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补救政策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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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三希皮制品有限公司LUANCCCLEATHERCO.,LTD文件名称:童工补救政策及程序文件编号版本版次制订日期2008年5月30日一、概述:工厂不招收或使用未满16周岁的儿童,并坚决反对任何使用童工的行为,也不与任何故意使用童工之供应商合作。但工厂若有不慎招收到童工,将会立即遣散,并为其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的相应保障采取所有必要的支持行动。二、责任部门/人(a)厂长(b)行政部三、童工补救程序3.1、人事部门在招工时必须采取网上鉴别工人身份证的方法,网址为:http:ipseeker.cn/id_card.php,此方法可鉴定工人身份证的真伪,以确保工人入职时至少达到16周岁,防止因工人虚假年龄文件而误招童工。3.2、人事部门必须建立并保持完整的工人人事档案,包括入职日期、出生日期、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地址及紧急联络办法等,以便有效评估其证件的合理性及发现童工时能及时补救。3.3、一旦发现童工存在,工厂将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结清全部工资,安排专人送其返回原籍,工厂负责全部费用;3.4、工厂在送童工返回原籍前,还须指定专人陪其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如果该员工需要治疗,工厂须负担其全部费用直到痊愈;3.5、工厂为童工提供义务教育;3.6、工厂须支付童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基本工资直至其年满16周岁;3.7、当其年满16周岁时,如果其愿意返回工作,工厂将负责招聘回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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