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1.《论法的精神》:18世纪的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的著作,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研究了欧洲各国以及东方一些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总结了在各种不同环境下的政治特征,阐述了政治统治的一般原理和法的精神【201110】2.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是最早对政治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的著作,以对古希腊城邦政治的比较研究为基础,提出了对政治制度进行分类的原则,勾画了理想的政治制度,书中包含了古希腊城邦国家政治制度的大量实例【201510】3.政体: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如何组织自己的政权4.国家结构:国家的各个部分是如何整合而成为一个国家的,即国家的整合形式,制度安排上则具体表现为如何规范和维护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5.政府制度:一个国家行政机关的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以及它在整个国家机关中的地位和其他机关的关系6.政治体制:国家机构的具体设置和具体形式,运作的具体方式程序和环节7.亚里士多德:古希腊思想家,著作《政治学》是政治学创立的标志8.国体: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9.孟德斯鸠:18世纪法国思想家,著作《论法的精神》10.行政国家:二战以后,随着政府干预领域的扩展,西方国家的行政权不断膨胀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行政机构和人员也大量增加,行政机关几乎无所不能【201610】第一章1.文艺复兴:13世纪末在意大利兴起,于16世纪在欧洲盛行的一场思想文化运动【201201】2.罗马法:存在于古代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的法律,包括从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201210】3.罗马行省:古罗马国家为统治征服地区而设立的管理区域,原指罗马境内的行政区,后专指罗马境外那些必须向罗马国家纳贡的属地【201310】4.奥古斯都体制:古罗马时期由屋大维创立的一种个人独裁体制,特点是保留共和制的形式,利用共和制的合法程序增加元首个人的权力,使其凌驾于元老院、一切官员和全体人员之上,又称元首体制【201404】【201610】5.等级君主制:欧洲中世纪晚期封建割据民主制与专制民主制之间的过渡的一种政权形式,其特点是国王借助等级代表会议实施统治【201410】6.城邦: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建立的一种小型的城市国家,以一个单独的城市为中心和周围乡村组成的城市国家【201504】7.十将军委员会:是雅典城邦的最高军事机构,由公民大会从年满40岁的公民中选举产生的十位将军组成,并可连选连任。每个地域部落产生一名将军,并同时提供一定兵员【201510】8.库里亚大会:即罗马的人民大会,由全体氏族成年男子参加,按库里亚分组议事,在通过决议时30个库里亚各有一票表决权【201604】9.贵族政体:由少数贤人掌握城邦最高统治权的政体形式10.民主政体:城邦国家中全体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共同形式决定城邦公共事务的政体形式11.君主政体:城邦最高统治权掌握在君主一个人手中,即所谓的一人统治12.雅典民主制:古希腊城邦雅典实行的民主政治制度13.公民大会:雅典城邦的最高权力机关,每个年满20岁的雅典公民都有资格参加14.500人议事会:梭伦和克里斯梯尼建立,雅典最重要的统治机构。处理日常事务的权力由来自10个部落的50名成员组成一个执行委员会轮流行使15.法院:16.长老会议:由300个氏族族长组成,相当于库里亚大会的预决机构,有权预先讨论向库里亚大会提出的重大问题17.元老院:罗马共和国时期最为重要的机构,由王政时代的长老会议发展而成,控制着罗马共和国的最高权力18.执政官:共和国最高行政长官,由两人组成,从森杜里亚大会中选举产生19.独裁官:国家处于紧急状态下由元老院任命的特殊官职,拥有最高军事权和民政权20.四帝共治体制:由戴克里创立,把帝国划分为四个部分,元老院的政治权利被剥夺,全部国家权力集中到君主手中21.君士坦丁体制:是彻底的君主专政政体,所有高级军政官员完全由皇帝指派,皇帝意志为唯一的法律22.封建君主制:对西欧封建国家的主要的政治形态的一种统称23.贵族君主制:又称封建割据君主制,是封建君主制的早期形态,广泛存在于9—13世纪的欧洲,是与土地分封制相适应的24.专制君主制:又称等级代表君主制,是封建君主制的最高形式,君主拥有至上权力,不受任何来自外部的限制和监督,按自己的意愿来行使权力25.宗教裁判所:又称宗教法庭,是罗马天主教会侦查和审判异端的机构26.启蒙运动:发生在17-18世纪的西欧的一场反封建专制,反教会的思想解放运动27.宗教革命:由马丁路德以及加尔文发动的一场反对罗马教廷,提倡个人直接与上帝交流,不需教会作为中介的运动28.地方自治:国家主权允许的范围内,基于地区居民的意愿,由作为法人而独立于国家的地域性公共团体的自治机关自主处理一定的地方性事务第二章1.代议制:人民不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而是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是一种间接民主制,成功解决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现实的途径【201110】2.宪政:本质内涵就是限制政府权力,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政以宪法为标志、以人民主权为合法性基础,以代议制民主为行使权力的方式,实现了权力的分立与制衡、确立了司法审查制度等一套制度结构【201210】3.公意:国家全体成员的意志,体现了人民自由意志在国家政治中的最高地位,是不可转让、不可分割和不能代表的【201301】4.主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是一个国家的基本特征;通常是指国家固有的对内高于一切和对外保持独立自主的权力【201310】5.分权与制衡:指国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各自分立而又相互牵制、协调。包括权力的分立和制约与平衡【201404】【201504】6.