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教材施工人员劳动安全建设管理处冯书路2014年演讲目录营业线施工人员劳动安全第1节.基本要求第2节.避车第3节.线桥作业第4节.电气化铁路作业第5节.机具使用第三章人身安全第一节基本要第3.1.1条各单位应经常对员工进行人身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规章及有关操作技术。员工在任职、提职、改职前,必须经过段或段以上单位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新工人、临时工必须提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未经安全技术教育或经教育但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道作业。第3.1.2条从事轨道车驾驶、大型养路机械驾驶和操作、钢轨探伤、钢轨焊(熔)接工作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第3.1.3条进行接触粉尘、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使用电器、机械,以及高第3.1.4条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储藏时应与建筑物、烟火及水源隔离;搬运装卸及使用时,应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慎防起火、爆炸和中毒。第3.1.5条野外作业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处所躲避,严禁在大树下、电杆旁和涵洞内躲避。酷暑、严寒季节,应采取措施,防止中暑、溺水、冻伤和煤气中毒。第二节避第3.2.1条线路作业和巡检人员,必须熟悉管内的线桥设备情况、列车运行速度、密度和各种信号显示方法,并注意瞭望,及时下道避车。第3.2.2条步行上下班时,区间应在路肩或路旁走行;在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在站内如必须走道心时,应在其前后设置专人防护。进路信号第3.2.3条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1.vmax≤120km/h时,一般应满足2m2.120km/h<vmax≤160km/h时,不小于2.5m;3.160km/h<vmax≤200km/h时,不小于3.0m二、本线来车按下列距离下道完毕:1.vmax≤60km/h时,不小于500m2.60km/h<vmax≤120km/h时,不小于800m;3.120km/h<vmax≤160km/h时,不小于1400m;4.160km/h<vmax≤200km/h时,不小于2000m。三、邻线(线间距小于6.5m)来车下道规定:1.本线不封锁时:(1)邻线速度vmax≤6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2)60km/h<邻线速度vmax≤120km/h时,来车可不下道,但本线必须停止作业;(3)邻线速度vmax>120km/h时,下道距离不小于1400m;(4)瞭望条件不良,邻线来车时本线必须下道。2(1)邻线速度vmax≤12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2)120km/h<邻线速度vmax≤16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但本线必须停止作业;(3)邻线速度vmax>160km/h时,本线必须下道,距离不小于2000m。本线封锁四、在站内其他线路作业,躲避本线列车时,下道距离不少于500m,邻线来车时,与正线相邻的站线按本条第一项和第三项办理,其他站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列车进路不明时必须下道避车。五、速度小于120km/h区段,瞭望条件大于2000m以上时,钢轨探伤小车、轨道检查小车作业,邻线来车可不下道。六、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面向列车认真瞭望,防止列车上的抛落、坠落物或绳索伤人。七、人员下道避车的同时,必须将作业机具、材料移出线路,放置、堆码牢固,不得侵入限界,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和放置机具、材料。第3.2.4条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休息时不准坐在钢轨、轨枕头及道床边坡上。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少于5m,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上开来的列车。第3.2.5条遇有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影响瞭望时,应停止线上作业和上道检查,必须作业时,应采取特殊安全措施,保证来车之前按规定的距离及时下道。