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解读1“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王安石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2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务院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部门,有105部法律、204部行政法规、133部部门规章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的执法依据。其中,以工商机关为主要执行部门或者主要执行部门之一的法律20件,行政法规26件。3以工商部门为主要执行部门或者主要执行部门之一的法律(共20部)•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1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19.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4以工商部门为主要执行部门或者主要执行部门之一的行政法规(共26部)•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4.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5.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7.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8.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0.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11.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12.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13.个体工商户条例•14.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15.直销管理条例•16.禁止传销条例•17.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18.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19.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广告管理条例•21.特殊标志管理条例•22.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2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4.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25.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26.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5广告业的迅猛发展迫切需要修改广告法广告业是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导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我国广告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2014年,我国广告年经营额突破5600亿元,广告市场总体规模居世界第二位,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6现行广告管理法律制度•《广告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广告活动的法律,它使广告发布标准和广告活动规范的主要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也为广告监管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其他有关法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烟草专卖法》、《种子法》、《禁毒法》等;有关行政法规,如《中医药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也对广告活动作出了规定。7现行广告管理法律制度•《广告法》制订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针对特定广告活动和广告市场秩序情况,先后制定颁布了21件涉及广告监管的部门规章,包括:1.《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2.《医疗广告管理办法》3.《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4.《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5.《药品广告审查办法》6.《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7.《农药广告审查办法》8.《农药广告审查标准》9.《兽药广告审查办法》10.《兽药广告审查标准》11.《酒类广告管理办法》12.《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13.《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14.《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5.《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6.《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17.《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18.《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19.《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20.《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21.《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8现行《广告法》自1995年2月1日实施,在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广告业的迅速发展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广告发布的媒介和形式发生了较大变化,现行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过于原则,约束力不强,对一些新问题、新情况缺乏规范,已不能完全适应广告业发展的客观需要。9广告法修改的必要性广告准则内容不够完备,针对性不强。广告活动规范不够明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广告代言人的义务与责任缺乏清晰界定,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不够,对网络广告的监管需要加强。虚假广告的认定标准尚待明确,有效惩治虚假广告的法律依据还不完善。法律责任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惩处力度不够,难以有效遏制广告违法行为。10广告法修改的过程●总局调研论证和起草送审稿阶段(2004年-2009年)●国务院法制办审查修改完善阶段(2009年-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阶段(2014年6月-2015年4月)11广告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修法指导思想●全面体现广告业科学发展的要求。●努力适应完善广告法律制度的需要12广告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修法的基本原则●立足我国广告业发展实际,针对广告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重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虚假违法广告治理问题,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惩治力度;●充实和细化重点商品、服务广告内容准则和广告行为规范;●强化工商部门及有关部门对广告市场监管的职责职权,明确以工商为主,各部门分工配合的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促进广告业健康持续发展,提升广告特别是公益广告在引导社会良好风尚中的积极作用;●不新设行政许可。13广告法修改的主要内容14广告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广告法的本次修改是全面修订,由现行法49条增加为75条,其中新增33条,删除3条,修改37条,原文保留8条。15广告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一、扩大了《广告法》的调整范围二、进一步完善广告内容准则三、进一步完善广告行为规范四、强化监督管理五、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对广告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16一、扩大了《广告法》的调整范围(一)完善了对“商业广告”的界定。●现行法第二条第二款:本法所称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新广告法第二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17一、扩大了《广告法》的调整范围(二)将非商业广告纳入调整范围,增加公益广告的规定。●非商业广告参照广告法执行。●增加公益广告的规定。1、国家鼓励支持开展公益广告活动2、大众传播媒介有义务发布公益广告3、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益广告的管理办法18◆制定《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1、发布部门:总局会同新闻出版广电、工业和信息化、网信办、交通运输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联合发布。2、立法进程:目前正在审查中,拟于9月1日与新广告法同步实施。193、主要内容(1)明确了公益广告的概念(第二条)。公益广告,是指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传播先进文化,树立正风正气,倡导良好道德风尚,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性广告。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道德行为、弘扬优良传统、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法律法规、维护人民健康安全等方面内容发布的广告,均属本办法所称的公益广告。发布政务信息、服务信息等各类公共信息以及专题性宣传片等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的公益广告。20(2)制定了公益广告的发布内容准则•价值导向正确;•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要求;•体现社会公共利益;•语言文字规范;•艺术表现得当,文化品位良好。21(3)明确了相关部门在促进和管理公益广告工作中的职能。其中,工商部门的职责包括:•履行广告监管和指导广告业发展职能,负责公益广告工作的规划和有关管理工作。该内容已与中央文明办进行了充分的协商。•负责解释和执行公益广告发布准则。•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公益广告作品库,提供政府公共服务。•支持、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名称中合理融入公益广告理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益广告规划。•对公益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和备案。•指导广告行业组织将会员单位发布公益广告情况纳入行业自律考评。此外,《办法》还规定了广告活动主体发布公益广告的义务,以及促进公益广告发展的各项措施。22一、扩大了广告法的调整范围(三)完善了广告发布者的定义。将现行法限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扩展到“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将实践中从事广告发布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涵盖在内。23一、扩大了广告法的调整范围(四)新增广告代言人作为广告活动主体●广告代言人的定义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或服务作推荐或证明的主体。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广告代言人的人格特征的商业应用隐性担保功能与广告表演存在实质性区别24●广告代言人的义务1、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代言。(第三十八条第一款)2、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第三十三条第二款)3、因虚假广告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不得从事广告代言。(第三十八条第二款)4、不得为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四类广告代言。(第十六条、第十八条)25●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广告代言人违法推荐或者证明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1、行政责任: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2、民事连带责任: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中代言的,无过错民事连带责任。其他的虚假广告中代言的,过错连带责任(明知或者应知)26二、进一步完善广告内容准则◆广告内容准则:指广告在内容上应当遵循的基准,是判断广告能否发布的标准,也是工商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27二、进一步完善广告内容准则◆补充、完善了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内容准则★现行法仅规定了药品、医疗器械、农药、烟草和食品、酒、化妆品等4类7种商品的广告准则。★新法则规定了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烟草、酒类、教育、培训、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房地产、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等9类19种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且违法广告发生率高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内容准则。◆完善了对虚假广告的规制28◆补充、完善了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内容准则(一)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完善了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内容准则★增加了医疗广告内容准则,对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提出了同样的准则要求。★完善了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内容规范。★进一步补充完善了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的“忠告语”要求。★禁止非医疗或者非药品、医疗器械宣称疾病预防或者治疗功能。★处方药广告发布的限制性规定: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29●关于是否禁止药品、医疗广告发布的问题。★关于药品广告,尤其是处方药广告未禁止发布的主要原因:→现有立法;→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专业人士的意见;→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管理措施:一、限定处方药广告只能在专业刊物上发布;二、规定了药品广告的发布前审查;三、规定了更加严格的药品广告内容准则。30★关于是否取消医疗广告,不仅是修订广告法需要研究的问题,更是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及行业管理法律法规需要研究的问题,还需要在下一阶段作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管理措施:一、增加了医疗广告的发布前审查的规定,解决了该项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