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事故2相关文件卫生部发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发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9月1日起施行3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界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4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医疗事故等级5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6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植物人状态极重度智能障碍7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例如:双眼球摘除小肠缺失90%以上,功能完全丧失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例如:重度智能障碍单眼球摘除或经客观证实无光感未育妇女子宫全部缺失或大部分缺失二级丙等、丁等8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例如不能修补的脑脊液漏面部轻度毁容胃缺损3/4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例如轻度智能障碍癫痫中度三级丙等、丁等、戊等9四级医疗事故例如拔除健康恒牙剖宫产术引起胎儿损伤产后胎盘残留引起大出血,无其它并发症10医疗事故的鉴定组织者:医学会鉴定次数:首次检定、再次鉴定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11鉴定的依据: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医疗事故的鉴定12医疗事故的处理经济赔偿,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13对有关医务人员的处理追究刑事责任(医疗事故罪)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则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职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医疗事故的处理14其他相关条款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例资料。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医嘱单等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辅音或者复制的病例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复制病例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15其他相关条款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