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协议书尊敬的各位家长或监护人:以海城教育局2017年教育工作要点为指导,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要求,切实解决课后家长接送学生及无人照顾和管理的实际困难,学校决定从本学期开始在九年级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为了学生安全,请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管理学生,家校共同承担教育责任,协定如下:一、课后服务说明1、参加课后服务纯属学生及家长自愿,学校尊重学生和家长的自主选择。2、不愿意参加的同学,不作强行要求。3、课后服务时间:每天放学后的一个小时。4、学生有病或者有特殊事情时家长必须提前亲自到校或电话为学生请假。5、学校有权对不遵守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可以通知家长,双方进行教育。二、安全要求1、服务期间,校内安全责任事故由上课教师和学校负责,校外一切安全事故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特别教育学生服务期间遵守交通规则。家长必须叮嘱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上学放学路上发生事故学校概不负责。2、家长必须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教育和防溺水等安全教育,严格监控学生的时间。3、对无故缺席的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4、家长对回家较晚或离家较早的学生要注意动向,及时打电话与学校联系。学生签名:班级:家长或监护人签名:联系电话: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