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九华山机场分公司档案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2、公司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二、档案的收集1、档案管理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2、综合管理部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文件材料收集、管理和归档工作。三、归档范围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纪要、统计报表及简报。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5、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材料。6、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四、归档要求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2、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准确地反映本单位的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书写清楚、字迹工整、图样清晰,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能耐久保存,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和纯蓝墨水笔书写。4、归档的电子文件材料,原则上应有相应的纸质材料一并归档保存。5、各部门档案归档时需严格办理移交手续,由相关部门和档案管理员共同会签移交清单,会签后的移交清单由档案管理部门和移交部门各保存一份。6、移交的档案材料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理、编号入档、分类存放。五、档案的保管1、综合管理部应当指定专(兼)职档案管理员保管档案材料。档案材料应放置于专设的档案室内,并且达到防火、防盗、防虫、防潮的要求。2、档案管理人员应注意档案的保密,不得遗失。如有遗失,应立即向部门领导汇报。3、档案管理人员如调离或者离职,应在调离或离职前做好档案的交接工作,避免档案遗失、泄密现象的发生。六、档案的查阅和使用1、公司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使用权限,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并填写档案查阅单后到档案室查阅使用。2、查阅档案的人员应按照查阅权限办理登记使用手续,查阅完毕后及时归还。需要将查阅资料复印或者摘抄的需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3、档案资料原则上不予外借。如因工作需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填写借阅表后方可外借。七、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1、损坏、涂改、伪造或擅自销毁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2、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泄密或者丢失的,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给予责任人罚款、辞退、追究法律责任的处分。3、其他违反公司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公司相应的处罚制度执行。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