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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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性审查2、行政性审查程序4、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自审第九章广告审查广告审查是指在广告发布前对广告的内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核的活动。3、不得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我国实行的广告审查分为行政性审查和自我审查两种。第一节:行政性审查一、广告审查机关广告审查机关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对必须进行行政性审查的广告进行审查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这种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与特种商品或服务有关,因为它们熟悉特种商品或服务的专业技术,管理商品的生产、销售环节,由这些部门负责对特种广告的审查工作,更加有利于控制广告的发布质量。a、医疗广告,省级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审查批准;b、保健食品广告。由国务院412号令设定。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批准。c、药品广告。由《广告法》、《药品管理法》设定。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批准。d、医疗器械广告,由《广告法》设定。卫生部门批准。e、烟草广告。禁止在大众媒体、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其他地方发布经工商部门审批。f、农药、兽药广告,农业部门审批。一、广告审查机关二、广告审查的法律依据《广告法》第三十四条: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一下简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广告主发布特殊商品广告,无论是利用自有媒介自行发布,还是委托广告经营者、经由广告发布者发布都必须在广告发布前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三、发布特殊商品广告的要求第二节行政性审查程序特殊商品广告审查程序,根据《广告法》第35条“广告主申请广告审查,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向广告审查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广告审查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作出审查决定”进行。第二节行政性审查程序一、申请广告审查(1)由广告主向广告审查机关提出申请;(2)广告主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向广告审查机关提交与其申请审查的商品广告内容有关的证明文件。第二节行政性审查程序二、审查广告内容实例:“三九新兽药”广告内容与审查批准的内容不一致广东省工商局在广告监测中发现,3月18日《粤港信息报》第5、8版发布的“三九新兽药”广告,出现了“使用安全可靠、无毒副作用”、“三九猪宝双双荣获第45届布鲁塞尔尤里卡世界发明奖和’96北京国际产品发明奖”以及使用用户、兽医名义作证明内容。这些内容,是《兽药广告审查标准》中明令禁止的,遂立案查处。经查,广告中出现的上述违法内容,都是经批准的《兽药广告审查表》中所删除或没有的内容;造成违法广告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为片面追求广告的宣传效果,将经批准的广告内容与未经批准的广告内容一同交与报社发布,而广告发布者由于未严格执行《广告法》第27条的规定执行广告审核制度,没有认真查对《兽药广告审查表》,就将广告主拿来的广告稿原样照登,发布了违法广告。第二节行政性审查程序三、广告审查机关作出审查决定广告审查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广告主的申请进行审查后,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审查决定,批准或者否定广告主的特殊广告内容。广告审查机关应按《广告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将审查决定制作成“审查决定文件”,这个审查决定文件就是作为允许广告主发布广告的证明文件。第三节不得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广告法》第36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本条是为维护广告审查决定文件的权威性所作的规定。第三节不得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一、广告审查决定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特殊商品关系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告活动主体做这些商品的广告必须依据《广告法》的规定,在发布前申请审查,经法定的广告审查机关依照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审查后,发给批准其广告内容的广告审查决定文件后方可发布。第三节不得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二、任何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伪造广告审查决定文件,是指广告审查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非法制作广告审查决定文件的行为。伪造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决定文件的主要表现形式为:第一是非法伪造特种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文件;第二对审查机关决定文件全部或大部分内容进行涂改。第三节不得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三、广告审查决定文件具有强制性、排他性《广告法》明确规定了对涉及人身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广告内容,在发布前必须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取得广告审查决定文件方可发布。这说明,第一特种广告必须经过审查;第二审查决定文件是具有强制性的。第三节不得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案例: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是违法行为甲制药厂要求某报社为其产品XX胶囊发布广告。报社按规定对其所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时,发现所提供的《药品广告审查表》中药品名称有改动的痕迹。经查证,此证件是乙制药厂的XX药品的《药品广告审查表》,甲请求乙把它转让给自己,并交付转让费5000元,甲把药品名称进行变造后,作为自己产品的广告审查决定文件交与广告发布者,以求能蒙混过关。查清事实后,广告发布者拒绝为其发布广告。第四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自审根据《广告法》第27条的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承接广告业务时,必须查验广告主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经营者在承接委托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时,必须查验广告主出具的“营业执照”以及生产、经营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等。