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绩溪县文化广播电视局无线发射设备采购询价文件采购编号:JXC200811绩溪县招投标中心2008年5月8日-2-第一部分询价函尊敬的供应商:受绩溪县文化广播电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我中心就绩溪县文化广播电视局所采购的调频广播发射机等设备进行整体询价,欢迎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编号:NO.JXC200811,采购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二、供应商资格:(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各供应商如对询价文件内容有疑问、认为采购内容不明确或者认为询价文件含有倾向性、不利于公平竞争的,请于2008年5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中心,本中心会同采购单位及监督管理部门商定后即时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的以本询价文件为准,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被询价供应商负责。三、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四、供应商应于2008年5月16日17时前到绩溪县招投标中心领取询价文件,也可直接在绩溪招投标网()上下载。五、保证金的缴纳:本次询价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19日15时前,保证金需采用转帐、电汇或现金等形式缴至指定账户,不接受银行汇票。保证金账户名称: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1317096009200043563。备注栏内注明JXC200811采购保证金字样,开户行:工商银行绩溪县支行。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于成交结果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公司账户,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于货物验收完毕6个月后退还。逾期缴纳保证金的报价文件本中心拒绝接受。-3-成交供应商未在采购单位要求的期限内提供符合要求设备的,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将被没收。六、报价文件的提交:1、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08年5月19日15时;2、报价文件提交地址: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各供应商也可以传真至招投标中心进行报价),若传真报价的供应商在经公示无异议后,供应商应持报价资料原件(证照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本中心领取成交确认书;3、密封方式:报价函及报价表由供应商签章齐全后用牛皮纸信封密封递交至绩溪县招投标中心,信封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及被询价供应商全称,信封封口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的签章。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本中心将拒绝接受;4、提交报价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在本中心备案的可不携带)。七、询价结果将在绩溪招投标网上()及我中心公告栏上公布。八、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绩溪县招投标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地点:绩溪县城木牌楼10号(县粮食局院内)联系人:胡晟晏、程克云联系电话:0563-81666378156711传真:0563-8166637绩溪县招投标中心2008年5月8日-4-第二部分采购内容一、采购内容、交货时间、地点:采购单位:绩溪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要求、配置单位数量交货地点1调频广播发射机全固态立体声功率300W,频率91.9MHz台2绩溪县文化广播电视局2天线垂直极化(调频)双层、增益4db付13馈线充气电缆-15、长度75米付1419#标准机架高度1.6米个25交流稳压电源单相稳压3KVA只36低压配电柜三相输入、输出每相5KV只1交货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二、采购设备的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本次采购询价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要求的型号、规格及技术要求与配置,本询价文件未详列的指标、配置及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广播电视技术标准或国家规定的其他技术标准;且必须是生产厂家最近生产的、未使用过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2、供应商应负责所采购设备的安装、调试。对设备应有一年以上的保修期,并提供设备终生维护。在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供应商应予以承担。3、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文件中列出各种设备的具体保修年限(不得低于货物保修单中规定的保修期限);4、成交供应商在交付货物前应通知采购单位,以便采购单位及时组织人员验收;5、采购单位根据需要可以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参与验收,对质量部门的验收标准,双方应予以接受;6、因货物质量以及货物运输、装卸过程的原因导致验收不合格的,采购单位不予接收,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重新供货;-5-7、货物验收合格后,双方在《绩溪县政府采购验收单》上签字;8、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因素推迟供货的,从询价文件规定的交货截止日开始,每逾期1天,采购方有权向其收取未供货物总价款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对于因此而造成的采购方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予以赔偿。9、成交供应商对于设备故障的售后服务请求,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现场响应,如出现严重故障短期内不能修复的,必须先更换,待修复后再换回;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本次询价的6种设备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询价,由一个供应商统一供货。供应商自身不具备部分设备经营资格的,可以从其他渠道代为采购,但必须确保所提供设备的质量及技术规格符合要求。若发现质量及技术规格有不符合情形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供应商重新供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报价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必须在2008年5月19日15时前向本中心作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逾期报价的本中心不予接受。2、对于询价项内的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本中心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3、各供应商须按照本中心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提交的报价文件包括:(1)报价函、设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2);(2)产品保修及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的保修期限、维修响应时间等内容,承诺书后须附厂家的保修单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见附件-6-3),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文件必须签章齐全,报价表中所有项目都必须填列完整,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配置须填列详细,产品的保修及售后服务方案完整。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提供齐全,否则将视为对询价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4、供应商应当保证提供的货物的合法性,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购买单位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5、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货物价款、税金、运费及货物运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采购方除支付报价单所列款项外无需为取得该货物支付任何费用。6、成交原则:报价文件在实质性满足本询价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者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报价相同的,将比较报价文件的其他条件择优确定。7、如出现各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单位的预算5%以内并且采购单位能够接受的,供应商报价有效。若出现各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单预算5%以上或者在超采购预算5%以内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中心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8、成交供应商确定情况将在绩溪招投标网()及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公告栏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确认书。9、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向招投标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每个询价项人民币300元。10、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免费运送、交付货物及货物凭证、商业发票、保修凭证等货物应有的凭证,并免费安装调试完毕,货物的商业发票必须是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货物凭证必须是货物的生产厂家出具的凭证。11、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7-12、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相应设备使用的技术培训,成交供应商不提供技术培训的,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扣除部分设备款用作培训费用。附:1、报价函;2、设备报价表;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1.报价函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贵单位JXC200811号询价采购文件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报价。我方决定无保留地接受询价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并按下述报价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报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一旦我公司成交,保证按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并按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供货时间要求准时完成全部供货、安装和调试,交付使用。保证提供的货物的合法性,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购买单位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如我单位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造成采购人的损失额的,我单位愿意对损失部分作出赔偿。我公司对报价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承担。单位名称(全称)(盖章):地址:全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年月日-9-2.设备报价表:第询价项采购编号:JXC200811标项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配置单位数量单价合计价供货时间保修期产地总报价(人民币大写)¥注: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配置必须写清楚,否则其报价可能被拒绝。被询价供应商(盖章):全权代表(签字):-10-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兹有(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单位全称)(盖章)年月日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采购,采购编号JXC200811,其在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一切行为本单位均予承认。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全称)(公章)年月日附:全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邮编:(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