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评论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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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评论范文市长为何非等到“责令”才辞职•2010年04月26日08:04:13来源:新华网•邓海建•“辽宁庄河民众政府门前下跪”事件终于有了新进展。中共大连市委、市政府24日做出决定,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责令庄河市委副书记、市长孙明辞去现任的庄河市委副书记、庄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并对其实施问责。其中责令孙明辞去庄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将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4月25日新华网)•跪着,也未必能见到市长。有人说这是权力的傲慢,也有说这是表达机制失灵,但不管怎么说,当事官员的确未曾尽到相应的责任,故而“影响恶劣”。眼下,市长被“责令辞职”了,也算是权责对等的体现。但有几个问题依然值得我们深思:设若下跪的只是一两个民众、设若这次下跪事件未曾被媒体密集关注,还算“影响恶劣”吗?拒见民众的政府官员还会被“责令辞职”吗?•千人下跪,市长绕行。好在上级部门已经对事件性质与影响作出了认定,事件背后的是非曲直自然会有相关程序依法跟进,唯一的遗憾是:这一次,我们还是没有等来当事官员的引咎辞职。•诚然,责令辞职比引咎辞职更严厉,体现了一定的力度与决心。但就事件本身而言,也许引咎辞职更能纾解民怨,更能重树权力之公信。《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因工作失职,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或者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引咎辞职是个人的自愿、自责行为,而责令辞职的特点在于辞职对象的被动性和组织行为的强制性。两者尽管内容相似,但情怀与姿态不可同日而语。•当地方性事件成为公共事件之后,权力如何应对与究责,很大程度上更具有示范意义。引咎辞职制度实际上是责任人承担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的举动,有效填补了承担法律责任与不负责任之间的空白,有利于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其他政府官员来说,它实际上是一种警醒和鞭策。如果仅仅是“责令”,显然难以唤醒权力的责任自觉。•一些官员为何难以做到引咎辞职,主要还是因为“官本位”意识根深蒂固。没有制度的制约,要让政府官员依靠内心自觉而引咎辞职,自然很难。•千人下跪,没能跪出制度对当事官员权力自觉的倒逼,多少是件遗憾的事情;而缺少“引咎”的氛围,又何尝不是闹出千人下跪之悲剧的成因呢?百姓“跪倒”市长不应成为“范例”•2010年04月26日08:29:35来源:京华时报••4月24日,大连市通报,鉴于庄河市长孙明对居民到庄河市政府集体上访事件处置失当,责令其辞去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13日,近千人到市政府上访,其中一部分人齐刷刷跪倒,跪出了百姓的无奈和屈辱,也跪出了权力的冷漠和孤绝。如今,市长被责令辞职是对上访群众的慰藉,让人感到几许快意。•孙明为他的冷漠与失职付出代价,实属咎由自取。但是,孙明的教训不应是他一个人的教训。冷漠的官员不只孙明一人,他们对上访者素无好感,甚至有官员视上访者为刁民,不安定因素。轻者闭门不见,重者对上访者严加“关照”,指使下属围、堵、压、吓是平常招数,将上访者关进精神病院也有之。这种官员是不是也该撤职?•庄河百姓这一跪,应该跪出众官员的为民权力观。•老百姓上访,起码表明他们信任政府、信任官员,希图通过温和的方式化解积怨和矛盾。中纪委原书记吴官正,在日前出版的《民贵泰山》一书中说:“要善待上访群众,群众有事不找我们,问题就严重了。”这句话颇有深意,富有现实价值。•庄河百姓这一跪,还应该跪出新型的制度设计。平心而论,村民反映的村干部涉嫌腐败,并不该由市长直接负责解决。