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6.国家及省市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程。二、细则编制的目的:为了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本工程存在的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做好有效预控,特制定此细则。三、专业工程特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1.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高度5m及以上的模板支撑体系。本工程主楼一楼的模板支撑高度达到5.1米,门厅的模板支撑高度达到7.8米;2.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以及自制卸料平台;本工程采用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接近27米;自制卸料平台采用落地钢管脚手架搭设,搭设高度21米;3.建筑幕墙安装工程:本工程外墙采用的有石材幕墙和铝合金玻璃幕墙,局部有一些铝板幕墙做层间分割,安装高度25.2米;4.起重吊装和安装拆除工程:本工程有一台QTZ60塔吊和一台SC200双笼人货电梯的安装和拆除;起重设备的吊装运输。以上是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管理制度:1.监理部严格按照建质【2009】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监理;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全权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3.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方案,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上报监理单位审核;4.项目监理部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5.施工单位在专项方案实施前,由编制人员或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理实施见证;6.施工单位应上报应急预案,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并督促施工单位对应急演习预案进行完善和改进;7.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和旁站,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由建设单位向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报告;8.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危险性较大的的分部分项工程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关键工序、关键环节进行巡查,签发整改通知书,直至下发停工令。五、监理工作流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督管理否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是符合不符合符合不符合不符合审查、核验施工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等资料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档案、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成立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职责分配收集工程相关资料对巡视、检查、平行检验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及停工要求检查、复查施工单位整改情况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继续施工、检查验收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是否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或停工整改整改是否符合要求整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资料,并按规定立卷归档不同意进场施工向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施工单位继续整改施工单位修改、补充技术文件、资料,并重新报审六、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一)前期阶段1.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组织网络和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提供组织保障;2.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向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收集现场相邻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资料和大样图,对业主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向施工单位提出管线保护措施或防护要求,并由施工单位上报管线保护专项方案,经监理审核,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收集现场有关雨雪、雷电、狂风的气象资料,为脚手架搭设做好准备;对现场实施实地踏勘拍照或摄像,布设标记,必要时建设单位还应当委托房屋和其它安全鉴定部门出具安全鉴定报告;3.督促施工单位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由施工单位上报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方案,采取措施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4.督促施工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建设工程一切险,并支付保险费用;5.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做好民工教育培训工作;6.开工前,设计图纸应由建设单位办理设计文件审查,并在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部门办理报监和施工许可相关手续;7.图纸会审。对设计图纸认真审核,弄清设计意图,对图纸不明确的地方及时请教设计单位,予以澄清;8.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⑴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①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②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③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④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⑤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⑥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⑦计算书及相关图纸。⑵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⑶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9.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将严格执行监理旁站制度;10.对测绘单位移交的桩,认真复测无误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使用;11.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工程质量预防措施,消除施工过程中潜在的不合格因素,消除质量通病;12.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和安全的技术交底,监理单位进行见证。(二)施工阶段1.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施工技术部门重新按程序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重新签字,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签字;2.坚持技术交底制度。对设计方法、技术标准、功能作用、施工参数和注意事项进行说明,使所有人员做到心中有数;3.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4.对于连续施工工序,交班质检人员就本班施工质量情况以及需要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作详细说明,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5.坚持三检制度。技术员、质检员、实验人员必须跟班作业,要强化工序间的检查验收,凡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工程关键部位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6.加强对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检验,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订货、采购、运输、保管和供应,对所有拟用于工程的材料,必须坚持严格的检验制度,认真把关,一切以试验指标为准,不合格材料不能入场,同时要保证检验方法的正确性和检验工具、检验仪器设备的准确性;7.采用先进的检测试验设备,选派责任心强的检测人员,加强对整个施工工程的施工控制,坚持一切经过试验检测,一切以数据说话的原则;8.服从业主、设计单位的检查、指导和监督,虚心接受提出的改进意见,积极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搞好配合工作,严格按评审后的意见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监理人员进行跟踪检查;9.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10.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监理单位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三)目标值确保安全无事故。模板支撑系统的控制要点及措施(1)审核方案中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2)审核模板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示大样是否清楚齐全;(3)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4)检查钢管、扣件的产品许可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和厂家标识是否齐全有效;对承重构件的外观抽检数量不得低于搭设用量的30%,当外观检验不合格时,必须随机抽取外观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并送有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使用;(5)在搭设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过程中,使用扭力扳手测定螺栓拧紧扭力矩,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对梁底扣件须进行100%的检查;(6)检查钢管立柱顶部是否设置可调支托,支撑体系的构造要求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JGJ162-2008)的要求;(7)支撑系统立柱接长严禁搭接;支撑系统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接;(8)高处作业:临边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9)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的是否齐全完整;(10)混凝土浇筑前,确认模板支撑系统符合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并验收合格,应急救援预案中各项措施和安全条件均具备后,方可下达浇筑令;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应在现场监控,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11)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应检查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强度报告,达到拆模强度后方可拆除,并履行相应审批签字手续;钢结构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及措施(1)、审查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单位的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按去昂生产许可证、机械设备情况、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业绩情况等级等是否符合要求。(2)、严格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钢结构制作工艺及安装施工组织设计钢结构工程要针对制作阶段和安装阶段分别编制制作工艺和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制作工艺内容应包括制作阶段各工序、各分项的质量标准、技术要求,以及为保证产品质量而制订的各项具体措施,如关键零件的加工方法,主要构件的工艺流程、工艺措施,所采用的加工设备、工艺装备等。(3)、加强安装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钢结构安装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主要是监督承包单位内部管理体系和质保体系的运行情况,督促落实安全施工方案的各项技术、组织措施,严格按照安全管理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钢结构安装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安装方案的合理性和落实情况,脚手架搭设及物料提升机的搭设及安全防护措施和运行安全,安装测量、高强度螺栓的连接、安装焊接、安装尺寸偏差的实测、涂装等工序施工时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监理工作要加强现场巡视检查、平行检查和旁站监督,尤其是在目前部分钢结构施工单位素质偏低,施工仍欠规范的情况下,切实做好现场巡视和旁站,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其整改到位。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除控制要点及措施:(1)塔吊安装前已向项目监理组申报以下资料,并经项目总监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