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网络宣传和舆情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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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环境下的“青年之声”新媒体环境下的网络宣传和舆情引导2008年是新媒体进入主流媒体的元年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6月20日在人民日报考察工作时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2008年是新媒体进入主流媒体的元年一、要把握新媒体环境的特点(一)网络新媒体环境下传媒生态发生了变化。变化:(二)网络新媒体环境下传播方式发生变化。(三)网络新媒体环境下受众群体发生变化。(一)网络新媒体环境下传媒生态发生了变化(一)网络新媒体环境下传媒生态以互联网、手机为代表的新媒体,已经开始登上中国主流媒体的中心舞台,逐渐成为主导社会舆论的中坚力量,对社会舆论的势态和走向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微博英文名为“Micro-Blogging”,是一种可以即时发布消息的系统。微博的主体信息构架主要有三块:多人信息聚合;个人信息聚合;短信息发布。同时兼具信息筛选功能:信息检索和好友检索;信息传递功能:关注与被关注、转发;互动功能:评论及回复,短消息提示,私信等。(一)网络新媒体环境下传媒生态从2009年底开始,微博开始在我国出现并迅速风靡起来,成为一种时髦的新媒体。其中发展最快的是新浪微博,到2010年底,新浪微博注册用户数已经超过1亿。2010年2月1日,人民网自主研发的“人民微博”(t.people.com.cn)正式对外开放,这是中央重点新闻网站推出的第一家微博客。到2010年8月,有466家主流新闻机构开通了新浪微博,其中包括118家报纸、243家杂志、36家电视台和69家电台。媒体从业者把与受众的沟通延伸到手机短信、email等。实现了全时段、全媒体的互动微博,掀起信息传播的革命。(一)网络新媒体环境下传媒生态微博客直接通过网络、手机等移动终端及时更新发表信息,信息得以在传播的主体、客体身份间自由转换,线上可以走到线下,网络可以走向人际,这便突破了以往传统媒体的线性传播和网络媒体的网状传播,形成了其独特的链状、环状、树状的对话结构,从而为新闻事件的迅速传播、聚合和裂变带来了可能。在传播渠道、路径丰富的新媒体时代,新闻事件会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受到越来越大的关注,并被大范围转发,很多网民和公众不知不觉就成了新闻传播的二传手。例子:金庸去死传闻。金庸去世传闻2010年12月6日晚,一条“金庸,1924年3月22日出生,因中脑炎合并胼胝体积水于2010年12月6日19点07分,在香港尖沙咀圣玛利亚医院去世”的消息在微博等网络空间疯传。《中国新闻周刊》官方的新浪微博在20点左右转发了此谣言。该微博拥有30余万名粉丝,它的转发,加速了谣言传播,数分钟内该信息又被转发近千条。一小时后的21时22分,该刊发布致歉声明,并删除谣言;23时23分,发布第二条致歉声明:“因为编辑工作失误,我们传播了金庸先生逝世的虚假消息。再次诚恳地向查良镛先生及家人,以及一切受到失实消息困扰的朋友道歉,对不起,我们会积极消除影响,处理相关负责人的。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会严格地要求自己、严格遵守新闻纪律,加强三项教育学习,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敬请原谅。”金庸去世传闻微博等新媒体由于具有迅速反应事实的特点,有极强的时效性,这就有24小时把关的难度。经了解,《中国新闻周刊》的新媒体只有一个编辑负责微博内容的更新,按规定,她在上午9时至下午5时的工作时间里,发每条微博之前,需要值班的主编或者总监对内容进行审核。而“出事”的那条微博,是她下班后在家里更新的。对于工作时间以外发微博,单位没有明确规定要请示了谁再发,形成一个漏洞。最终,因为转发“金庸去世”假新闻,对《中国新闻周刊》造成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而它的副总编及责编等人都已辞职,多人受到处分。