第3.2.6条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的区段,遇有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及瞭望困难地段,巡道、巡守人员应在路肩上行走,并注意察看线路状态。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的区段,巡道、巡守人员应在路肩上行走,并注意察看线路状态。第三节线桥作业线路作业第3.3.1条作业前,施工作业负责人和机具使用人员应对机具进行检查,机具状态不良或安全附件失效的机具严禁上线使用。第3.3.2条线路施工作业,必须在符合规定的施工负责人领导下进行。施工负责人应根据人员、作业项目、天气等情况,具体布置安全事项。大、中、维修施工,作业地段不宜过长,并不得指派单人到防护区段以外的线路上作业。第3.3.3条在线路上进行下列作业时应注意:1.维修作业严禁使用齿条式起道机。2.多人在一起作业时应统一指挥,相互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工具碰撞伤人。3.分组人工捣固时,前后距离应不小于3根轨枕,作业人员前脚不得伸出轨枕边缘。多组捣固机械同时捣固时,前后距离应不小于3m,走行应保持同步。群体作业4.使用撬棍拨道时,撬棍应插牢,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禁骑压或肩扛撬棍拨道。5.改道打道钉时严禁锤击钢轨,不准用捣镐打道钉。分组打道钉时,前后距离应不小于6根木枕。在无人行道的桥面上作业时,起钢轨外口道钉,应站在道心内侧并使用专用起钉器或第3.3.4条在地面2m以上的高处及陡坡上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安全带、安全绳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必须详细检查。段每半年对安全带、安全绳做一次鉴定,其方法为:静荷载试验:用静荷载3000N的力拉5min不断;冲击试验:固定安全带(绳)一端,用800N重物由3m高处自由坠落悬空而不断。高空作业第3.3.6条脚手架的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0N,脚手杆间距不应大于1.5m(经检算许可者除外)。制作脚手架的材料必须坚韧耐用,尺寸符合下列规定:立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木杆不得小于70mm,竹竿不得小于80mm。横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木杆不得小于80mm,主要横杆不得小于90mm。3.脚手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两端必须固定在横杆上;斜铺脚手板铺设坡度不得陡于1:3,并钉防滑木条。脚手板接头应设置在撑杆上,不得悬空。高度在3m以上的脚手架,其工作边外侧及斜道两侧应安设挡脚板和1m高的4.采用圆钢弯制成脚手架时,双钩式圆钢直径不小于22mm,单钩式圆钢直径不小于25mm,钢材不得有裂纹、锈蚀等缺陷,并应按规定检查钢钩质量。5.钉脚手板铁钉的长度不得小于100mm;拆下的护木脚手板及模型板上的铁钉,应及时拔掉或打平。第3.3.7条在无人行道桥上拧动护木螺栓及勾螺栓时不得向桥外方向使劲。桥面及人行道上,不准有露尖的铁钉。进行钢梁喷砂除锈、喷漆、喷锌,圬工梁灌化学浆液时应戴防护面具或口罩、护目眼镜及手套。喷砂嘴或喷射嘴不准对着人、车、船;不准带风、带砂修理喷砂设备和更换零件。第3.3.8条使用移动作业架时,特别是移动作业架钩挂在桥梁人行道栏杆上时,应详细检查人行道、托架U型螺栓和作业架,同时应对人行道主应力控制点的强度和梁体倾覆稳定性进行检算。未经检查或检算及检算结果不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时,不得上架作业。人员攀登时应扶牢踩稳。未设置隔离设备时,严禁双层作业。第3.3.9条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未设置隔离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垂直施工。使用移动式梯子时,梯脚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安全桩的埋深一般不小于0.75m,土质山坡不小于1.0m,必要时适当加深。安全桩距陡坡边缘不得小于3m。在悬岩陡壁处工作,必要时应打两个安全桩(即护桩)。每次施工前安全桩必须有专人检查,施工中应派人看守,以防安全桩松动而造成人身事故。临边作业必须有防护栏杆安全绳左右移动距离不得大于5m。安全带、安全绳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并拴绑牢固,安全桩应一桩一绳。安全绳应一绳一人,严禁在一个物体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安全绳,严禁一根安全带或安全绳上拴挂几个人。