一、应查验、核实的内容营业执照TEXT《外国企业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单位证明个人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的证明二、特殊商品广告审查内容营业执照TEXT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单位证明(一)(二)(三)(四)药品广告的审查农药、兽药广告的审查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化妆品广告的审查(五)食品广告的审查(一)(二)(三)(四)药品广告的审查农药、兽药广告的审查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化妆品广告的审查(一)药品广告的审查凡申请发布药品广告,应当向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提出申请,填写《药品广告审查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一)申请人及生产者的营业执照副本;(二)《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三)该药品的生产批准文件、质量标准、说明书、包装;(四)该药品的《商标注册证》或其他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出具的证明该商标注册的文件;(五)有商品名称的药品,必须提交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该商品名称的批准材料;(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一)药品广告的审查凡申请发布境外生产的药品的广告,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药品广告审查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及相应的中文译本:(一)申请人及生产者的营业执照副本;(二)该药品的《进口药品注册证》;(三)该药品的质量标准、说明书、包装;(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申请发布境外生产的药品的广告,可以由申请者委托中国境内的药品经销或者广告经营者代为办理审查手续。(二)农药、兽药广告的审查农药广告审查(一)申请审查境内生产的农药的广告,应当填写《农药广告审查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1.农药生产者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2.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准产证;3.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号、农药产品标签;4.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二)农药、兽药广告的审查(二)申请审查境外生产的农药的广告,应当填写《农药广告审查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及相应的中文译本:1.农药生产者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标签;3.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提供本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由原出证机关签章或者出具所在国(地区)公证机关的证明文件。(二)农药、兽药广告的审查兽药广告审查的申请(一)申请审查境内生产的兽药的广告,应当填写《兽药广告审查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1.生产者的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2.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文件;3.省级兽药监察所近期(三个月内)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单。4.经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发布的兽药质量标准,产品说明书。5.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二)农药、兽药广告的审查(二)申请审查境外生产的兽药的广告,应当填写《兽药广告审查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及相应的中文译本:1.申请人及生产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2.《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3.该兽药的产品说明书;4.境外兽药生产企业办理的兽药广告委托书;5.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提交本条规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当由原出证机关签章或者出具所在国(地区)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三)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一)申请审查境内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广告,应当填写《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1.申请人及生产者的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2.产品注册证书或者产品批准书,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还应当提供生产许可证;3.产品使用说明书;4.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三)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二)申请审查境外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的广告,应当填写《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及相应的中文译本:1.申请人及生产者的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政府批准该产品进入市场的证明文件;3.产品标准;4.产品使用说明书;5.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提供本条规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需由原出证机关签章或者出具所在国(地区)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四)化妆品广告的审查广告客户申请发布化妆品广告,必须持有下列证明材料:(一)营业执照;(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四)美容类化妆品,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化妆品检测站(中心)或者卫生防疫站出具的检验合格的证明;(五)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持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批准文号;(六)化妆品如宣称为科技成果的,必须持有省级以上轻工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科技成果鉴定书;(七)广告管理法规、规章所要求的其它证明。(四)化妆品广告的审查广告客户申请发布进口化妆品广告,必须持有下列证明材料:(一)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化妆品进口的有关批件;(二)国家商检部门检验化妆品合格的证明;(三)出口国(地区)批准生产该化妆品的证明文件(应附中文译本)。(五)食品广告的审查广告主发布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下列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一)营业执照;(二)卫生许可证;(三)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四)新资源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新资源食品试生产卫生审查批准文件或者新资源食品卫生审查批准文件;(五)特殊营养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准许生产的批准文件;(六)进口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输出国(地区)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签发的卫生证书,中文标签;(七)关于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思考题ADDYOURTEXTADDYOURTEXTADDYOURTEXT1.2.3.3.3.3.4.我国广告审查机关包括哪些部门?广告行政性审查的程序有哪些?简述广告审查决定文件的法律效力及特点。药品广告应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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