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经济法》课程标准编写人:裘斌审核人:***审定单位:财信系会计教研室编写日期:2010年6月课程代码20010015学分3周课时数3总学时数45英文名称EconomicLaws开课单位财信系会计教研室适用专业会计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先修课程《经济学原理》后续课程《税收筹划》、《审计实务》等选用教材曲振涛,王福友(编著),《经济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31.课程性质和设计思路1-1课程性质:1-1-1课程的地位与作用面向会计专业开设的《经济法》课程,是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旨在使学生全面和较深入的了解、理解和掌握会计规范,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支付结算法规,流转税、所得税、税收征收管理法规以及与财务会计专业密切相关的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和要求,为顺利走上会计工作岗位并严格执行会计法律规范和技术规范奠定良好的基础。本课程的作用是:(1)满足会计专业培养对象的职业素质养成要求。会计专业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财务会计工作需要的、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经济法》课程的开设旨在满足会计专业培养对象的职业技能、职业素质的培养要求。(2)满足会计职业资格考证的知识、能力要求。《经济法》也是目前各类社会考试和选拔考试的重要考试科目。比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等都将经济法作为考核内容。只有学好这门课,学生才能应对各种考试选拔。(3)为学生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经济法》课程在高职会计专业中具有重要地位,与《经济学原理》、《税收筹划》、《审计实务》等其他课程的学习有着密切的关联。因此,《经济法》课程的建设情况,对高职会计专业教学的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1-1-2与其他课程的关系本课程的先修课程是《经济学原理》,后续课程是《税收筹划》、《审计实务》等,在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本课程处于重要地位,是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必修课程。根据本专业相关的应职应岗能力的要求,本课程提供了从事会计职业的必备经济法规知识和技能,并为学生今后所从事的会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1-2设计思路:1-2-1课程设计总体思路坚持以会计职业岗位能力培养为重点来设计《经济法》课程内容并组织教学,以完成会计岗位的实际工作任务为导向组织教学过程,通过经济法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融合,强化技能训练,实现会计岗位职业能力的培养。该课程根据培养方案在第三学期学习,按高职学生的认知特点采用“教学练”一体的教学方法,即理论教学与实训教学同步,要求学生学练结合、边学边练,以培养学生适应会计岗位的工作能力。1-2-2课程内容确定的依据本课程以培养学生会计职业岗位能力为核心,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会计职业岗位能力需求和前后续课程的衔接,参照会计职业资格标准,以必需够用为度,统筹考虑和选取教学内容。体现职业道德培养和职业素养培养的需要,以真实工作任务为载体设计教学过程,采用综合化与模块(项目)化相结合的方式构建课程的内容体系。每一工作任务为一基本模块,每一模块与特定的职业能力培养相结合,整个实训过程以实训任务为载体将以上模块互相交融,以便学生踏入社会后能适应职业岗位(群)的需要。教、学、做相结合,强化学生能力培养。1-2-3课时安排说明《经济法》课程安排在第三学期,每周3课时,共计45课时,在理论教学中有机穿插实践教学。2.课程目标:会计专业的学生应该通过经济法课程的学习与实训活动,掌握会计核算业务的相关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强化会计业务处理能力,并养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的专业品格,为上岗就业做好准备。课程目标具体内容知识目标1.理解财务会计的目标,掌握会计工作岗位设置和工作职责。2.掌握税法、企业法和商法的基本规定、一般原理。3.增强学生的会计法律意识及对会计行为的判断能力,为在会计岗位严格遵守会计与税收法规,依法行使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职能打下较坚实的法律基础。职业技能目标1.掌握税法、企业法和商法的基本规定、一般原理。2.签发票据,有效地运用会计工作中常见的汇票、本票、支票。3.能运用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知识分析、判断、解决和处理实务中一般经济法律问题。职业素质养成目标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职业技能证书考核要求会计从业资格证、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3.课程内容与要求序号工作任务课程内容与教学要求活动设计参考学时理论实践项目一经济法基础理论1.理解经济法、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概念、特点2.熟悉仲裁、诉讼的适用范围,行政复议范围与仲裁协议3.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及其确立,经济法律责任以及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训练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30项目二企业法1.了解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2.理解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3.掌握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及事务管理4.能草拟合伙协议书5.能应用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原理设立个人独资企业6.能处理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法律事务,尤其是财务资金问题判断合伙协议的合法性31项目三公司法1.了解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特征2.理解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及其组织机构3.掌握与财务会计密切相关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债券)发行与转让,公司会计管理、利润分配的有关内容,公司违法会计行为的法律责任4.能解释公司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与法律规定不吻合的现象5.能处理公司运作过程中有关资金筹集、运用、分配等财务问题1.判别公司的筹资方案的有效性2.识别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的合法性31项目四合同法1.了解合同的概念、特征及分类2.理解合同成立的条件及合同效力的基本理论3.掌握合同的形式及内容,合同的履行、担保、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的基本原理4.能按照成立合同的条件草拟合同文本5.能应用合同法的基本原理确定合同效力6.能对实践中合同的履行、违约等问题提出处理意见1.指出合同文本存在的瑕疵2.