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领导小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评估工作通知》(粤教体函〔2017〕42号)、《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学期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安)〔2017〕196号、《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惠市教体〔2017〕23号)及《转发关于2015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校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惠阳教通〔2015〕266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上报和公示,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特制定博林实验学校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为指导,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简称《新标准》),切实加强我校体育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全面推进新标准的实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测试数据上报工作。二、组织机构(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刘宝明(校长)副组长:江桥峰(德育主任)赖亮(办公室主任)温琼雯(教务主任)许群(教务副主任)欧海青(后勤主任)组员:潘海泉、薛浩翔、陈俊颖、邹旭玉、欧晋斌、刘慢慢、李志彬、各班班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科室,薛浩翔负责日常事务。技术指导:潘海泉组长:潘海泉成员:潘海泉、陈俊颖、邹旭玉、欧晋斌、刘慢慢、李志彬、具体分工指导:一年级:薛浩翔二年级:邹旭玉三年级:欧晋斌四年级:刘慢慢五年级:李志彬六年级:陈俊颖七年级:潘海泉(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负责安排本校质量监控专(兼)职人员并落实相关措施;2.负责做好测试现场组织以及场地、器材、监测对象的配合工作;3.负责本校数据采集和测试数据上报等具体工作;4.负责做好被测学生的思想动员与相关激励工作;5.负责做好各年级的测试指导和数据录入等工作。三、组织实施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学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充分认识新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学校数据上报率达到100%。2.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具体部门、人员职责,制订测试、上报工作方案。第二阶段:推动落实1.将新标准测试作为了解学生体质健康的重要来源,作为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利用体育课及课外体育活动,统筹安排、全面落实。2.在开展新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前,学校组织专业培训,将测试、上报工作作为管理干部、教师的培训内容,掌握新标准的内容、操作流程,严格测试要求,规范测试方法,严明测试纪律,确保测试数据真实地反映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确保新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顺利进行。3.学校要提高测试工作保障水平,从生均公用经费中加大投入,加强测试场地设施条件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符合标准的测试设备和器材。4.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记入教师工作量,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新标准测试上报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和评优晋级的内容之一。第三阶段:测试上报1.各班要按新标准要求,分组别、分性别、分项目组织学生测试,记录好每个被测学生的测试成绩2.在测试工作结束后,将测试的记录册及电子表册一并交潘海泉审核,便于学校公布全校测试成绩.3.学校将各班测试的数据(含每个测试项目成绩、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和人员等信息)录入模板,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上报工作。4.本学年学生测试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第四阶段:分析总结学校于10月28日前完成测试分析材料和工作小结上报中心学校教科室。四、工作要求1.学校在组织学生按新标准测试工作时,要始终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各项准备,确保学生安全。坚决禁止组织学生到公路短跑和长跑,经发现或被举报,学校将严格查处该班相关人员,情节严重的,报司法部门处理。2.为保证测试数据准确性,加强对测试人员和数据管理人员的培训,按照测试真实、数据准确的原则进行测试,如发现编造数据弄虚作假者,将对测试教师进行通报批评。3.学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要按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校内公布测试结果。要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让被测学生家长知晓自己子女的各项测试成绩,并取得学生家长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