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竖向设计方案2.2.1设计原则(1)基于规划、分析规划、提出合理建议;(2)安全、适用、经济、美观;(3)充分发挥土地潜力,节约用地;(4)满足建、构筑物的使用功能要求;(5)结合自然地形、减少土方量;(6)满足道路布局合理的技术要求;(7)解决区域排水问题;(8)满足城市建设与使用的地质、水文等要求;(9)满足景观建设需求;(10)满足文物古迹的保护要求。2.2.2现状地形条件分析竖向设计是对规划范围内的自然地形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垂直方向的高程(标高)设计,将场地地形进行竖直方向的调整,充分利用和合理改造自然地形,合理选择设计标高,使之满足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经济、安全和景观等方面的要求,成为适宜建设的建筑场地。因此,需对现状地形地势进行分析整理,形成合理布置方案。规划范围为东至市域行政边界,西至京福高速公路,南至上营路(104国道延伸线),北至规划的红荷大道延伸线及荆河,总面积67.15平方公里。规划区域范围内整体地势东西方向东高西低,南北方向除南部狐山范围地势较高外,其余部分高程差别不大,其中规划范围最高山狐山,主峰293.2米;地势最低处是王母殿村西南,海拔68.5米。现状地形分布航拍图详见图2-24。现状地形航拍图图2-242.2.3现状文物遗址分布竖向设计需要对规划范围内自然地形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垂直方向的高程(标高)设计,故对规划区域内的文物轨迹存在一定影响。目前规划区域范围内存在省级保护古文化遗址——岗上遗址一处,枣庄市级保护遗址三处——后荆沟遗址、东小宫村北遗址、鲁庄王与妃陵,其余共有滕州市市级保护遗址17处,具体分布详见图2-25:文物遗址分布图图2-252.2.4现状地表排水体系规划区域内竖向的改变对于地表排水体系影响较大,因此,对现状排水体系的分析整理尤为必要。现状流经规划区域的河流主要有两条,分别为北部的荆河以及中部的郭河,两条河流均属于排洪河道,规划区域内还有一条郭河直流——小洪河,自南向北流入郭河,其余区域内沟渠均通向郭河,故郭河为规划区域内的主要排水通道。现状河流分布情况及土地利用规划图详见图2-26、图2-27(图中蓝色区域为现状河道)。现状河道分布图图2-26土地利用规划图图2-272.2.5规划情况依据提供的规划资料,高铁新区规划范围为东至市域行政边界,西至京福高速公路,南至上营路(104国道延伸线),北至规划的红荷大道延伸线及荆河,总面积67.15平方公里。整体规划空间结构为“一核三廊,三园五区”。一核三廊:依托郭河建设“凤凰湖公园”,作为新区及整个滕州市区的绿色生态核心;以“凤凰湖公园”为核心向外放射的三条绿廊,三条廊道分别为依托高速隔离带的生态廊道、荆河-郭河生态廊道和凤凰湖与狐山联系生态廊道。详见图2-28一核三廊规划示意图图2-28地块用地性质决定了建筑分布情况以及土地利用情况,对区域竖向存在影响。通过土地利用规划图与现状地表排水河道分布图相比较可以看出,规划后的地形地貌及河流分布与现状差别较大,主要体现在:1)在郭河流域内增加了凤凰湖水体规划,增加水域面积约230万平方米;2)在规划吉山大道南侧新增规划河道连接狐山与凤凰湖,需新开挖河道;3)取消了规划河道南北两侧附近的现状排水沟渠,改造为建设用地;4)凤凰湖湖体范围内有三处滕州市市级保护遗址,对遗址保护存在一定影响。2.2.6竖向设计2.2.6.1竖向设计控制指标(1)规范要求的具体控制指标竖向设计应满足规范要求,《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具体指标详表2-7:城市主要建设用地适宜规划坡度表2-7用地名称最小坡度(%)最大坡度(%)工业用地0.210仓储用地0.210铁路用地02港口用地0.25城市道路用地0.25居住用地0.225公共设施用地0.220其他--结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为满足路面排水畅通需求,道路最小纵坡应控制为0.3%,以满足规范要求。