识别合同的效力与追究违约责任31项目五会计法1.了解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概念、构成及其制定权限2.理解和掌握会计核算与监督的主要规则3.掌握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任职要求4.掌握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1.会计责任、审计责任与内部控制2.界定违反会计法的行为与责任31项目六会计职业道德1.了解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组织与实施2.理解会计法律制度与职业道德的关系3.掌握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涵实质4.能运用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评析各种不正确的观点5.能指出现实中存在的各种不符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现象6.通过自我教育与修养提高自身的会计职业道德水平评析会计职业道德31项目七支付结算法1.了解银行卡账户的使用、银行卡交易规定、银行卡计息和收费的有关规定2.理解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的有关内容3.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支付结算的概念,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4.掌握掌握票据的概念和种类、票据当事人、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行为、票据签章、票据记载事项、票据丧失及补救的有关内容5.能正确填写(签发)各类票据和结算凭证,能按规定要求办理各种支付结算6.能识别支付结算过程中存在的不合规范的现象,正确行使票据权利签发票据、行使票据权利31项目八流转税1.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规定2.理解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关税法律的基本法律规定3.掌握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4.能准确计算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消费税税额、营业税税额、关税税额5.能应用流转税法的基本原理对企业纳税情况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计算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31项目九所得税1.了解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的立法背景和历程2.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的基本法律规定3.掌握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与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4.能准确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与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能应用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原理对企业纳税情况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6.能处理个人所得税纳税事务1.计算企业所得税2.计算个人所得税31项目十税收征收管理1.了解我国税收管理体制2.理解税务检查的规定、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熟悉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4.掌握税务登记、账薄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的有关规定5.掌握税款征收方式、税款征收措施的有关规定6.能按要求办理税务登记和进行纳税申报7.能识别和解析征纳税双方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行为及其法律后果识别与解析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行为31机动(节假日、考试等)6合计3694.课程实施4-1教材编写或选用(1)必须依据本课程标准编写或选用教材(2)教材应充分体现任务引领、实践导向的课程设计思想,以企业会计岗位业务的各项任务为主线,结合职业技能证书的考核要求,合理安排教材内容。(3)教材在内容上应既实用又开放,注重会计实务操作技能训练,在形式上应适合高职学生的认知特点,文字表述要深入浅出,内容展现应图文并茂。建议选用教材:曲振涛,王福友(编著),《经济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34-2教学方法(1)问题诱导法。对每个教学项目都精心设计了小情景案例作引导,然后就案例提出相关的问题,把教学内容融入到问题之中,通过解决问题的方法达到教学目的。问题诱导教学方法能较好地将知识传授与创新精神的培养融为一体,课堂气氛较为活跃,学生学习更为主动。(2)案例分析法。为了让学生更加有效地学习经济法理论和实务,每个教学项目均精心设计针对性的案例,通过案例的分析更好地掌握相关的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情景教学与角色扮演法。在理论教学中,利用网络实训平台,进行模拟情景教学与角色扮演。在实验实训中,把学生分为不同的组,互相合作,共同提高。除了上述几种主要方法外,在教学中还可运用诸如任务驱动与实际操练法,小组讨论法等。4-3教学评价(1)突出过程评价与阶段(以教学任务模块为阶段)评价,结合课堂提问、训练活动、阶段测验等进行综合评价。(2)强调目标评价和理论与实践一体化评价,引导学生改变死记硬背的学习方式。(3)评价时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在学习和应用上有创新的学生应在评定时给予鼓励。本门课主要讲析经济法的基础理论知识,重点培养学生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课程考核以职业岗位能力为重点,以职业资格认证为参照标准,知识、能力、素质考核并重,全面改革“期末一张卷”的传统考核方法,建立全程化考核评价体系。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占50%,期末考试成绩占50%。平时成绩根据学生平时出勤及课堂提问(20%)、课外作业及阶段性项目实训(30%)等综合评定。4-4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4-4-1教辅材料如教材、案例、习题集、试题库等参考书目:(1)王萍、赵霞等编著.经济法案例精选精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7月(2)刘瑛编著.经济法精析.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3)曲振涛、黄洁主编.经济法案例教程.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6月4-4-2多媒体教学手段的应用积极组织教师开发教学素材,丰富学校的教学资源,如教学材料、实验方案、教学论文、课件、图片、录像带、幻灯片、学生优秀作业和小论文等,形成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2)发挥师生的信息源作用,建立稳定的信息交流渠道,如讨论会、校园墙报、广播站、学生刊物等。4-4-3网络资源参考网站:(1)中国民商法律网(2)中国法理网(3)中国财经网(4)中国经济法治网(5)财税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