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下列三种案件不公开审理:一、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二、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三、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当事人和涉及商业秘密案件的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对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要一律公开宣判。§2新闻传播法规与新闻传播法制§2-1新闻传播法规、法制与法律关系1、新闻传播法规及其渊源(1)新闻传播法规狭义的新闻传播法,是指专门适用于新闻传播活动的一部法律。广义的新闻传播法,即新闻传播法规,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用于调整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2新闻传播法规与新闻传播法制§2-2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基本原则1、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2、“两个服务”方向的原则3、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原则1、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3)我国宪法确立的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的内涵:A.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权利B.言论出版自由权利不可滥用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第二章新闻传播法制内容概要第二章我国新闻传播法制内容概要第一节新闻传播与行政管理第二节新闻传播与国家安全第三节新闻传播与社会秩序第四节新闻传播与公民权利第五节新闻传播与司法独立第一节新闻传播与行政管理一、报刊管理二、广播电视管理三、互联网信息管理四、新闻记者管理3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挂牌蔡赴朝、蒋建国合影一、报刊管理原主管机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主要法规:《出版管理条例》1、报刊的出版管理2、报刊内容的监管3、关于使用信息的规定4、有关报纸出版内容的其他规定5、禁止非法出版1、报刊的出版管理文件: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报刊出版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容:⑴照法定程序出版:履行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取得出版权利,并始终遵守所有登记事项⑵报刊审读制度(事后管理的重要制度):2009年新闻总署颁布《报纸期刊审读暂行办法》⑶质量评估制度:1995年新闻总署制定《报纸质量管理标准(试行)》及“细则”;《社会科学期刊质量管理标准(试行)》及“评估办法”⑷报刊年检制度:对报刊进行阶段性监督管理2、报刊内容的监管⑴报刊出版禁载内容管理:禁载内容P27:①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②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③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⑤宣传邪教、迷信的⑥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⑦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⑧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⑨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⑩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思考:言论自由的严冬?(作业)《南方周末》2013年新年献词《中国梦,宪政梦》,其后被广东省委宣传部要求改为《梦想是我们对应然之事的承诺》,最后见报是《我们比任何时候更接近梦想》,配合官方的民族主义主流宣传。2、报刊内容的监管⑵关于报刊坚持真实性原则的规定第一,新闻报道必须真实公正,报道失实要及时更正。(更正时限:发表之日起或应当事人提出要求之日起,最近一期的同等版位。)第二,报纸发表、摘转涉及保密内容,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第三,虚假、失实报道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3、关于使用信息的规定⑴不要公开引用内部信息的规定⑵互联网信息使用的规定:转载、摘编互联网上的内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内容进行核实,并在报刊的明显位置表明下载文件网址、下载日期等⑶使用境外媒体信息的规定:外国通讯社除与新华社交换新闻外,其他任何新闻单位不得直接使用外国通讯社的消息和文章。任何部门单位不得直接向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的信息机构定购新闻。“遮羞墙”沿路建甘肃永靖县如此建设新农村甘肃永靖县是国家扶贫重点县,全县贫困面10%,个别乡镇的贫困面更是达到70%以上。记者近日在永靖县采访时发现,这个县部分公路两边,砌了9处、总长度2公里多的高墙,用来挡住农民破旧的房屋和院落,村庄看上去鲜亮整洁。而当地一些村民向记者反映,在这些墙体的后面,还有部分农户家里缺粮断水,生活极其贫困。2007年04月17日22:01新华网建设部总工程师王铁宏在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试点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全国20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就有183个曾经提出过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设想。华声在线、有关报纸出版内容的其他规定⑴关于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报道:①报刊发表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未曾公开的图片、文稿和刊登有关的纪实作品,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核实。②发表领导人的讲话,必须征得本人的同意。关于去世的有关领导人的作品要送到中央文献研究室进行审批才可以发布。4、有关报纸出版内容的其他规定⑵司法案件的报道:①对于正在审理中案件,按照司法程序实行进行式报道或连续报道,不得利用新闻报道对司法审判施加舆论影响,以防“媒介审判”②涉及国家安全、民族宗教、重大突发和敏感事件及涉外和涉及港澳台的案件,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严格按照口径进行发布③严格遵守关于新闻宣传工作和法院工作的其他纪律要求,对向媒体提供不适当新闻源,并因此引发负面报道或者造成负面影响的,要严肃处理。庭审案件,经法院许可,新闻记者可以记录、录音、录像、摄影、转播庭审实况。4、有关报纸出版内容的其他规定⑶关于突发事件报道:(1994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内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的通知〉)⑷关于气象、汛情、震情、疫情等信息发布规定:应该由统一部门发布,任何媒体都不得擅自发布。(〈气象法〉〈防汛条例〉〈防震减灾法〉〈传染病防治法〉)⑸关于证券信息的报道:传播证券信息必须要真实、客观,避免误导。(〈证券法〉;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对证券、期货专业报纸和期刊加强管理的通知〉5、禁止非法出版未经批准的出版物和出版活动都是非法的。