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钢筋工劳务承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在乙方充分了解本工程设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泥工劳务分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条:承包范围、承包内容、承包方式2.1承包范围及内容:设计图纸、变更及甲方要求的全部的土建中的钢筋工程。2.1.1钢筋工程:从基础开始到二次结构完成中所有钢筋工作内容(包刮:钢筋卸车、现场堆放、加工成型、配料安装、绑扎、钢筋绑扎的扎丝。)2.2承包单价中以包含了以下费用:2.2.1劳务协议中规定了乙方承担的费用:各项管理费用、劳保费、医疗费2.2.2距建筑物500m范围以内的材料、机具、设备的装卸车(有机械时用机械配合)、分类码放、挂牌的用工费用、二次倒运用工费用及管理用工费用。2.2.3建筑层高超高(人、机)降效窝工费用,已含因无塔吊而增加的用工费用。2.2.4工程施工中所需的扎丝。2.2.5钢筋的连接(水平、竖向绑扎;机械连接除外),盘圆钢筋的现场调直。2.2.6文明责任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的清理打扫卫生用工(如扫雪、洒水、迎接检查等)。2.3承包方式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包加工机具,包施工辅材,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工完场清的承包方式。第三条:承包单价及承包工程量计算方法3.1以工程图纸为准按国家规定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参江苏省计价规范如实计算建筑面积,综合按元/㎡(从基础开始,到竣工验收结束的图纸中所有内容)。3.2零星用工的单价为150元/日(10小时),单价中包含乙方所规定上缴的各种税费、管理人员工资等。第四条:工期4.1本工程开工至竣工计日历天数天。开工日期本合同暂定于2018年月日开工,完工或竣工日期本合同暂定于年月日完工或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以上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气候影响。4.2工程在过程控制中,按照甲方制定的阶段性工期或控制点,若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期完成时,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经济罚款。严重影响工期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结算价格按15%下浮进行结算。4.3为确保工期,乙方必须建成、建制施工队伍进场(有效、合法的劳务公司或劳务人员),并配齐足够管理人员及持上岗证人员。如果乙方不能及时有效组织配齐进场人员或在施工过程中满足不了工程需要造成工期延误、质量下降,甲方将在不受理延长和停工损失的前提下,制定乙方停工整顿。若整顿后无明显效果,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直至乙方清退出场,另行组织安排施工,由此发生的实际损失费用,乙方无条件承担。4.4如乙方不能按合同有效工期完工,乙方承担3~5%违约责任,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第五条:质量与验收5.1工程质量的检查和返工:乙方在施工期间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生的制定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工作人员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甲方代表及监理工作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费用,引起的经济支付由责任方承担。5.2工程质量等级:合格5.3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条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费用,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费用。第六条:文明安全施工6.1乙方对所负责施工区域内的文明安全生产负全过程责任。6.2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并遵守本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班组长要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工作,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服从专(兼)职安全员的管理,熟悉作业环境,合理安排生产任务。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和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及时上报项目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继续施工甲方主管人员有权先令乙方停工整改,乙方必须在整改完毕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6.3乙方负责人要积极参加甲方召开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会议,配合甲方落实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条例。6.4乙方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劳动保护用品要佩带齐全,实行强制性佩带,不佩带者,甲方有权给对乙方予罚款。(不带安全帽者一律罚款100元,带帽不系带子者罚款2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者罚款100元)6.5乙方施工人员上班前严禁喝酒,喝酒者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违规者每次罚款100元。6.6乙方施工人员上班时严禁穿拖鞋、赤膊、打闹,违者每次罚款100元。6.7本合同所有所列手头工具及劳保用品、工具、小型工具、辅料部分,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同时还需要满足甲方管理要求,否则,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机械事故等一切后果乙方自负。6.8乙方人员如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盲目蛮干,野蛮等施工所发生的大小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一切后果由乙方自理。6.9乙方进场所有人员必须随带有效证件,并报送进场人员身份证号码给甲方备用,不经批准,不得随意调动进场人员。对不明身份人员、老弱病残及违法乱纪人员不准带入工地,否则如有意外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第七条:材料管理7.1乙方在施工生产中,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要做到节约材料,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有浪费材料现象,按材料费的2倍罚款。7.2乙方施工人员如在施工中不能合理使用甲方材料,将按材料的同等价格赔偿。第八条:遇特殊情况的结算8.1因甲方原因将乙方承包范围的部分项目另行分包时,按分包实际施工的工程量,按合同单价的100%从乙方承包价中扣除。8.2因乙方施工队伍素质差或管理不善,将要对工期、质量、文明安全施工造成的影响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或终止合同。8.3因乙方原因,将其承包范围的项目甩项时,按照其甩项量按合同单位的130%从乙方承包价中扣除,非乙方原因,承包范围以外增加项目同时按合同单位的100%记取。8.4因乙方施工队伍素质差或管理不善,已给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带来一定问题,但乙方未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辞退乙方,乙方应无条件在甲方指定日期内退场。第九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9.1负责工程技术交底,编排施工进度计划,协调各工种之间的关系。9.2甲方协助进行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9.3负责提供乙方人员的临时住所的场地,工人饮食的有偿加工。9.4钢筋加工机械由甲方提供。第十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0.1按照甲方要求组织人员进场,根据施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力,如乙方进场人员的综合素质不能令甲方满意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或企业社会信誉损害,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总结算折10%赔偿甲方,严重者清退队伍。10.2如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各种规范要求施工,甲方、业主、监理要求整改,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进行整改完,若逾期未整改完成,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分包商进行修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10.3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尊纪守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完场清等。10.4服从甲方任何指令,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如实际发生不执行时,按200元/次罚款处理。10.5根据乙方的施工能力及相适应的技术实力,故施工期间,乙方有义务根据技术规范和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复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专业部门联系解决。若乙方发现问题或知情不报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10.6为建立健全材料统一计划和领用管理,若造成实际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10.7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专业负责人跟班作业,以便现场总协调管理,若实际不能满足,每发现一次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0元罚款。10.8乙方人员签订承包合同后,中途不得随意退场,如发生意外退场,乙方所干的工程甲方不予以结算。10.9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人工工资、福利、工伤治疗等方面的费用,如发生并因处理不当引起员工投诉,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对此的经济处罚,承担事件处理的全部费用。第十一条:劳务费的支付与结算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主体完工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余款待工程审计完后一个月内付至总价款的95%,下余5%待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每次支付工程款都应由项目部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后方可支付。每次领取工程款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员工工资表。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必须遵守,一方如有违约,要承担相应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并承担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小写:¥10000.00元)。第十三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文。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承包方与发包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付款完毕后合同终止。发包方:承包方:代表签字:代表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