不成文宪法:没有专门的统一的宪法典,而是由带有宪法性质的各种历史文件组成的宪法【201410】7.法治:【201604】是相对于人治的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和方法。其基本含义是以法律为国家和公民活动的基本准则,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违法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第三章1.无记名投票:是秘密投票的基本方式,选举时投票人不在选票上署名,根据个人意愿秘密填写选票与投票,不留下任何笔迹,其选举意愿不为人所知【201404】2.比例代表制:由参选政党在某一大选区提出一份候选人名单,选民对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各政党根据所得选票比例分配议席,政党获得议席后再按名单顺序将这分配给自己的候选人【201504】3.小选区:【201604】又称为单名制选区,即每个选区只能选出一名议员或代表,美国众议院、英国下议院和法国国民议会的选举都采用小选区第四章1.两个半政党体制:二战后德国形成的正常体制,以右翼的基督教民主联盟和左翼的社会民主政党为主体,分别吸收其他小党组成正常联盟轮流执政的政党体制。小党中,自由民主党是中间政党,不单独执政【201110】2.政治社会化:人们通过社会政治逐步学习政治知识和技能,塑造和改变自己政治心理和意识的过程【201201】3.左右共治:是法国政治中出现的一种现象,即左翼总统与右翼总理共同领导政府,掌握国家的行政权的局面,出现这种局面是因为左翼政党和右翼政党分别赢得了总统选举和国民议会选举【201210】4.一党制:资本主义国家中只有一个政党存在并执掌政权,禁止其他政党存在的政党制度【201301】【201310】5.体制内政党:那些基本上接受和赞同现行国家体制,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起着主导作用或具有重要影响的政党【201410】6.体制外政党:指那些对国家的现行体制和基本政策持批判立志、基本上被排除在政党竞争的行列之外的政党,它们在国家政治生活和政治竞争中的影响力非常微弱【201610】7.五五体制:日本自1995年以来所形成的一种政党体制,其特点是在多个政党中,只有自民党一党独大,处于绝对优势地位,长期单独执政,同时该党内部派争激烈,轮流坐庄【201504】8.影子内阁:英国反对党议员组成、与执政党内阁相对应的机构,职能是负责研究政府的各项政策,以便对政府的施政进行监督,并随时准备取代执政党上台执政【201510】第五章1.议会党团:为协调政党相同的议员在议会中行动的一种组织,一般由同一政党或虽然不是同一政党但政治倾向相同的议员组成,并以该党名称命名【201201】【201210】【201610】2.党鞭:政党在议会中执行党纪的负责人,由党的领袖指派,负责联系本党议员,督促他们按本党的态度投票,同时将本党议员的态度反映给党的领袖供其参考【201510】第六章1.临朝而不理政:在英国,从理论上说英王是一切权力的源,是大权独揽的统治者,但实际上许多法律规定的王权都不由英王本人亲自行使,而由议会内阁法院等以英王的名义行使【201110】2.内阁:以政府首脑为中心,由他和周围重要政府官员所组成的,讨论和决定国家重大政策的机构是中央政府的核心部分【201301】3.看守内阁:在内阁制国家,如果议会通过了对内阁的不信任案,那么在新内阁产生之前的一段时间里,由原内阁临时负责处理国家政务【201310】4.分治政府:美国政治生活中总统职位由一个政党控制,而国会参、众两院中的至少一院由另一个政党控制的局面。分治政府会造成一些重大问题的拖延不决,但也能避免过于激进的变化,促使两党政治家在立法提案问题中做出妥协【201410】5.虚位元首:元首实际上只履行象征性、礼仪性的职责而没有实际管理国家的权力,是位高而虚位的元首,属于此种情况的主要有议会君主制国家和议会共和制国家【201604】第七章1.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各个组成部分如何整合成为一个国家的政治共同体,具体表现为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政权机关与地方政权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201110】2.联邦制: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享有独立权限的地区作为成员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201201】3.单一制:一个主权国家的中央政府将国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并设立的地方政府的一种结构形式【201210】4.议会经理制:市议会专门聘请一位市政管理专家任经理,由其主持市政府行政工作并实行专业管理的一种城市政府组织形式【201301】5.议会市长制:西方国家的一种城市政府组织形式,其特点是立法权和行政权分别由市议会和市长掌握并相互制衡,但市议会在与市长的关系处于优势地位【201610】6.自治体地方政府:是一定地区居民,为在其居住区域管理本地方公共事务,而依据国家法律组成的拥有一定自治权的政府【201404】【201504】第八章1.司法审查:又称违宪审查制度,即由司法机关通过司法程序来审查立法和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201201】2.陪审制度:从公众中挑选陪审官参加法院的专业法官审理案件的一种制度,是西方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201301】3.大陆法系: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融合其他法律成分,逐渐发展而成的世界性的法律体系的总称,其特点是以民法法典为基础,以法典化的成文法为主要形式,属于大陆法系的主要有欧洲大陆各国,又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201310】4.《拿破仑法典》:是拿破仑取得政权后不久亲自领导编纂的一系列重要法典中最著名的一部,被认为是最早产生的一部资产阶级社会的民法典,标志着近代大陆法系的模式的确立【201404】5.审检合署制:不单独设立,而是将检察机关设在法院内部,但独立行使职权,并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201410】6.大陪审团:只用于刑事案件,一般由12-23人组成,主要行使预审的职能。即庭审之前就检察官提出的证据进行审查,并通过投票决定是否起诉【201510】7.判例法系:【201604】即英美法系,是以源于日耳曼习惯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其特点是普通法为基础,以判例法为主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