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权航高企合同----总合同(含国家高企、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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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盐城市权航科技有限公司1合同编号:SR-2017-科技咨询与服务合同项目名称:科技项目申报咨询服务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盐城市权航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月盐城市权航科技有限公司2委托方(甲方):通讯地址:受托方(乙方):盐城市权航科技有限公司通讯地址:盐城高新区研创大厦17楼1701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甲乙双方保证其主体合法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关于科技项目申报咨询,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申报基础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同时应指定专人(财务、技术、行政等代表)与乙方人员开展对接;2、甲方根据乙方的咨询意见,积极协调地方关系,确保申报材料递送到项目受理部门;3、甲方应保证其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的有效性,及时缴纳年费;4、由于甲方财务的敏感性,申报过程中的部分财务问题,如研发费用归集、高新收入归集等工作需由甲方内部财务人员完成,乙方全程负责指导和咨询工作;5、甲方如有处理公示过的重大污染和税务问题应及时告知乙方,如因上述原因导致的申报失败,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组织不低于3人的项目组与甲方进行对接并提供咨询服务,并保证至少1名博士参与材料校对和审核;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交通、住宿等差旅盐城市权航科技有限公司3费以及装订费、打印费等全部自行承担;2、乙方应向甲方解释申报过程中的政策导向、申报要求,并积极完成整个项目的申报材料,如在申报中出现疑难问题,应向甲方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3、乙方应随时满足甲方对申报政策及材料的知情权,并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所有内容,不得向除主管部门外的第三方透露;4、申报过程中,如涉及第三方收取的官费或审计费等相关费用(如专利的申请费、授权费等官方费用,以及专项审计费等),甲方可将费用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缴。如相关费用系乙方垫付,则甲方应全额向乙方返还;5、乙方应在收取甲方咨询费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第三条项目费用:1、咨询服务总费用:共计¥96000元(大写:玖万陆仟圆整),其中:(1)包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咨询费:¥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圆整);(2)包含2项专审报告(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近一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企业销售额不超过5000万、电子账目):¥35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圆整);(3)包含代理发明专利0项,代理费为0元/项(大写:0圆整/项);实用新型(拖发明申请)20项,代理费为¥1800元/项(大写:壹仟捌佰圆整/项),共计¥36000元(大写:叁万陆仟圆整),其中专利的官费由甲方自行承担;注:如第一年申报失败,则次年的专项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注:合同中专利所需缴纳官费需由甲方承担。盐城市权航科技有限公司42、支付方式和期限:(1)预付款: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圆整),(2)项目尾款:第一笔尾款:甲方获得实用新型及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36000元(大写:叁万陆仟圆整);第二笔尾款:乙方在完成甲方委托出具的2项专审报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审计费用¥35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圆整);第三笔尾款:甲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示名单,在15天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付清本合同余款¥10000元(大写:壹万圆整)。注:公示名单可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查询。2、乙方账户:开户银行: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户名称:盐城市权航科技有限公司账号:3209020011010000083292第四条合同的期限与终止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甲方申报成功并向乙方付清余款之日,本合同自行终止;2、如甲方未能获得本合同中第三条中某项目的认定,则本合同顺延一年,次年申报过程中的专项审计费用(不包含年度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在次年同样未能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则乙方所收甲方预付款和已通过项目费用不予退盐城市权航科技有限公司5还,作为乙方付出的专家评审、材料编制和两年专项审计报告等费用的补偿,双方合同终止。第五条违约责任1、因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中断或放弃申报的,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所收甲方预付款和相关专项审计费用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预付款的30%作为违约金;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全额退还预付款,并另行向甲方支付预付款的30%作为违约金;3、合作期间,如果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此合同,还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4、如遇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导致的本合同无法履行,则本合同顺延至不可抗力消失;5、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款项,则需向乙方加付每天1‰的违约金。第六条保密责任1、任何一方都不得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漏项目申报的有关信息和资料信息;2、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合同内容及履行情况保密。甲方人员就接触到乙方不宜公开的资料、文件及提供的咨询意见,负有保密责任;乙方人员对其在工作中接触到涉及甲方经营决策、商业及技术秘密等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责任;3、无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就本合同事项负有永久保密责任,不得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盐城市权航科技有限公司6第七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或补充本合同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即可签定书面变更、补充合同,该合同将成为正式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八条争议的处理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各自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在内的一切费用。第九条合同的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若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经费支付、服务等义务,对方保留对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十条通知及联系本合同规定的任何通知或通讯文件可按以下信息由专人传送、或挂号邮寄、特快专递或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送达:甲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张磊Email:Email:15061679333@139.com电话:电话:15061679333凡按上述任一联系方式进行的通知即为有效通知。邮寄(电子邮件)通知的自寄(发)出之日起满三日,电话通知的,电话通知的当日视为已通知到对方。任何一方改变前述联系方式,应当在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更改,原方式仍然有效。盐城市权航科技有限公司7甲方:乙方:盐城市权航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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