第3.3.10条桥面上通过的风管、水管必须第3.3.11条在封锁时间内进行隧道作业,除按规定防护外,还应编好作业组,进出隧道由小组负责人清点人数;施工结束后,施工负责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设备达到放行列车条件,人员、机具、材料全部撤出限界,方可开通线路。第3.3.12条进行桥梁灌筑混凝土作业或其他起重作业时,严禁用手拨动钢丝绳或起重索。第3.3.13条隧道内的多项目、多台机械同时作业时,必须互相通报作业地点、作业内容。自行机械应低速运行,以免互相碰撞。第3.3.14条土石方工程开挖作业前,应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下设备(如电缆、管道)的调查和勘查工作。第3.3.15条开挖建筑物基坑或刷坡时,应注意:1.开挖基坑时,边坡的坡度必须按照设计的要求,按放好的边线从上向下开挖,不得任意放陡坡度,严禁掏底挖土。2.遇有滑层、裂纹、浸水等情况,基坑壁必须用撑木支撑或改缓边坡。3.靠近基坑上方不得堆土及放置料具等重物,挖出的土石方和施工材料堆放位置应距坑边不小于1m,高度不超过1.5m。未按规定刷坡4.在同一坡面的垂直线上,不得上下同时开工,不得在上层挖土时下层运土。5.圬工凿除或人工打眼两人配合作业时,应配戴防护眼镜,严禁面对面或戴手套打锤,掌钎时应配带防护手套。在隧道内处理松动衬砌、危石及翻修衬砌时,必须有预防塌落伤人的安全措施。6.拆除开挖坑支撑应按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步拆除,拆除高度视坑壁土质而定。7.下穿框构顶进挖土作业时,严禁超挖,工作面坡度符合规定,过车时严禁开挖,工作面下严禁站人。第3.3.16条进行路堑或山体边坡刷方、清石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每天开工前应检查坡面有无裂缝及可能坍塌的迹象,危石、危土是否已清除干净。凡可以处理的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施工人员应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报告进行妥善处理。2.开挖土方应自上而下,严禁挖悬空土。3.多人同时在坡面上开挖作业时,应大致在同一高度自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重叠作业。开挖人相互间距不应小于2m。4.进行撬石作业,施工人员站立点必须稳固,不准站在活动的石块上工作。多人同撬一石必须统一指挥。对于可能损坏行车设备、危及行人安全的石块应分解放下,必要时按规定进行防护或封锁施工。5.在有可能发生落石的路堑内作业,应戴安全帽。6.作业过程中,严禁在危岩边上和边坡脚下休息,严禁将工具任意抛置和放在危岩下面。7.在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有瞎炮的残药、雷管,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并按瞎炮处理。第3.3.17条水上作业应有救生圈、救生衣或救生船等设备。下水作业前,应观测水深及流速,并选派会游泳的人员担当水中作业,其连续工作时间,应遵守下列规定:1.温在5℃~15℃时不得超过1h。2.水温在16℃~25℃不得超过2h。冬季需在冰上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应针对江河水面宽、深程度及地理条件、作业繁简等情况,制订出安全措施。第3.3.18条桥涵大维修,遇下列情况不得下水作业:1.山区遇山洪暴发时。2.平原遇江河水位暴涨时。水害抢险时,应注意工地和建筑物附近有无冲空、坍塌和其他异状,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钢轨悬空时,应将轨枕与钢轨连结牢固。电气化铁路作业第3.3.19条在电气化区段通过或使用各种车辆、机具设备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作业人员和工具与接触网必须保持2m以上的距离。第3.3.20条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m时,使用高梯搭设脚手架进行隧道的检查、漏水整治、衬砌修理、油刷标志、除冰、隧道口的粉刷装饰、建筑物上作业、桥上使用高压水清洗钢梁和上承载式桁梁和上跨限界检查,必须按规定办理接触网停电申请手续,得到许可停电施工命令,并有接触网工区派人安设临时接地线后方能施工。电气化铁路作业人员和工具与接触网必须保持2m以上的距离第3.3.21条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2~4m的建筑物上施工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但必须由接触网工或经专门训练的人员现场监护。第3.3.22条发现接触网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在其上挂有线头、绳索等物时,人员不准直接或间接与之接触;在接触网检修人员未到达前,应距断线接地处10m以外设置防护,严禁人员接近。第3.3.23条在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