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校企合作协议(2018年3月新模版)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集成优势资源,提升创新能力,经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实现产教深度融合,优势互补,合作双赢,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原则为落实国家促进科技创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和企业进步,充分利用学校的人力资源及技术成果,满足企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提高企业人力资源质量,提升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同时,不断提升学校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甲、乙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共同构建校企合作创新体系,形成专业与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努力实现校企双赢的格局。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2.1为乙方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2.2对乙方提出的高新技术项目需求和企业技术难题,积极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攻关,支持企业技术创新。2.3帮助乙方解决产业优化中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以及企业的具体技术工艺问题和管理问题。2/42.4协助乙方做好企业所需人才的培养、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5在不影响甲方正常教学与管理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的教师可以接受乙方的邀请,参与企业的管理和技术工作。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3.1充分利用企业的设备优势和生产条件为甲方提供良好的生产试验条件和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接受甲方学生在乙方进行教学实践活动。3.2接受甲方科研人员在乙方进行实践,为甲方进行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试验条件,合作完成科研任务。3.3为甲方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出建设性意见。3.4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确定,乙方的企业专家接受甲方的邀请担任其兼职教师或开展讲座活动。第四条主要合作内容(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补充)4.1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合作设置专业、研发专业标准,开发课程体系、教学标准以及教材、教学辅助产品,开展专业建设;4.2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或职工培训方案,实现人员互相兼职,相互为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践、学生就业创业、员工培训、企业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等提供支持;3/44.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合作期限5.1本合作协议有效期不超过五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共年个月。5.2如有一方希望本协议届满后继续履行,应在本协议届满前2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在该2个月内由双方进行协商续约。第六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在守约方指定的期限内仍未纠正的,守约方可单方解除协议,同时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律师费、交通费。第七条其他条款7.1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共同保守合作项目及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7.2甲、乙双方合作过程共同中取得的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7.3甲、乙双方应根据合作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签订更加具体的书面单项合作协议。7.4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签订书4/4面的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5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7.6合作期间每年12月20日前,由乙方配合甲方学院该项目负责人提交年度合作项目进展情况。7.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7.8本协议签章处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如签章处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发生改变时,甲乙双方须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因签章处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错误而无法直接送达的,自交邮后第7日视为送达。(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时间:20年月日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时间: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