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家庭暴力?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主要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参照《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同居关系、抚养照料关系、家庭雇佣关系等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都可以依照《反家庭暴力法》作出处理。家庭暴力的行为类型不仅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形式的身体暴力,还明确包含了精神暴力,规定加害人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给受害人造成精神伤害也构成家庭暴力;另外,《反家庭暴力法》就家庭暴力定义中“等侵害行为”规定,给了法官根据具体情况作自由裁量空间,为日后制定实施细则或司法解释留有空间,可以把性暴力纳入“等”的行为类型之中。《反家庭暴力法》关于家庭暴力的定义,突破了过去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家庭暴力须具备“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的规定,�这是一个进步,体现了国家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基本态度,意味着对家庭成员实施身体暴力以及经常性的谩骂、恐吓这些事实本身就构成家庭暴力,而不再强调须造成一定伤害后果——因为伤害后果许多时候看不出、无法举证证明。家庭暴力特征1.主体的特定性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其主体有着特定性。如夫妻、父母子女、婆媳关系等。2.行为的隐蔽性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具有隐蔽性的特点。它总是和人们思想观念、家庭的伦理价值、社会的传统文化交织在一起,被有意无意的掩盖起来,甚至被认为是正常的事情。3.手段的多样性家庭暴力的形式是多样的,既有肉体上的伤害,如殴打、捆绑、行凶、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也有精神上的损害,如威胁、恐吓、辱骂等方式。在夫妻生活中还体现在性虐待、性暴力。4.时间的连续性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的家庭暴力不是偶尔发生的,或存在几天,他们一般持续的时间比较长,甚至伴随婚姻生活的全过程。5.后果的严重性家庭暴力是对受害人的人格尊严、生命健康和人身自由等权利的粗暴践踏和侵犯,是对受害人心理、精神等方面严重的损害和摧残。当暴力超过了受害人的承受能力时,会使其走向另一个极端,产生以暴制暴的想法,成为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主要体现在导致婚姻家庭破裂,青少年犯罪率提高,再者也会使家庭暴力陷入一个恶性循环中。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何时颁布、实施?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并颁布,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包括总则、家庭暴力的预防、家庭暴力的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责任、附则等共六章、三十八条。《反家庭暴力法》的颁行有何意义?《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的鲜明立场,明确了家庭暴力不是个人、家庭私事而是社会公害,不是家庭纠纷而是违法、犯罪行为,是对家庭成员人权的侵犯,是对“清官难断家务事”的传统观念的突破。这充分体现了国家顺应历史潮流、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对家庭暴力立法,是基于过去的法律对预防和惩治家庭暴力存在现实困境,从法律意识上去除那些“打自己的老婆别人管不着”,“打自己的孩子是父母的权力”的传统观念,打通了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打破了法不入家门的传统禁锢,倡导了社会文明、推动了历史的进步。反家庭暴力“零忍耐运动”反家暴“零忍耐运动”于1992年由英国爱丁堡市地方议会妇女委员会发起,其口号是“任何形式的暴力都是犯罪”、“妇女不应忍受任何暴力”、“社会不能容忍暴力”、“男人没有权力施暴”、“每个人都不应遭受暴力”等。