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26号)、《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暂行办法》(铁建设〔2004〕81号)和《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投资检算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0号),规范大西铁路工程施工图审核工作,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施工图审核包括施工图投资检算审查是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工程投资、建设工期,组织施工图审核和施工图投资检算审查而开展的工作。未经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不得交付施工。第三条施工图审核要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的建设理念,提高设计文件质量,努力消灭差、错、碰、漏等质量问题,有效控制投资。第二章施工图设计审核的要求第四条施工图审核的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铁道部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程、规范;4.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工程初步设计及其批复意见。第五条施工图审核的组织大西铁路工程的施工图审核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公司计财部配合。第六条施工图审核的重点内容-324-1.大西铁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2.是否满足运营安全和正常运行要求;3.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4.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内容、深度和质量是否达到《铁路基本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铁建设〔2007〕152号)规定和有关规范、规程要求;5.工程措施、工点技术措施、施工过渡措施、安全措施、施工组织方案;6.防火、节能、环保、水保、消防、建筑抗震措施;7.地质灾害防治措施;8.工程数量、设备和材料数量、用地数量,审核拆迁数量,并与初步设计数量进行对比;9.投资检算编制,并与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对比,以审核工程投资控制效果;10.标准图及通用参考图选用;11.设计文件的总体性和专业间的衔接。第七条施工图审核的程序1.公司在收到勘察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交付施工单位施工前,组织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核;2.公司在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审核工作;3.公司收到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图后,转送给施工图审核单位(或咨询单位)各1份;施工图审核单位要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并组织有关专业进行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提出审核意见,提交给公司;公司组织人员在参考施工图审核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施工图做出最终审核意见;4.设计单位按公司的最终审核意见补充勘察、修改设计,并将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送公司确认;5.设计单位对审核意见有异议时,可以提请公司组织复议;设计单位认为复议意见违反有关技术政策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可以向铁道-325-部申诉。第八条公司对审核通过的施工图加盖专用印章下发,审核后的施工图是工程实施、验工计价和工程验收的依据。第九条施工图设计对初步设计批准的设计内容需要作较大修改的,由公司报部鉴定中心批准后方可修改;需要调整已批准初步设计概算的,按规定程序报批。第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若需要变更的,按公司下发的变更设计管理规定办理。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的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公司对施工图的审核,不免除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的质量责任。第三章施工图投资检算审查第十二条工程管理部要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准的概算编制原则,组织对施工图投资检算中工程数量进行审查,分析施工图与初步设计的量差。计财部对施工图投资概算中的工程投资造价进行审查,分析施工图与初步设计的价差。第十三条施工图投资检算审查工作,应与施工图审核同步完成。第十四条公司在施工图审核、施工图投资检算审查、优化设计后,由工程管理部审核工程数量、计财部审核工程概算,共同负责组织勘察设计单位按章节编制施工图预算,经公司审查后报上级部门。施工图预算原则上应控制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之内,施工图预算超出初步设计概算并影响投资的,须经铁道部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十五条当审核后的施工图投资检算未超过初步设计总概算时,经设计优化、剔除差错漏碰和不合理因素等节省的工程投资,纳入预备费,由公司掌握使用。第十六条施工图审核全部完成后,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计财部参与及时提出施工图投资检算审查总报告,经公司审查后报有关部门。第十七条施工图投资检算的静态投资应控制在初步设计概算的静-326-态投资范围内。超出初步设计静态投资的或低于初步设计静态投资96%的,按超出(或低于)投资的3%扣减勘察设计费。第十八条施工图投资检算有关事宜纳入勘察设计合同,依据合同约定和设计单位考核办法对施工图投资检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罚。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