地块高程高于道路高程0.2米以上。地块高程高于地下水位。(2)规划区域内防洪排涝水位规划区域内主要河道为荆河与郭河,根据收集的资料显示,规划区域内郭河100年一遇洪水位东沙河大桥处为75.81米,下游约7公里处100年一遇洪水位为67.66米。按照规划意图,凤凰湖上游(即东沙河大桥处)及下游设置雍水坝,控制凤凰湖上游及凤凰湖湖体水位,因此凤凰湖上游防洪排涝水位为75.81米,下游为凤凰湖湖体设计水位,推算洪水位约为68米左右。(3)文物古迹保护要求竖向设计不能破坏现状保护遗址,规划区域内的保护文物遗址在竖向设计过程中均应进行保护。2.2.6.2规划竖向设计分析根据提供的规划资料,规划已经对规划区域内除南侧狐山、东侧凤凰湖、北侧规划湿地外进行了竖向设计,并且按照用地功能与地形特点分为六大片区分别进行。分区具体情况详见图2-29:竖向设计分区图图2-29结合地形图资料和规划竖向设计,采用ArcGIS软件对现状地形及规划竖向设计进行建模分析,形成三维立体图,详见图2-30、图2-31:现状地形三维立体图图2-30规划地形三维立体图图2-31从规划竖向与实际地形三维立体图的对比可以看出,规划后整体地势有所提高,利于防洪排涝。规划后的地势比较平坦,更利于开发建设。(1)A区B区A区C区D区E区F区凤凰湖郭河荆河狐山郭河凤凰湖狐山荆河A区位于规划区域的最北部,范围为红荷大道、湖西街、郭河、沙河大道所围合的地块,总面积约342万平方米,该区域规划为二类居住区,用地整体呈梯形,现状地形呈西北高东南低的走势,现状最高点除高速公路外为西北角85米,最低点为荆河附近72.5米。规划地形按现状地形走势进行规划,道路标高的最高点为86.75米(位于红荷大道西端),区域南部为荆河,区域整体应满足荆河防洪排涝安全要求,地块最低点不应低于76.6米,道路最低点不应低于76米,跨河道路河道附近高程应满足桥梁建设需要。规划区域内有枣庄市级保护遗址——后荆沟遗址。A区现状及规划场地竖向详见图2-32、图2-33:现状A区地形三维立体图图2-32规划A区地形三维立体图图2-33(2)B区B区的范围为湖西街、沙河大道、荆河、郭河所围合的地块,总面积约377万平方米,规划为二类居住区、加油加气站用地及部分商住混合用地,用地整体呈不规则多边形状,规划地形呈中间高四周低,现状最高点除高速公路外为西小宫遗址处,高程约为84米,最低点为荆河附近72.5米。规划地形按现状地形走势进行规划,道路标高的最高点为81.67米(位于通盛路起桥点),由于荆河、郭河防洪排涝安全要求,地块最低点不应低于76.6米,道路最低点不应低于76米,跨河道路河道附近高程应满足桥梁建设需要。规划区域内有滕州市市级保护遗址5处。B区现状及规划场地竖向详见图2-34、图2-35:现状B区地形三维立体图图2-34规划B区地形三维立体图图2-35荆河河荆河荆郭河荆河郭河(3)C区C区的范围为郭河、凤凰湖、吉山大道、高铁线所围合的地块,总面积约1238万平方米,规划区域内含住宅、学校、商业、商务用地,是新区的核心区,用地整体呈不规则多边形状,该分区四面环水,现状地形呈东南高西北低,现状最高点为东南角狐山附近130米,最低点为郭河附近72米。规划地形按现状地形走势进行规划,道路标高的最高点为120.5米(位于吉山大道东端),由于郭河防洪排涝安全要求以及凤凰湖的设计水面要求,对滨湖道路的最低标高进行控制。规划区域内有滕州市市级保护遗址7处。C区现状及规划场地竖向详见图2-36、图2-37:现状C区地形三维立体图图2-36规划C区地形三维立体图图2-37(4)D区D区的范围为东环大道、腾飞大道、高铁线所围合的地块,总面积约725万平方米,规划区域内含住宅、学校、工业、仓储用地,用地整体呈狭长形状,该分区三面环水,且内部规划一条水系,现状地形呈西南高东北低走势,现状最高点为西南角狐山附近120米,最低点为郭河附近79米。