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锡林郭勒盟广播电视局行政执法依据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主体名称:锡林郭勒盟广播电视局执法主体性质:法定的行政机关执法主体法律依据: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广播电视行政管理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广播电视管理工作。2、《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广播电视行政管理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所管辖的广播电视设施的保护工作,并采取措施,确保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3、《〈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二条地方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是当地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地方各级公安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工作。4、《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活动的管理。5、《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管理。6、《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7、《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28、《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的管理工作。9、《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管理工作。10、《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工作。11、《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第三条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播出境外电视节目的监管工作。12、《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第三条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无线传输覆盖网的管理工作。二、行政执法依据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颁布机关颁布时间施行时间行政执法职权种类实施机关备注共同执行机关配合协助机关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1993.10.51993.10.5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产业部、工商行政管理局2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1997.8111997.9.1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安机关3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2000.11.52000.11.5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安全机关34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原广播电影电视部1994.2.31994.2.3行政处罚行政许可5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广电总局2003.9.152004.1.1行政处罚6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广电总局2004.7.62004.8.10行政处罚7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2004.7.62004.8.10行政处罚行政许可8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2004.7.62004.8.10行政处罚行政许可9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2004.6.152004.8.20行政处罚行政许可10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广电总局2004.8.102004.9.10行政处罚行政许可11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2004.6.152004.9.20行政处罚行政许可412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2004.7.62004.10.11行政处罚行政许可13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2004.6.152004.10.23行政处罚行政许可14广播电视无线覆盖传输网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2004.11.22004.11.15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三、行政执法职权(一)行政处罚(76项)1、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站的处罚种类:取缔没收设备罚款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2、擅自设立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的处罚种类:取缔没收设备罚款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擅自设立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或者由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53、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处罚种类:取缔没收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罚款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4、制作、播放载有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内容的节目的处罚种类:责令停止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收缴节目载体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有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收缴其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增加国产优秀节目数量,禁止制作、播放载有下列内容的节目:(一)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5、制作、播放载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内容的节目的处罚种类:责令停止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收缴节目载体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制6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有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收缴其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增加国产优秀节目数量,禁止制作、播放载有下列内容的节目:(二)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6、制作、播放载有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内容的节目的处罚种类:责令停止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收缴节目载体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有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收缴其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增加国产优秀节目数量,禁止制作、播放载有下列内容的节目:(三)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7、制作、播放载有泄露国家秘密的内容的节目的处罚种类:责令停止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收缴节目载体罚款7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有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收缴其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增加国产优秀节目数量,禁止制作、播放载有下列内容的节目:(四)泄露国家秘密的;8、制作、播放载有诽谤、侮辱他人的内容的节目的处罚种类:责令停止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收缴节目载体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有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收缴其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增加国产优秀节目数量,禁止制作、播放载有下列内容的节目:(五)诽谤、侮辱他人的;89、制作、播放载有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内容的节目的处罚种类:责令停止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收缴节目载体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有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收缴其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增加国产优秀节目数量,禁止制作、播放载有下列内容的节目:(六)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10、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通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通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的;11、出租、转让播出时段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9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二)出租、转让播出时段的;12、转播、播放广播电视节目违反规定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三)转播、播放广播电视节目违反规定的;13、播放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或者广告的时间超出规定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四)播放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或者广告的时间超出规定的;14、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未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单位制作的电视剧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停止违法活动,给10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五)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未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单位制作的电视剧的;15、播放未经批准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和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