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面向学科核心素养的高中信息技术课程评价建议作者:肖广德魏雄鹰黄荣怀摘要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任务在于促进学生形成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课程评价也应基于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展开。然而,面向学科核心素养的课程评价是一种全新的评价,与以往的课程评价具有巨大差别,该文基于课标修订过程中的高中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测评研究工作,在评价目标、评价原则、学业质量评价的类型与内容、评价方案的制定等方面对高中信息技术课程评价提出指导性建议。面向学科核心素养的信息技术课程评价,要以判断学生的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养成情况为直接目标,在评价方法上兼顾学习结果与学习过程,在评价标准上要同时兼顾能力与基础,评价情境的创设要科学合理,要根据评价的需求、课标对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及其等级水平的描述,选择恰当的评价内容,制定合理的评价标准和可行的评价方式,并命制有效的学科核心素养测评试题。关键词:信息技术;高中;核心素养;课程评价中图分类号:G434文献标识码:A课程评价是课程实施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新修订的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以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统领信息技术课程建设,课程的任务在于促进学生形成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评价也应基于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展开。然而,面向学科核心素养的课程评价是一种新的评价,在评价目标、评价原则、评价方式、测试方法、命题思路、评分方法等方面,与以往的课程评价具有巨大差别。笔者参与了课标修订过程中高中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测评的部分研究工作,对课程评价进行了实践研究,基于此,并从信息技术课程发展的态势及未来课程实施的需要出发,就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如何落实面向学科核心素养的课程评价,概述如下几方面的建议,以在理性层面明晰相关认识。一高中信息技术课程评价的目标课程评价最直接的目标就是判断学生的学习效果,但课程评价还可以在其他方面起到很多的作用[1]。对于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来讲,课程的发展与成熟学科还有较大差距,课程评价对于课程的建设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导向作用,课程评价应在实现其直接目标的基础上,引导教师更加关注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的课堂教学,促进学生在课程中以更有效地方式发展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一)判断学生的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等级水平按照泰勒的目标式评价原理的观点,课程评价过程的本质就是判断课程和教学计划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教育目标的过程[2]。信息技术课程的关键任务是使学生掌握与数据、算法、信息系统、信息社会四个核心概念相关的关键学科知识,培养学生的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和信息社会责任四个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使学生成为数字化时代的合格公民。与之相应,信息技术课程评价的直接目标就是判断课程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教学目标,也就是通过相关的测评手段,检测学生在学习信息技术课程之后所养成的学科核心素养,并判断所到达的等级水平。(二)引导信息技术课程教学转向发展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近年来,高中信息技术课被广泛质疑的问题之一就是课程常态教学通常主要关注了工具软件的操作,学生通常只是掌握了一些简单的基本知识及简单的操作技能。引发该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会考考纲主要关注学生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考评,未能与课标形成一致的评价标准。而对于信息技术课程来讲,由于不是高考科目,会考考纲对课程教学更具风向标作用,依据会考考纲教学也就成为教师日常教学的选择。核心素养体现为学生在课程学习中所获得的知识、技能,以及所养成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多方面的综合表现。评价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养成情况,必须建立全新的评价方案,积极改变课程评价的原则、测试方法、命题思路,以考核学生整合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能力为主要评价内容。在客观上,这将引导教师改变在教学方法、教学模式中偏重基本知识记忆和基本技能操练的现状,将课程教学转向发展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方向。(三)提升学生信息技术课程学习效果信息技术课程实施情况调查表明,虽然信息技术课一直是学生非常喜爱的一门课,但是大部分学生对信息技术课程的价值认识多停留在软件操作层面,加之以往信息技术课的教学内容多偏重于基本知识与基本操作技能,学生在信息技术课中的学习方法主要是记忆一些基本知识和熟练一些简单的技能操作。在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中,考前突击复习、大量做模拟题、机械记忆题库的现象较为普遍。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客观上还应具有提升学生学习效果的作用,通过测试题型、考核要求、评分方法等方面的改变,利用评价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改变练一练和背一背的学习方式,促使学生在掌握与数据、算法、信息系统、信息社会四个核心概念相关的关键学科知识的同时,锻炼知识、技能的综合应用能力,形成适应信息社会需要的情感、态度、价值观,提升自己的学科核心素养。二高中信息技术课评价的原则(一)评价方法上既要关注学习结果,也要关注学习过程信息技术学科的内容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践性,发展学生的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重要的途径是使学生在实际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应用所学内容,在真实情境下亲身经历综合应用知识、技能等探索问题解决的过程,这样的学习过程对于发展学生的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非常必要,也成为测评学生的重要依据。因而,信息技术课程评价不能仅以评价学生学习结果为目标,关注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养成过程,也是课程评价的重要内容。从评价的方法上来说,应从信息技术教学过程的不同阶段的特点与测评的需求出发,尽量采用过程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以多样化的评价方法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提升。信息技术课程的总结性评价首要的是对课程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判断,同时还可为改进课程提供支持,正如麦克尼尔在分析总结性评价时所提到的观点,评价服务于目标而不是课程,但是,与课程一致性的评价是可以采用的,总结性评价可显示出一个课程对全体学生,或是某一类学生的切合程度,在一个侧面可成为判断课程优劣、改进课程的依据[3]。