该事件凸显出媒体在面对新的传媒生态下管理机制的不成熟。金庸去世传闻同时,这种新的网络传媒生态具有双刃剑的作用:一方面,网络成为造假源头;另一方面,网络又是打假主战场。最先对“金庸去世”假新闻发出鉴别结果的就是凤凰卫视的专业记者闾丘露薇,她在当晚20时41分在个人微博里辟谣,紧接着21时,凤凰网也及时辟谣,专业媒体和媒体人的迅速反应,在很大程度上遏制的假新闻的进一步扩散。这些信息给《中国新闻周刊》的纠错带来便利,促使其从在微博发布“金庸去世”传闻到澄清,只用了两小时十五分钟,如果同样的纠错信息在报纸上发布,至少要一天时间,在周刊上纠错,至少要一周时间。在对新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紧迫性的充分认识后,建立有效的纠错机制,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纠错越早,媒体就越能把握住话语主动权。(二)网络新媒体环境下舆论格局发生变化(二)网络新媒体环境下传播方式越来越多的人首先选择从互联网获取信息,通过互联网表达诉求,发表见解,参与社会生活。传统媒体在一些重大事件和关键时刻的失声或滞后反应,实际上已游离于社会舆论的中心场之外,被边缘化了。媒体针对新情况,应转变理念,采取措施,应对传媒格局的变化,既快速又准确的把新闻事件报道好,把握好舆论导向。(二)网络新媒体环境下传播方式Web2.0不是一种技术规范,而更多的是一种互联网的发展模式,它的核心的理念是用户至上和开放主义,在某种程度上它不依赖于技术,而是一种态度:用户体验,资源共享,集体思维,平台开放。这些形态的出现,意味着平民化传媒时代,也即草根媒体、个人媒体时代的到来。(二)网络新媒体环境下传播方式Web2.0的转变,是从模式、主体、技术到运行机制等各方面的转变,主要有以下一些特点:1.模式上是单纯的“读”向“写”、“共同建设”发展,由被动地接收互联网信息向主动创造互联网信息迈进。2.基本构成单元上,是由“网页”向“发表,记录的信息”发展。3.运行机制上由“ClientServer”向“WebServices”转变。4.工具上由互联网浏览器向各类浏览器、RSS阅读器等发展。事件:抢盐事件抢盐事件3月15日起,中国各地忽然爆发市民抢购食盐“盛况”,大量超市销售一空。个别不良商家借机提价,杭州一包1元的食盐卖到10元以上。网上抢购食盐的理由基本有两个:一是吃盐防辐射,二是核辐射污染海盐。抢盐事件本次谣言传播的对象主要来自三类人群:一是不明真相又急于渴求真相的人群;二是亲朋好友圈;三是社会场所的人群。抢盐事件“谣盐”传播首先来自手机信息。3月15日,不少人的手机里都可能收到了一条短信:“BBC报道,日本政府已经确认严重核泄漏,所有亚洲国家应该立即采取必要措施……首批污染物质下午4点就会到达菲律宾。”抢盐事件“谣盐”微博集萃一本正经的“报道”:“最新BBC新闻台的消息:日本政府证实因第二波地震而波及的福岛县的核能工厂辐射外泄抢救失败,已开始蔓延至亚洲区域国家,预计下午4点抵达菲律宾。”充满关爱的“提醒”:“为了预防核辐射,多摄入含有碘的食物!为了自己和身边的人,请转发!”满怀忧虑的“呼吁”:“吃碘盐防辐射,以后大海被污染了,海里的盐不能吃了,得赶快囤点盐!”慌里慌张的参与:“刚刚亲戚打电话来说,家乡的盐现在卖18元一包,还有人买十箱回家,Ohmygod!我也去买。”无可奈何的恶搞:“碘盐500克,脱衣,用刀每隔2~5cm斜着划一刀,将盐均匀抹在身体表面,接着将自己悬挂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七日后即可达到辐射不侵的地步。小贴士:如能加香叶、胡椒、八角若干,防辐射效果更佳。”抢盐事件美国社会学家帕克(R.E.Park)把这种在人群中很快传播的感染效应概括为“集合行为”。他认为这是一种共同的、集体冲动影响下的个人行为。也即:人们参加一种集体行为,表示对某种行为有一个共同的态度,或类似的行动。但人们在开始时,并没有一个共同的态度,而是由于他们在相互交往时发生了集中于某些事物的倾向性,才逐渐产生了一些共同的态度和行为。这种行为是自发的、短暂的,并且是很少能够预料到的。这种集合行为借助新媒体技术,其影响力随着传播对象不断转换而不断放大、扩散。抢盐事件老百姓为什么容易轻信谣言?是因为对媒体已公开信息的不信任。现今的媒体上,我们经常看到报喜不报忧的报道,权威专家在媒体上常以安抚民众情绪的角色出现。地方一些重大恶性事件也经常瞒报。等到事情闹大了,兜不住了,相关方面才被迫承认事态的严重性。