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总工聘用合同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以下简称甲方)聘用(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项目总工程师。就聘用有关事宜,特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信守执行。一、聘用时间期限甲方聘用乙方为项目总工程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为。二、聘用薪酬及支付聘用薪酬为元/月。每月以现金方式,由甲方负责支付给乙方。三、双方责任甲、乙双方除了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外,对双方具体的责任与义务约定如下。(一)甲方1、负责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及食宿场所。2、按约定的薪酬标准,按时支付给乙方。3、赋予乙方工作中应该具有的权限,有利于乙方开展工作。4、对相关工程的某些想法、做法等及时的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对相关工程作出相应的变更调整。(二)乙方1、必须保证按甲方要求,为项目提供及2时、必要、有效的技术服务。2、负责项目工程质量和技术工作的总体控制,力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聘用期间,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任何担保。3、负责审核项目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季节性施工方案、审批项目专项技术方案,并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4、负责组织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洽商的审签工作,组织竣工图、竣工技术资料的审核、移交、上报存档工作。5、负责解决设计、施工和验收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鉴定和处理。6、负责工程施工、监理、材料,关于技术部分的审核。7、在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效、缩短工期、保障安全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8、工作时间除按照甲方单位正常的作息时间,工作时间可根据工程需要灵活安排,但不能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确认。四、协议解除1、由于乙方的工作失误或职责不到位,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严重的,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2、由于乙方不能胜任该职务,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后,双方解除本协议。33、乙方因其它原因需解除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本协议。五、附则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存。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