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医院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落实具体措施•1、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保障管理,医院健全医疗保障险管理制度,由医教科负责监督制度落实。•2、医院在显著位置公示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正本,对优质服务便民措施、常用药品及收费项目价格进行公示,为就医人员提供清洁舒适的就医环境。•3、医院加强医疗保险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控制医疗费用。•4、医院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应认真核验就诊人员的医疗保险卡及医疗保险证,以下统称“证、卡”。为保证参保人员治疗的连续性和用药的安全性,接诊医师应查阅门诊病历上的前次就医配药记录,对本次患者的检查、治疗、用药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明确记录。参保人员因行动不便委托他人代配药的,由被委托人在专用病历上签字。•5、医院严格遵守药品处方限量管理的规定,急性病3-5天、慢性病7-10天、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30天、同类药品不超过2种,住院病人出院时不得带与本次住院病情无关的药品。•6、严格掌握参保人员出入院标准,及时办理出入院手续。不得将不符合住院标准者收治入院。严禁分解住院和挂床住院。•7、医护人员要核对参保病人证、卡,如发现住院者与所持证件不相符合时,应及时扣留相关证件并及时报告医保科,严禁冒名顶替住院。•8、做好医保病人入院宣教和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按要求签定医保病人自费项目同意书,因自费药品或检查未签字造成病人的费用拒付,则由主管医师负责赔偿。•9、严格控制住院医疗总费用,各科室要按照医院制定的普通医保病人、肿瘤病人的人均费用指标严格控制好费用,超标费用按比例分摊到各临床科室,•10、严格控制药品比例,各科室要按照医院制定各科药品比例指标进行控制,严格控制自费药品比例,原则上不使用自费药品、超标药品比例也将纳入当月院考评。•11、严格内置材料及特检、特治,包括价格在500元以上医用材料,审批工作,要求尽可能使用国产、进口价格低廉的产品。患者知情同意书,经患者签字同意才能使用。•12、严格执行物价标准收费政策,不能分解收费、多收费、漏收费、套用收费,因乱收费造成的拒付费用由科室承担。•13、以下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疾病均不能纳入医保:美容、非功能障碍性整容及矫形术、交通事故、自杀、他杀、误服、职业病、性病等。•14、对参保病人施行“先诊疗后结算”,方便患者就医。•15、医保科对医保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