这样的事情反复多次后,这些舆论领袖在公众心目中就失去了权威性和可信度。甚至出现反效果,就是“媒体说没事,公众觉得有事,媒体说没大事,公众认为问题肯定已经很严重”。恐慌多起于未知,未知则不可控。抢盐事件媒体第一时间就辟了谣,表示一是吃盐不防辐射,二是我国食盐供应充足。更重要的是,引导网络上中迅速形成了理性的对抢购食盐的质疑声。比如:“清醒的人都知道我们吃的都不是杭州湾自产的海盐了!!!为了让谣言平息下去,请一定帮忙转发!”辟谣人士的呐喊:“拜托大家不要再抢盐了,政府已经辟谣了!都打开电视翻开报纸看看!”这种网民自发的开放的言论,使谣言瞬间粉碎。(三)网络新媒体环境下受众群体发生变化。(三)网络新媒体环境下受众群体当今受众,特别是年轻受众对待媒体的态度有较大变化。互联网提供了海量的信息,多元、平等交流的平台,人们对媒介传播的内容,有了理性的取舍,受众不再满足浅层次的信息获取,更喜欢深层次探求事件背后的前因后果,不再是单向的接受,而是参与到传播过程中,平等的和其他受众进行多向交流。随着社会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受众思想越来越活跃,价值取向越来越多元化,在这种情况下,广大人们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权利意识不断加强,并形成合力。互联网上网民形成的舆论,越来越呈现强势,能在相当程度上左右着社会舆论的走向,显示了作为社会舆论主角的新形象。网络舆论经常左右事件的发展态势。例:杭州飙车案李庄漏罪案李庄漏罪案2011年3月29日晚间,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发布了李庄被追究“遗漏罪行”的消息,消息称当地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案件已移送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这被外界称为李庄案第二季。4月1日晚,重庆华龙网发布了具体的涉案信息,李庄被控涉嫌两项漏罪——合同诈骗和妨害作证罪。4月2日,江北区检察院向重庆市江北区法院提起公诉。不过,检方向法院提交的起诉书中,去掉了警方起诉意见书中指控的合同诈骗一项,只有妨害作证罪一项,且只涉及李庄在上海一案,未提辽宁一案。李庄漏罪案4月19日-20日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内容主要有华龙网进行数字媒体滚动播报,其它新闻门户网站基本转载华龙网的报道,总共只发了三十几条相关新闻。而平面媒体几乎鲜有报道。与此同时,律师陈有西在新浪微博上实时同步发布的微博信息,平均2分钟一条,发步和转发了几百条微博信息,基本实现了文字直播,同时,辩护人在庭审中未获得展示的证据音视频证据也在微博中进行发布,20日的庭审结束后,两位辩护律师的辩护词即在网络上被广泛传播。李庄漏罪案陈有西、杨金柱、杨海鹏等人的微博和博客也对该案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普及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满足网民了解案情的愿望。杨金柱博客《倡议组成“千人律师团”为李庄辩护》、《李庄漏罪应当聘请谁来辩护》、《全国律协应该对重庆公检法是否需要整体回避李庄漏罪案进行专题研讨》、《杨金柱向20万律师同仁征集阻击重庆快审快结方案》等多篇博文吸引数十万网民的围观,陈有西学术网的多篇博文剖析该案,该网至今已有2800多万点击率,其中《李庄案,还有必要陪练吗?》等文章形成了很强烈的网络舆论。李庄漏罪案4月22日,重庆华龙网消息,重庆检方当庭提出对李庄撤回起诉,获得重庆市江北区法院裁定准许。这个结果引起网络民意沸腾,有人认为这是法制的胜利,有人认为这是网络造成的汹涌的民意的胜利关注就是力量,围观改变中国二、新媒体下新闻事件的传播路径(一)谣言生成路径:(二)谣言发展(三)谣言批量传播(四)谣言爆炸(一)谣言发端10月11日10月11日网友“西北狼”:我随手写了一句话10月11日13时27分,网友“唯美的童话”转发贴文“怪事,今天凌晨四点左右,发生在秦岭山底下的一件怪事,估计2012快到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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