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缺课追踪登记制度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出示请假条或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也务必由家长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二、班主任在得知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情况后,应立即弄清学生的请假事由或病情并进行追踪,作好记录,同时上报学校备案。三、当堂上课教师发现该堂课有学生缺课必须及时了解缺课原因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告知班主任。每位老师要在课堂上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学生身体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必须及时做出处理。并上报学校。四、生病学生病愈返校,必须由正规医院认定,隔离期满身体痊愈持正规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交学校认同后,才可进校。五、班主任填写《班级学生因病缺课情况每天登记表》,学校填写《学校因病缺课症状和疾病原因周汇总表》,备案归档。学校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