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矿冶电石厂施工现场安全监护知识2013年8月29日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一、作业监护的定义二、作业相关人员职责三、重点介绍动火作业安全监护的要求四、各类票证办理注意事项五、几种典型作业监护要点培训目的:为了确保中泰矿冶电石厂内各类施工项目、作业环节、设备维修及维护过程的安全,防止职业急性中毒、灼烫伤、意外伤害等事故的发生,特组织此次安全监护知识培训。一、作业监护的定义作业监护是指监护人受作业区负责人和施工作业负责人的指派对具体一项施工或作业环节的全过程进行确认及安全监护,以防止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误受到危险和伤害。二、作业相关人员的职责作业区域所属负责人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区域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对在本区域进行的动火作业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落实安全作业方案、安全防范措施中的工艺安全措施,如系统的隔、断、盲、堵、吹扫、置换、分析等工作,并监督作业人员落实方案中其他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对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纠正违规行为,对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作业有权随时终止。指派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区域生产过程和应急处理方法、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现场监护人员。负责落实生产工艺与作业人员的有效联系方式,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作业人员停止现场作业。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或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增加取样分析频次,并及时报告片区安全员。作业现场负责人由作业实施单位指定施工现场作业负责人,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熟悉作业内容及工作程序,对作业行为负全面责任。具体工作职责:作业负责人在作业前必须详细了解作业内容、作业要求、工作程序及作业区域安全情况,根据作业内容、现场情况参与制定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办理作业票证。特殊危险作业还应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说明作业所使用的工器具、作业程序、作业方式、作业工期、安全要求等内容。作业现场负责人在作业前必须向现场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内容、作业程序、工作要求、安全防范措施等,并组织人员按作业方案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作业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监控整个作业过程,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作业完毕后,组织人员清理现场并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在作业的全过程中服从作业区域负责人的监督、管理。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或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增加取样分析频次,并及时报告片区安全员。作业人作业人为作业的具体执行人员,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具有特殊工种作业证,若带徒作业时,作业人必须在现场监护。其工作职责为:参与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当发现措施有不适宜之处,必须向作业现场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接到作业许可证后,负责核对许可证上各项内容是否有效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分析是否合格。若发现不具备作业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负责在作业前出示作业许可证,并将作业许可证、《分析报告单》、施工方案、安全方案等放置于作业牌上,严禁无证作业及手续不全作业。在作业期间,必须随时注意作业现场环境的变化,当发生不适合继续作业的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分析人分析人是动火作业现场监测危险物质含量的人员,对动火作业的安全性负有极大的责任。其具体职责为:1.必须根据动火分析单所编制的要求,及时进行定点取样分析,在《动火分析报告单》上填写取样时间、分析人员和分析结果,并对分析结果负责。2.当分析结果不合格时,负责立即通知现场动火作业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作业人员。3.当动火作业现场环境变化时,按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作业区域负责人的要求及时取样分析。作业监护人的职责1、监护人必须熟悉监护现场情况,确认现场所需警示标志摆放到位。2、监护人必须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得急救知识,现场出现着火、人员受伤等意外时,要及时进行扑救和救护,并汇报车间,拨打应急电话。3、监护人必须确认作业票证的期限、地点、任务、签发等符合要求,并协助车间验证施工作业人的资质和数量,了解作业人员情况,禁止无证人员进入现场从事检修工作。4、严格按照作业票证上的要求和其它检维修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协助车间设置作业区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风险削减措施,准备现场所需消防设施、安全、气防设施,所备设施必须完好。5、检查作业人员着装、工具袋、通讯设施、各种安全、防护仪器、设施的佩戴使用情况。6、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削减风险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停止作业。7、监督作业区域周边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同时,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8、受限空间作业还要同作业人员拟订联络信号。9、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结束时,必须确认作业人随身携带物品与作业前一致,发现物品缺少,必须督促并协助作业人员找到缺失物品。10、严格检查作业人员的作业机具摆放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要制止作业人员因施工私自占用装置消防通道。11、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监护现场,因故不得不离开时,必须汇报车间,停止作业,回收作业票,并确认所有作业人员前往安全区域。12、对于强行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13、作业结束时,要督促作业人员清理现场,防止现场遗留火种等危险、危害因素。对作业监护人的基本要求熟悉本专业安全技术规程,掌握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能够识别危险点并采取可靠措施,及时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主要作业监护行为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起吊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其他作业(任何现场作业均要监护)三、安全监护的要求动火作业指在生产车间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锅炉、电石炉内、气烧石灰窑、质检分析室等),其它能够产生火焰、火花、火星及炽热表面的作业活动。