这就要求总结性评价必须保持与课程标准相同的目标,尤其是在一个单元、一个学期、一个学年结束时的总结性评价,在考核内容、题型、评分等方面要以测评学生的信息技术学科素养为导向。过程性评价的主要目标是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到各种学习活动之中,促进学生日常课堂学习,为教师及时调整和改进课堂教学提供依据。过程性评价的具体方法与具体的学习内容及学习方式有较强的相关性,需要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研究一些适应我国高中课堂需要的评价手段,可利用信息技术的学科优势,以电子作品档案袋、学习平台记录表等信息化的评价信息采集、展示手段,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状况,并为所有的学生提供足够丰富的反馈信息。(二)评价标准上要同时兼顾能力与基础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是学生在信息技术课程学习后,以所获得的学科知识、技能为基础,整合了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在内的,能够满足信息技术问题解决需要的综合性品质,是一个相对完整的品质能力体系,也即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必须建立在对基础内容的掌握之上。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的高低是体现信息技术课程学习成果的重要指标。围绕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的各级水平要求,确定课程评价标准时,要将学科核心素养水平表现、相关模块内容标准、学业要求、学业质量标准等有机结合,全面考虑。在所确定的评价标准中,既要以学科核心素养为导向关注相关能力的测评,也要注重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考核,尤其要关注学科的重点知识与核心能力。(三)评价情境的创设要科学合理学科核心素养表现在学生面对真实问题时的处理解决能力,基于真实情境下的问题解决是测试学科核心素养的重要方式。信息技术课程内容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学习内容大多与生活息息相关,如信息处理技术、网络技术、数据管理技术等。评价情境创设既要重视情境的真实性,也要应从学科基本要求出发,依据测评特性按科学合理的标准对情境进行梳理、简化,突出问题的关键所在,为学生理解问题提供背景基础、思路启示等,科学而合理的评价情境,可有效提高评价的信度和效度。三课程学业质量评价学业质量评价是对学生信息技术课程学习结果的总结性评价,也是测评学生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最为重要的途径,根据评价需求的不同,又可分为学业水平合格性测试与学业水平等级性测试,两种测试的测评内容不同,所针对的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等级水平也不相同。(一)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合格性测试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合格性测试是对学生高中阶段信息技术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的标准参照测试,是面向全体高中学生的测试。学业水平合格性测试注重全面考察学生学习的广度,强调测试的知识覆盖面。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合格性测试应重视对学生知识、技能和问题解决能力的考查,注重信息技术知识和技能在生产、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广泛应用。根据学业水平合格性测试的性质和要求,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合格性测试以两个必修模块为基础,以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水平1为目标制定评价方案,评价标准应依据必修模块的学业质量标准,结合当地学生的学习情况制定,通常达到学业质量水平2,即为学业水平合格。(二)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等级性测试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等级性测试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主要用于学生升学,即为高校入学提供依据。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等级性测试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应把能力的考核放在首要位置。根据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等级性测试的性质和要求,考核内容建议以两个必修模块和选修I中的“数据与数据结构”“网络基础”“数据管理与分析”三个模块为基础,选择既能体现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又能为高校培养人才打下基础的内容。制定评价标准时,应依据相应的学业质量标准水平3为依据,并结合当地教学的实际情况合理设计。四评价方案的设计面向学科核心素养的高中信息技术课程评价方案要根据评价的需求、需要评价的学科核心素养类型及其等级水平、学生的学习情况等条件进行设计,确定恰当的评价内容、合理的评价标准、可行的评价方式及命制有效的核心素养测评试题是形成完善的评价方案的关键所在。(一)确定评价内容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的评价无法而且也不可能脱离信息技术学科内容。学生只有具备系统的、结构化的信息技术学科知识和技能,才能深刻理解特定任务情境下的信息技术问题。确定评价内容的主要任务就是确定哪些课程内容可以成为测评的依据,换句话说,就是从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中选取恰当的课程内容模块和相应内容标准条目,作为测评试题命制的基础。评价内容的确定首选需要分析评价的性质与需求,而后结合课标中对学科核心素养水平等级、内容标准、学业要求与学业质量标准的规定,从课程内容中选取可评价的模块和具体的内容标准条目。根据信息技术课标的规划,学生修习高中信息技术必修课程后,应该达到学科核心素养水平1,修习选修I课程后,应达到学科核心素养水平2,继续修习选修II课程后,应该达到学科核心素养水平3。此外,信息技术课程各模块既规定了一个模块的基本教学内容,同时也提出了本模块的学业要求,规定了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掌握程度。还有,信息技术学科学业质量标准描述了学生在某学段的学习后应达到的且可测评的学习结果,共分为四个水平等级,每个水平都从学科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对学生应达到的能力进行了阐释,体现了某一具体模块内容的学习目标,可作为信息技术课程评价内容的主要依据。(二)确定评价标准确定评价标准就是确定各部分测评内容所占据的比例及相应的素养水平等级分布要求,在总体上掌控各部分内容的难易程度,可根据测评的需要,并综合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的三级水平要求和信息技术学业质量四个等级水平的规定来确定。在制定评价标准时,一般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来设计评价标准:(1)根据测试类型,合理选择测试模块,准确把握相应的学业质量标准,将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各级水平与学业质量标准的关系梳理清楚;(2)根据内容标准确定所要测试的内容,根据学业质量标准确定测试要求,根据学科核心素养水平表现确定考核能力要求;(3)突出学生在真实情境中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测试标准的描述不仅要写明知识与技能方面的要求,更要明确学生在特定情境中应达到的具体状态与表现。(三)确定评价方式高中信息技术课程评价一般包括书面测试、机考测试。两种评价方式各有所长,适合不同的评价内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