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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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巴中市广播电视局巴中市广播电视局及其所属的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1个:巴中市广播电视局,属于法定行政机关;执行的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共21部;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共91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77项。行政执法依据类别序号名称制定机关生效及修改时间法律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国务院1997.09.012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95号)国务院2000.11.053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国务院1993.08.20部门规章4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广电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令第1号)广电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1990.05.285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广电部令第2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部1990.11.166《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广电部令第5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部1991.04.207《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电部令第11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部1994.02.038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安全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13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2.04.029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25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4.08.0110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27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4.08.012类别序号名称制定机关生效及修改时间部门规章11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2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4.08.1012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33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4.08.101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4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4.08.2414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35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4.08.1015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广电总局令第36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4.09.1016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37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4.09.2017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39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4.10.1118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42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4.10.2319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45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4.12.15政府规章20四川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省政府令第1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1990.05.1721四川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4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1994.05.213行政执法职权分解类别行政执法职权承担执法任务的机构或执法岗位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许可(共14项)1、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设立的初审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故意、过失而不履行、未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法追究行政过错责任。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种类:(一)责令作出检查;(二)暂扣、吊销行政执法证件;(三)通报批评;(四)限期调离工作岗位;(五)责令辞职;(六)辞退、解聘。法律依据:《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第三条、第十六条2、乡、镇广播电视站设立的审批。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五条3、设立、终止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初审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一条4、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的初审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三条5、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差转)、卫星上行(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设立与变更的审核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七条6、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广播电视节目的初审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八条、《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五条7、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审批法律依据:《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8、卫星接收设施安装使用的初审法律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九条4类别行政执法职权承担执法任务的机构或执法岗位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许可(共14项)9、迁建广播电视设施的初审法律依据:《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故意、过失而不履行、未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法追究行政过错责任。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种类:(一)责令作出检查;(二)暂扣、吊销行政执法证件;(三)通报批评;(四)限期调离工作岗位;(五)责令辞职;(六)辞退、解聘。法律依据:《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第三条、第十六条10、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许可的初审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保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规定》第三百0四条11、开办有线电视台(站)许可证的初审法律依据:《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九条12、有线电视台(站)及其共用天线系统的设计、安装、施工方案的初审法律依据:《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13、有线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初审法律依据:《有线电视视频点播暂行办法》第六条14、开办付费频道的初审法律依据:《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行政处罚(共77项)1、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设备。法律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十一条2、擅自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设备、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5类别行政执法职权承担执法任务的机构或执法岗位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处罚(共77项)3、未按《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载明的接收目的、接收内容、接收方式和接收对象范围等要求,接收和使用卫星电视节目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设备、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故意、过失而不履行、未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法追究行政过错责任。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种类:(一)责令作出检查;(二)暂扣、吊销行政执法证件;(三)通报批评;(四)限期调离工作岗位;(五)责令辞职;(六)辞退、解聘。法律依据:《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第三条、第十六条4、持有《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单位,将接收设施的终端安置到超越其规定范围场所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设备、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5、持有《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单位,在本单位有线(闭路)电视系统中传送所接收的境外电视节目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设备、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6、擅自在车站、码头、机场、商店和影视厅等公共场所播放或以其它方式传播境外电视节目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设备、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7、利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传播反动、淫秽的卫星电视节目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设备、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6类别行政执法职权承担执法任务的机构或执法岗位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处罚(共77项)8、在电视台、电视转播台、电视差转台、有线电视台(站)、共用天线系统转播卫星传送境外电视节目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设备、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故意、过失而不履行、未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法追究行政过错责任。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种类:(一)责令作出检查;(二)暂扣、吊销行政执法证件;(三)通报批评;(四)限期调离工作岗位;(五)责令辞职;(六)辞退、解聘。法律依据:《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第三条、第十六条9、未持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证》而承担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施工任务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10、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工程竣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11、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播映反动、淫秽以及妨碍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自制电视节目或者录像片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12、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没有完整地直接接收、传送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的新闻和其他重要节目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13、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设备、片目、播映等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没有按月编制播映节目单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14、未获得许可证私自开办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设备法律依据:《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7类别行政执法职权承担执法任务的机构或执法岗位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处罚(共77项)15、私自利用有线电视站播映自制电视节目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设备。法律依据:《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故意、过失而不履行、未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法追究行政过错责任。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种类:(一)责令作出检查;(二)暂扣、吊销行政执法证件;(三)通报批评;(四)限期调离工作岗位;(五)责令辞职;(六)辞退、解聘。法律依据:《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第三条、第十六条16、私自利用共用天线系统播映自制电视节目或者录像片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设备。法律依据:《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17、私自承揽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或者共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任务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18、已开办的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需变更未按规定履行手续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19、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播放未经市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录像制品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20、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购置或交换未经市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录像制品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21、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播放带有禁止播放内容节目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22、有线电视站利用共用天线系统接收海外电视节目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8类别行政执法职权承担执法任务的机构或执法岗位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处罚(共77项)23、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站的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设备。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故意、过失而不履行、未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法追究行政过错责任。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种类:(一)责令作出检查;(二)暂扣、吊销行政执法证件;(三)通报批评;(四)限期调离工作岗位;(五)责令辞职;(六)辞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