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承诺书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保障老师和幼儿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本单位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我单位承诺: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责。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制订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四、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八、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九、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承诺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