动火作业主要包括在生产区内的电焊、氧焊等焊接、切割作业;在非固定动火区内使用喷灯、电炉、电热处理、金属撞击等;使用电钻、切割机、砂轮等不防爆工具等。(一)特殊危险动火作业1.生产正常运行状态或紧急停车下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生产装置、输送管道等在线设施、部位、区域,厂区地沟、阴井,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2.在紧急停车或生产持续异常情况下,现场随时可能产生、存在易燃易爆气体的区域内的动火作业。3.时间较长(一周以上)、区域较广(跨工艺单元)、项目较大的一级动火作业。4.其它特殊情况下的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当作业区域的现场环境、工艺环境能够保证有效的系统隔离、安全防护、通风置换、分析合格、工艺、设备无异常情况的非在线设施、部位、区域,达到动火的安全条件后,可作为一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区域:内燃式电石炉三楼半、密闭电石炉液压站及油路系统、炉气净化系统、一氧化碳输气管线、增压风机周围、石灰窑上下燃烧梁区域、烘干窑(窑内)、压力容器、分析室发气室、地坑、地沟、窨井、除尘器电场内。二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区内除特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生产用火及固定动火区域以外的不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动火作业。固定动火作业经安全审查可以长期进行的动火作业。每年由公司安全环保处进行现场审核,达到可以长期进行动火作业的区域。由安全环保处统一办理《固定动火许可证》,并将《固定动火许可证》悬挂于明显位置。仓储中心一期、二期露天库房,维修车间一、二期维修厂房内外、一期电极糊库房、一期制作厂房,电石一车间电石炉一楼、二楼、四楼、五楼、炉前维修工棚,电石二、三车间电石炉一楼、二楼、四楼、冷却厂房炉前维修工房,电石四车间电石炉一楼、二楼、五楼、炉前维修工棚,动力车间锅炉工序。动火作业票的申请及审批特殊动火作业票,由车间、安全环保处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后,由安全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一级动火作业票,由车间和安全环保处检查安全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后,由安全环保处负责审批。二级动火作业票,由车间检查安全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后,由车间负责人(主任、副主任、安全员)审批;动火监护及安全措施落实:动火作业监护由属地车间指派专人,车间应指派熟悉用火现场情况的人员做监护人。动火安全措施中的吹扫、置换、分析等措施,由生产人员落实。如需加盲板、设防火屏障等措施,由车间实施加装。一般情况,灭火器材的准备、装置界区内的材料等由车间负责,界区外的由动火部门负责。上述作业无论何种情况,双方必须共同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不准用火。一(特殊)、二级用火审批人特殊用火审批人:主管安全副总和总工程师;一级特殊用火审批人:安全环保处;二级用火审批人:各车间领导、安全员(只对本装置)值班长也可高处作业的定义(一)高处作业: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在有可能发生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二)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三)坠落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也称作业高度)。进入受限空间的定义(一)受限空间本规定所指的受限空间为电石厂生产区域内的各类炉膛、锅筒、管道、压力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地坑、管沟、下水道或其他封闭、通风不畅场所、环境。(二)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电石厂受限空间内进行的作业。四、各类票证办理注意事项各类票证办理注意事项⑴各类动火作业票有效时间为8小时;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有效时间为8小时,停车大检修期间为24小时;高处作业票有效时间为5天,连续作业时间不超过16小时。⑵一级动火作业每2小时分析一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每2小时分析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分析频次。⑶在各类票证中,作业监护人栏中必须要有属地部门监护人签字。各类票证办理注意事项⑷动火票中,措施编制人一栏由安全员签字,作业审批人栏由副主任、主任签字。⑸节假日期间,措施编制人一栏由车间值班人员签字,作业审批人一栏由值班领导签字。⑹30米以下的高处作业为一般高处作业,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实际危险程度较大时,也可将30米以下高处作业视为特殊高处作业。⑺高处作业票中,作业区域负责人一栏中由所在车间班长、车间领导签字,作业单位负责人一栏中由作业负责人导签字,特殊高处作业由安全副总或总工程师签字。■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包括:1、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的行为;3、使用不安全的设备;4、以手代替工具进行操作;5、物体存放不当;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7、攀、坐不安全位置;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9、在机器运转状态下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10、有分散自已或他人注意力的行为;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所中忽视其作用;12、着不安全装束;13、错误地处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主要包括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等。☆五、几种典型作业监护要点☆几种典型作业监护要点易发生的事故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主要是:洞、坑无盖板;临边作业、平台、扶梯等无栏杆或栏杆不符合要求;临时拆除栏杆后不设警示标志,没有防护措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网、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梯子使用不当或梯子不符合安全要求;不采取任何措施在石棉瓦之类不坚固的结构上作业;脚手架有缺陷;高处作业用力不当,重心失稳等。1、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监护要点⑴作业人员:(身体状况、体检);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的人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工作人员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员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⑵作业条件:脚手架搭设符合标准必须从坚固的基础开始搭建,必须有合适的防护栏杆和踢脚板,其中踢脚板最低高度18厘米,上护栏高度要达到1.2米,中护栏高度不得高于70厘米。跳板必须固定,且跳板间的空隙不得大于5厘米。⑶劳动着装: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不宜穿塑料底等易滑的鞋;⑷现场环境:设围栏和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