随后在英国成立了零忍耐慈善基金会这一独立的全国性组织,致力于防止男人对女孩和儿童的暴力行为。在英国最初侧重普及性宣传运动并取得成功之后,随之开展了“反借口”运动,意在直接挑战男人为逃避暴力行为的责任而使用的各种借口,口号是“永远没有借口”。在中国,与国情结合,长沙市芙蓉区、大连市中山区、青岛市、西安市、南京市等先后创建了“零家庭暴力社区”、“无家暴社区”,提出干预家庭暴力盲区为零的理念。1.立即拔110报警电话,要求出警警察立案查处、固定伤情证据、进行伤情鉴定——受害人不要求查处、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未受到任何法律处罚,这是家庭暴力呈周期性并反复出现的重要根源——出警警察若推诿可坚持控告、并进行投诉;2.学会自我保护,在遭受到暴力袭击情况下尽可能不要刺激加害人,以免暴力升级、自己遭受更大的伤害;3.向亲友或周围的人大声呼救、寻求帮助;4.及时就医、并保管相关就医凭证;5.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人身保护令;6.向妇联、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反映求助,其中妇联一般会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求助予以记录、并提供可以采取的帮助;7.表明自己绝不接受家庭暴力的基本态度,同时给加害人一个考虑自身改变的机会;8.去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或者去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法律援助;9.寻求专业婚姻家庭(心理)咨询;10.要求加害人寻求专业婚姻家庭(心理)咨询11.家庭关系中尤其是夫妻关系,处理好第一次家庭暴力事件非常关键,受害人发现对方并不能把他怎么样,而且自己也不会受到法律惩罚,今后慢慢就变得有恃无恐、变本加厉。12.自己第一次遭遇家庭暴力时,将事件予以公开是避免今后家庭暴力升级的好办法。不因为面子、“家丑不外扬”以及加害人道歉保证等多种因素考虑而不对外公开,甚至连自己最亲近的亲友都不知晓,这为今后家庭暴力的升级埋下很大隐患。遭遇家庭暴力时遭遇家庭暴力时。。。致家庭暴力加害人的一封信(一)施暴使得自己离爱越来越远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里都渴求爱,我们都希望拥有一个温暖的家,不同的人会选择不同的路径,不同的选择带来不同的结果。因为你周期性实施家暴,因为她对你施暴的恐惧表面上不得不顺从你,但她的内心里却痛恨你,你们之间无法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爱!你的暴力只会使你离爱越来越远……(二)你多次打她却未受到法律惩罚你反复、多次打她,最直接原因就是“获益却未受惩罚”。因为她害怕挨打,在她没有决心离开你、不得不面对你的时候,她会变得听话、你会因此受益,但是你却没有受到过法律惩处。可是你敢不敢反复殴打你的领导、你的朋友、你的邻居或者陌生人吗?你肯定不敢,因为法律后果等着你呢…….你打她虽未遭受法律惩罚,但是你无法逃脱自然后果:她因为恐惧而慢慢疏远你,孩子内心里也会痛恨你----孩子长大了会保护她的母亲,甚至公开或私下里鼓励她与你离婚……(三)她若选择离婚请祝福她她因为无法忍受暴力选择离婚,在你无法挽回的时候请学会祝福她!要知道,你一定多次在她面前保证不再施暴,却多次让她失望以至彻底心死;要知道我们无法左右或改变别人,除非别人愿意听从我们…….;要知道,你连自己都改变不了自己(你多次决心不再对她施暴却做不到),如何能改变她、让她不再要求离婚呢?当我们改变不了现实的时候,学会接受现实是最明智的选择。(四)若要挽回她的心请学会改变自己亲人之间本该最美好最温情的关系被你的暴力砸碎,可是你却容易选择淡化自己的暴力,使得她无法对你重建信任。因此,如果你想获得爱、想要挽回她的心,承认自己的暴力承认对她的伤害,向她诚恳道歉并承诺改正是第一步,第二步是通过自己的行为重新获得她的信任,必须让她切身感受到你的暴力倾向趋于消失,她才会真正相信你!(五)学会反思、审视自我反思一下自己的童年经历,自己是否经历过被父母殴打过的经历,或者目睹过家庭暴力,这些经历容易使得自己内心将施暴“合理化”;同样的家庭,但多数人并不会依仗自己体力优势对亲人施暴,施暴显然并不是惟一解决问题的方式。(六)学会良性沟通、重塑自我学会非暴力沟通方式。沟通是相互尊重基础上,各自表达自己的感受和观点,避免指责、抱怨、讥讽、挖苦对方,学会用“我”字开头进行表达,减少或避免用“你”字开头说话。必要时寻求专业心理咨询以提升沟通能力。当然,没有人能够强迫你做出改变,除非你自己愿意做出改变。改变自己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唯有改变自己、我们才会走向成熟…….我们同样可以选择不作出改变,只是不同的选择定会带来不同的结果,相信你最终会作出明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