校),省校各部门:目前,“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已进入总结阶段,为了客观地评价试点项目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推动电大系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和总结中国特色的远程教学模式、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促进电大现代远程教育的发展,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教育部将对电大开展的试点项目工作进行总结性评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20号)(附件一)的部署,省教育厅将以总结性评估的方式对各市、州、系统电大(分校)的试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评价和验收。现将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4]35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精神。此次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是全面检查、评价和验收广播电视大学改革成果,推进广播电视大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市、州、系统电大(分校)应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努力做好试点项目工作和迎接总结性评估工作。在迎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校评估办联系。4联系人、电话: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教育评估办公室李喜捷电话:028—87761827附件:1.《关于开展“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20号)2.《关于开展“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4]358号)3.《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指标与标准(市级及以下电大用)》4.《广播电视大学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5.《广播电视大学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四川广播电视大学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主题词:转发总结性评估通知抄送:省教育厅办公室、高教处、各位校领导印数:65份2004年9月28日印发5四川省教育厅文件川教函[2004]358号关于开展“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我省各级电大自2000年春参加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的“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以来,在各级教育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试点项目进展顺利,已取得一定的成绩和经验,有力地推进了我省电大的教育现代化进程,电大教育已成为我省现代远程教育的主力军。目前,该试点项目已进入总结阶段,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20号)(附件一)的部署,我厅将以总结性评估的方式对各市、州电大的试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评价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估目的6这次评估,贯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理、以评促发展”的指导方针,对试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与评价,客观地鉴定试点项目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推动电大系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网络学习环境的建设,探索和总结中国特色的远程教学模式、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促进电大现代远程教育的发展,为构建我省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实现“建教育强省”的宏伟目标作出积极贡献。二、评估对象评估的对象是开展试点项目的四川电大,市、州(系统)电大及县级电大。三、评估组织及方式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分层次组织实施。中央电大受教育部委托组织对省级电大评估,并抽查部分市级电大及教学点。由我厅组织成立的“广播电视大学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三)组织对市、州(系统)电大的评估,并抽查部分县级电大;委托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开展试点项目的县级电大评估。我厅聘请专家组成专家组(附件四)参加评估工作。评估的方式以专家进校实地考察为主,并结合年报年检、教学检查、考试抽查以及毕业生追踪调查等工作,由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定。7四、评估内容评估的核心是检查广播电视大学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条件下应用性高等专门人才培养模式是否已基本形成。评估的重点是总结和评价电大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框架以及相应的教学模式、教学管理模式及其运行机制,检验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的质量。对市级及以下电大的评估根据我厅发布的《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指标与标准(市级及以下电大用)》(见附件二)进行。五、评估结论对省级电大的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市级及以下电大的评估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评估结论为合格的市级及以下电大视为试点工作合格,并在试点工作中给予支持。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市级及以下电大,限期整改,整改后申请复评,复评通过者视为合格。复评仍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试点资格。省级电大的评估结论由中央电大确定、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市级电大的评估结论由我厅审定后以适当形式对外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六、评估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整个总结性评估的时间安排是从2004年下半年起至2005年8底结束。评估工作大致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即:学校自评自查、市级及以下电大评估、补课复查、省级电大评估。(一)自评自查阶段(2004年9月至10月)。省级、市级两级电大进行自评自查。自评自查是整个总结性评估工作的基础,也是学校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各校、教学点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总结性评估工作的文件,统一认识,明确总结性评估的目的、意义、要求和做法,组织有关人员按评估指标的要求,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在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开展自评自查。自评自查既要总结和评价学校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条件下,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框架以及相应的教学模式、教学管理模式及运行机制,又要检查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教学效果,找出差距,积极整改。市州电大(分校)、教学点,应主动争取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参与指导学校的自评自查工作。对于学校外部的问题,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解决意见。教学点是这次评估检查的重点,市州电大(分校)应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加强对教学点的具体指导、督促,搞好自评自查工作。自评自查结束后,市州电大(分校)应于2004年10月30日前写出自评自查报告,分别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校,并接受复查评估。省级电大于2005年6月30日前在全系统电大评估工作告一段落后写出全系统电大系统总的自评自查报告,向我厅提9交报告,经我厅审改后,上报教育部高教司,并向教育部高教司提出评估申请。自评自查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教学点的建设和管理、队伍建设、远程教育教学设施的完善与使用、教学资源的应用与建设、教学模式改革、教学管理模式改革、教育教学效果等8个方面。重点是总结和评价电大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条件下,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框架以及相应的教学模式、教学管理模式及运行机制,检查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教学效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框架以及相应的教学模式的自查是指,对学校在试点方案编制落实、教学过程组织、课程教学模式、实践教学、素质教育等方面改革的研究及成果总结,总结材料要有教学模式、教学过程监控和课程改革的实际案例。教学管理模式及运行机制的自查是指,对教学管理模式的研究、实践及成果,教学过程的质量保证和监控、教学支持服务等方面的改革探索及实施效果的总结,要有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的成绩和试卷分析、质量监控体系的具体建设与实施效果、教学支持服务的活动和效果等材料。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教学效果的自查是指,对课程内容的教学效果、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技能提高的总结,包括毕业论文的质量、毕业生追踪调查分析、用人单位的鉴定意见等材料。10(二)市级及以下电大评估阶段(2004年10月至2005年6月)。“广播电视大学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市州电大(分校)进行评估检查,同时抽查部分教学点。对市级电大评估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与此同时,省教育厅将组织对省级电大进行预评估检查,着力解决省级电大实施现代远程教育教学及教学管理存在的问题。(三)补课复查阶段(2005年6月至10月上旬)。为使总结性评估获得好的效果,推动我省各级电大的健康快速发展,各市州电大(分校)、教学点应根据评估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采取措施,加紧整改,专家组适时进行抽查。(四)省级电大评估阶段(2005年6月至年底)。教育部责成中央电大组织专家组对省级电大进行评估,并同时抽查部分市级电大。此次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是全面检查、评价和验收广播电视大学改革成果,推进广播电视大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应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注意及时总结经验。评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我厅高教处。联系人、电话:四川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赖英莉电话:028—86117120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教育评估办公室李喜捷11电话:028—87761827附件:1、《关于开展“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20号)2、《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指标与标准(市级及以下电大用)》3、《广播电视大学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4、《广播电视大学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二○○四年九月二十二日主题词:广播电大评估工作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2004年9月23日印发12附件3广播电视大学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领导小组组长:唐小我省教育厅副厅长领导小组副组长:杜幼文四川电大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领导小组成员:刁纯志四川电大副校长李毅四川电大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韦盛奇四川电大副校长官联勋四川电大纪委书记李光华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曾中良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吴岳蓬省教育厅计财处副处长13附件4:广播电视大学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组长:陈君楷(原四川大学校长,教授,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副组长:陈进忠(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教授)成员:赵彦灵(西南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常务副校长,教授)黄河明(四川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院长,教授)陈文宽(四川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副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