但村民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径直到庄河市政府找市长,说明相关机制出现了问题,要么信访部门失灵要么法律部门失效。如果利益表达机制通畅,维权机制有效,这些百姓还犯得着用“跪市长”这种方式反映问题吗?更进一步,如果能从根本上解决利益失衡与社会公正的机制问题,村干部也不敢侵犯这些村民的利益,即便村民的利益被侵犯了,也会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庄河百姓这一跪,不应只跪倒一位市长。否则其现实意义就只在于示范效应,日后会有更多的上访者下跪于市府门前。当媒体不再关注,下跪就会变成徒劳,而官员则平安其事,冷漠依旧。只有当为官者真正体恤民众疾苦,百姓诉求渠道通畅,这样的事情才能更少。•(王石川原题:庄河百姓跪倒的不能只有市长)《黑龙江日报》的报道是小报消息吗?•2010年04月26日08:30:00来源:红网••《黑龙江日报》报道农民耕地被强占挖土取砂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黑龙江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副局长给穆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打电话了解情况,穆棱市国土资源局李局长在电话中说:“不要相信小报的报道,不准确。”(4月25日《京华时报》)•《黑龙江日报》是黑龙江的省委机关报,是黑龙江省委直接发出声音的一个主要媒体,它绝不会是一家不可信的“小报”,这应该是稍有一点有关宣传知识的人都知道的事,对于该省内一个市的部门局长来说,更应该不会连这点常识都没有,如果那样,他还怎么在当今的官场里混?•不过,当该报在今年的3月30日、4月2日、4月16日连续三次报道了穆棱市兴源镇东兴村14户农民24亩耕地被人强占挖土取砂一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读者纷纷致电对穆棱市各级政府漠视农民利益、互相推诿扯皮表示愤慨,并从而引起黑龙江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的重视,在该局领导向穆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打电话了解情况时,穆棱市国土资源局李局长却在电话中说:“不要相信小报的报道,不准确。”当田伟副局长又追问:“被毁土地的性质是什么?”李局长的回答又是:“这块地是荒草地,不是什么耕地。”•那位李局长的回答,给我们生动地描绘出了穆棱市国土资源局的“履职路线图”:当地的24亩耕地被人强行毁坏,耕地被变成了荒地,对于这样的强盗行为,不正是典型的在国土资源局这个“太岁头上动土”?国土资源局难道是个好惹的主?就能忍受?按照公众对这个部门的了解,这跟它的一贯形象不符呀,我们经常看到的是,当一些农民比如建房的时候,哪怕超出了“势力范围”一点点,这个部门罚起款来可是绝不含糊的,如今怎么会容忍24亩耕地生生给毁掉?这可是国土资源局的地盘哪!•因此,这里面恐怕少不了说不清与道不明,从《被毁耕地未复垦调查报告成空文穆棱市调查组只有调查没有处理》来看,更说明“其中有深意”;既然如此,那么,当上级部门要了解真相,要进行追责的时候,首先是将省委机关报说成是信口雌黄从而不可信的“小报”,并将地地道道的耕地给变成了“荒地”(别说,如今如果李局长带你去“用事实说话”,你眼见的百分之百就是荒地!)——从权力自肥开始,当事情败露,面临被追责的时候,当然不能束手就擒,于是将省委机关报也当成信口雌黄的“小报”,将千真万确的耕地偏要说成是“荒地”,总之,只要是有可能让自己逃脱责任的所有手段都可以使出来,至于是不是荒谬得和连自己都不相信,是否真能起挡箭牌的作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这个“履职路线图”不是当今许多职能部门履职的写照吗?•(陈家沛原标题:权力的逃逸必然导致遍地“小报”与“荒地”)•“不要相信小报”的傲慢与偏见•2010年04月25日07:47京华时报共有评论19条本报特约评论员王石川•黑龙江穆棱市兴源镇东兴村14户农民的耕地,被人强行占用挖土取砂,导致24亩耕地被毁坏,耕地变砂场。《黑龙江日报》报道后,黑龙江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副局长田伟给穆棱市国土资源局李局长打电话了解情况,李局长在电话中说:“不要相信小报的报道,不准确。”•首先需要廓清一个事实,《黑龙江日报》并非小报,是中共黑龙江省委机关报,已有60多年历史。如果这样的报纸是小报,真不知在李局长眼里什么才是大报。当然,从新闻伦理上讲,责任造就公信力,无分大报小报,一切富有责任与正义感的报纸都是好报。