规划地形按现状地形走势进行规划,道路标高的最高点受跨越高铁桥梁影响为127.05米(位于明德大道南端),由于该地块水系较为发达,竖向规划尊重现有高铁站及其周边竖向标高,依据现有地形竖向标高,对整体道路网进行竖向控制。区域范围内存在省级保护古文化遗址——岗上遗址一处。D区现状及规划场地竖向详见图2-38、图2-39:现状D区地形三维立体图图2-38郭河郭河凤凰湖凤凰湖狐山狐山规划D区地形三维立体图图2-39(5)E区E区的范围为科苑路、南湖路、凤凰湖南支流、腾飞大道、沙河大道、步云路所围合的地块,总面积约640万平方米,规划区域内含住宅、教育、科技研发用地,用地整体呈狭方形,该分区南北两面临水,现状地形呈东高西低走势,现状最高点为东侧狐山附近200米,最低点为高速附近69.6米。规划地形按现状地形走势进行规划,道路标高的最高点为137.05米(位于狐山脚下,腾飞大道中段),竖向规划主要依据现有地形竖向标高,对整体道路网进行竖向控制。规划区域内有滕州市市级保护遗址2处。E区现状及规划场地竖向详见图2-40、图2-41:现状E区地形三维立体图图2-40狐山规划E区地形三维立体图图2-41(6)F区F区的范围为青云街、科苑路、上营大道、沙河大道所围合的地块,总面积约295万平方米,规划区域主要为工业用地,用地整体呈方形,该分区北面临水,现状地形呈东高西低走势,现状最高点为东侧狐山附近105米,最低点为高速附近72米。规划地形按现状地形走势进行规划,规划地形呈东南高西北低,道路标高的最高点为106.46米(位于沙河大道南段),考虑到该片区现状地形落差较大,且规划为工业区,对场地及道路坡度要求较为严格,竖向规划主要依据现有地形竖向标高,对整体道路网进行竖向控制。F区现状及规划场地竖向详见图2-42、图2-43:现状F区地形三维立体图图2-42规划F区地形三维立体图图2-43(7)区域土方统筹采用ArcGIS软件对现状地形及规划竖向设计建模后,分析填挖方分布情况,形成填挖方分布图,详见图2-44:狐山狐山狐山整体填挖分布图图2-44由上图可以看出,挖方区域主要分布在东南方向,填方区域主要分布在西北方向,土方整体调运方向为由东南向西北调运。各分区填挖方数量统计情况见表2-8:各分区填挖方数量统计表表2-8单位:万立方米分区名称填挖分类A区B区C区D区E区F区合计填方-384.0-527.5-1030.2-116.1-524.7-342.3-2924.9挖方16.98.3417.8428.0695.947.91614.7填挖平衡-367.1-519.3-612.4311.9171.1-294.4-1310.2从各区填挖方统计结果来看,除D区、E区外,其余各区均存在缺方现象,且E区处于高铁东侧,受通道限制,调运不便,后期凤凰湖及吉山大道南侧河道开挖,可形成挖方约1900万立方米,由于本区域多为农田,表层土约40cm因含耕植土不能用于建筑场地回填,只能作为绿化景观用土,故规划区域内处于缺土状态。2.2.6.3规划竖向设计存在问题及优化意见通过对规划竖向的分析比较,发现1)存在问题通过对规划竖向的分析比较,发现以下问题:(1)由于规划竖向对现状地形调整较大,规划竖向文本中“总挖方量为90.08万方,总填方量为113.96万方”与规划范围67.15平方公里相比极不合理。(2)A、B两区地块整体规划竖向较高,产生较大填方,通过对荆河、郭河百年一遇洪水位分析,存在较大优化空间。(3)路网竖向设计中部分道路交叉口处于道路纵断最低点,容易造成交叉口积水。(4)个别地块高程与道路高程差别过大,不利于地块建设。2)优化意见(1)由填挖分布图及各区填挖方统计结果可以看出,A、B、C、F四区均存在缺方现象,由于A、B、F三区地势较为平坦,且A、B两区根据荆河、郭河百年一遇洪水位推算地块最低高程为76.6米,现规划A、B两区内地块最低高程为78.5,且现状地形普遍较低,存在较大优化空间;F区规划地块最低高程为75.5米,区域内其余地块高程存在优化空间,故A、B、F地块高程可平均降低0.5米左右,节约填方约500万方,结合地块开发,规划区域内土方可得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