⑴非法出版:非法出版物的形式主要有:①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出版物;②盗用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的名义,印制的出版物;③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而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销售的出版物;④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⑤承印者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⑥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的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编辑部名义出版的出版物;⑦其他非出版单位印制的供公开发行的出版物。除上述非法出版物外,内容淫秽、反动的出版物,也是非法出版物;即使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具有淫秽、反动内容的出版物,也应视为非法出版物.5、禁止非法出版⑵非法出版行为及处罚第一,未经批准擅自出版报刊第二,假冒报刊名称出版第三,转让刊号和出版权第四,盗印报刊二、广播电视管理原主管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要法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我国广播电视节目管理2、广播电视网络管理1、我国广播电视节目管理⑴禁播规定:禁止广播、电视播出的节目有(〈条例〉第32条)(一)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二)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三)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四)泄露国家秘密的;(五)诽谤、侮辱他人的;(六)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⑵审查规定:①播出机构审查②政府部门审查1、我国广播电视节目管理⑶限制播放规定:①涉案剧限制播放(每晚23:00以后播放)②境外节目限制播放(每天播放的境外影视剧,不得超过该频道当天影视剧总播出时间的25%;每天播出的其他境外电视节目,不得超过该频道当天总播出时间的15%,未经广电总局批准,不得在黄金时段(19:00—22:00)播出境外影视剧)⑷直播节目规定:①重要政务新闻的直播规定②群众参与的直播节目规定2、广播电视网络管理⑴广播电视设施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广播电视设施的义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⑵有线广播电视管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⑶卫星广播电视接收管理: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实行审批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范围及其他相关规定三、互联网信息管理管理机关:传统媒体管理机构将各自的范围延伸到互联网上。专门法律文件: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1、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2、互联网登载新闻业务管理3、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4、互联网出版管理5、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1、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互联网信息服务: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⑴经营性:许可证制度⑵非经营性:备案制度违规后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关闭网站2、互联网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新闻信息:时政类新闻信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通过互联网登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和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①新闻单位设立的登载超出本单位已刊登播发的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审批)②非新闻单位设立的转载新闻信息、--的(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审批)③新闻单位设立登载本单位已刊登播发的新闻信息的(新闻办公室或者省级新闻办公室备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具备的条件:P343、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准入条件2000年信息产业部《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4、互联网出版管理定义准入条件2002年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5、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在我国,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资或国有控股单位。2008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信息产业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四、新闻记者管理1、新闻记者从业资格管理⑴新闻采编人员从业资格认证(获取记者证的必要条件)⑵新闻记者证资格认证2、新闻记者证件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编号,并加盖新闻出版总署印章、新闻记者核发专用章、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专用章和本新闻机构钢印。第二节新闻传播与国家安全国家安全关乎国民根本利益国家安全关系到国家的存亡、民族的兴衰,是整个国家和民族根本利益所在。它包括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相关的国家政权、社会制度和国家机关的安全。国家安全需要对信息的流动予以一定的限制,而民主社会需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表达自由。二者之间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冲突。如何在二者之间实现协调?如何界定正当的评论与煽动性言论?如何界定国家机密与非国家机密?一、禁止发表煽动言论1、煽动、分裂的含义2、刑法中的相关罪名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煽动是指行为人以语言、文字、图像等方式对他人进行鼓吹煽动,意图使他人接受或相信所煽动的内容或去实行所煽动的分裂国家的行为,而并非行为人自己实行,这是煽动分裂国家罪与分裂国家罪的根本区别。煽动的对象,可以是一人或众人。煽动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是发表言论、散布文字、制作、传播音像制品等等。分裂国家,是指窃据地方权力,抗拒中央领导,脱离中央,搞地方割据或地方独立,或者制造民族矛盾和民族分裂,破坏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煽动罪的行为特征:煽动罪的犯罪构成①主观上的故意②客观上存在煽动行为本罪属于行为犯罪,行为人只要具有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不论是否得逞,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构成犯罪既遂煽动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2款: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第2款:“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者的区别:犯罪目的、犯罪主观故意、犯罪行为内容、犯罪客体不同。如何区分违法的煽动行为与正当的批评行为?煽动行为正当的批评表述方式非理性的、情绪化的、蛊惑性语言理性的叙述和分析内容虚假、浮夸、片面如实反映和评述事实目的激起他人反社会行为引导人们认识各种社会弊端的实质性质贬损性、破坏性批评性、建设性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