•显然,李局长所谓的“不要相信小报的报道,不准确”,是不折不扣的傲慢与偏见。一方面说明李局长不懂新闻伦理,对媒体常识不甚了了又自以为是。另一方面则说明此人对小报持有成见,把小报当成没有新闻操守、失实报道的代名词,这种荒谬的判断暴露其无知又缺乏洞见。事实上,恰恰是被某些自命不凡者所讥称的小报,早已深入人心,为老百姓喜闻乐见,因为她们默默坚守社会道义和价值底线,以真实为生命、以责任为伦理,受到百姓尊敬。•李局长一席话,也让人看到某些官员对新闻监督的真实心态。对李局长的逻辑链稍作梳理,即可发现他对新闻监督的排斥和抵制。为否认耕地被毁,他不惜将新闻媒体污名化——对报道耕地被毁的媒体,先是扣上小报的帽子,然后下了小报报道不准确的断语。中央一再强调,官员要善待媒体,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提高同新闻媒体打交道的能力。但是,一些官员偏偏置若罔闻,对新闻监督缺乏应有的理解和尊重。•李局长之言除了暴露出他对新闻监督的不理解、不配合、不认同,还凸显出他对本职工作的不作为、不担当。他之所以如此,正是为了推脱责任——指称小报报道不准确,意在表明耕地被毁不存在。不仅如此,他还谎称被毁土地“是荒草地,不是耕地”。而事实恰恰相反,被毁的是大好良田。身为国土资源局局长,其职责就是保护耕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李局长用撒谎和污蔑媒体,将自己择了个干净。•其实,李局长的言行并不是偶然。从3月30日《黑龙江日报》连续报道这起耕地被毁之事以来,破坏耕地的相关责任人并未遭受任何调查和处理,从镇到市的多个部门打太极、踢皮球,农民的诉求无处落实。•一句“不要相信小报的报道,不准确”,让我们看到了一些官员的傲慢与偏见,而国家一再强调坚守18亿亩红线的政令在一些地方被逐渐突破,才真正让人忧心和不安。相关报道见今天09版人民时评:读书究竟有何“用”?•何是非•2009年04月23日04:43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由重庆上万应届高中毕业生放弃高考而引发的“新读书无用论”的激辩尚未消停,在“世界读书日”到来之际,文化界又将读书置换进国际大环境,呼吁阅读是提升民族素质之精要。诚然,这两种不同语境下的“读书”,意义并不完全相同。然而,倘若国人对读书之于自身的意义尚存疑义,又如何寄希望于以读书改变民族命运?•2008年公布的第五次“全国国民阅读与购买倾向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人的图书阅读率已从1999年的60.4%下降至2007年的34%。2007年,我国人均购书量不足5本,且其中八成是课本教材。国人读书量的连年下滑已成不争的事实,但其背后的根本动因在哪里?•网络阅读率的逐年攀升,否定了现代生活的紧张使民众“无暇阅读”的假定;新媒体的兴起对大众关注点的分散,以及出版物质量的良莠不齐亦只能是“外因”。究其根本,或许仍在我们读书目的的扭曲——“功利性阅读”。•早在上世纪初就有学者斥责功利性阅读,“借读书之名,取利禄之实,皆非读书本旨”。在功利心的主导下,读书并非因为“开卷有益”,而是汲汲于“经世致用”,为稻粱谋。如此,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读了书仍找不到工作的毕业生及其家长转而投身“读书无用”的偏激思潮中似乎便不难理解了。•与几十年前的“知识越多越反动”相比,如今生发的“新读书无用论”同样令人心生寒意。读书究竟有何用?•“学而优则仕”是不少中国文人自古抱定的信念,读书不仅为“修身”、“齐家”,更为了“治国”、“平天下”。这种思想的产生与我国古代的文人治国理念紧密相关。科举制度在堕入八股沉疴之前,的确起着鼓励人读书的重要作用,然而也给不少人的“读书”压上了功利的重担。•受着“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的鼓舞,我们的老师才会没收学生的“闲书”。相比于沉重的课业,我们倡导的读书是有界限的——仅限于教科书与教辅书。然而正是这种读书模式抹杀了人们真正的阅读兴趣,造就了功利性阅读与碎片化阅读。学生时代,我们从课本中读到的大部分是原著的片段一隅;而到了需要独立做学问、搞研究时,也只是习惯性地搜索出最为“切题”的碎片加以引用。如此循环往复,阅读只能沦为“谋利禄”的工具而失其真味。•“腹有诗书气自华”,学富五车不是为了谈话时引经据典卖弄才学,也不是为了换得一纸文凭作利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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